【題解】

本品主要記敘的是惠能臨終說法的內容,是惠能對自己禪法的總結和概述。惠能先舉出陰、界、入三科法門,即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目的在於破除我執。接著以三十六對法闡明佛教中道觀。經中強調了“出沒即離兩邊”、“外於相離相,內於空離空”、“二道相因,生中道義”等禪宗宗旨。記載了惠能自知不久滅度,敦促建造墓塔,與徒眾說“真假動靜偈”。在回答弟子所詢問衣缽傳授之事時,指明今後世人當以《壇經》為正法,善自護持。還向眾弟子講解了一相三昧、一行三昧。預示了圓寂後會出現有人來盜取首級的劫難,開示了眾人禪宗傳授禪宗心印的法統及曆代祖師的譜係。並再次強調了明心見性、自性真佛的宗旨。最後交代了一些惠能大師滅度後,弟子們處理善後的事情。

師一日喚門人法海、誌誠、法達、神會、智常、智通、誌徹、誌道、法珍、法如等,曰:“汝等不同餘人,吾滅度後,各為一方師。吾今教汝說法,不失本宗。

先須舉三科法門,動用三十六對,出沒即離兩邊。說一切法,莫離自性。忽有人問汝法,出語盡雙,皆取對法,來去相因。究竟二法盡除,更無去處。

三科法門者,陰界入也。陰是五陰,色、受、想、行、識是也。入是十二入,外六塵,色、聲、香、味、觸、法,內六門,眼、耳、鼻、舌、身、意是也。界是十八界,六塵、六門、六識是也。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若起思量,即是轉識。生六識,出六門,見六塵,如是一十八界,皆從自性起用。”

【注釋】

不同餘人:常隨侍使之眾,故雲“不同餘人”。又其入道比餘人為勝,故雲“不同餘人”。

滅度:即涅槃、圓寂、遷化之意。通過修行而滅障度苦,證得果位,也就是永滅因果,開覺證果。《涅槃經》雲:“滅生死故,名為滅度。”

師:法海係《壇經》之斯坦因本作“頭”。

三科:指“五蘊”、“十二處”和“十八界”,或譯“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從這三方麵觀察人及世界,依愚夫迷悟之不同情況,破除我執,從而認識“無我”之理。

出沒即離兩邊:《頓悟入道要門論》雲:“問:‘雲何是中道?’答:‘無中間,亦無二邊,即中道也。’‘雲何是二邊?’答:‘為有彼心,有此心,即是二邊。’‘雲何名彼心、此心?’答:‘外縛色聲,名為彼心。內起妄念,名為此心。若於外不染色,即名無彼心;內不生妄念,即名無此心。此非二邊也。心既無二邊,中亦何有哉!得如是者,即名中道。’”

二法:分諸法為二種。或分為色、心,或分為染、淨,有為、無為,有漏、無漏等。與“二相”意思相同。

轉識:轉,意即轉變、改轉。唯識家認為在“八識”之中,除第八識外,其餘的眼、耳、鼻、舌、身、意、末那等“七識”都稱為“轉識”。此“七識”總稱為“七轉識”、“前七轉”等。前七識以阿賴耶識為所依,緣色、聲等境而轉起,能改轉苦、樂、舍等“三受”,轉變善、惡、無記等“三性”,故稱為“七轉識”。

【譯文】

一天,惠能大師叫來了弟子法海、誌誠、法達、神會、智常、智通、誌徹、誌道、法珍、法如等,對他們說:“你們幾個和其他人不一樣,等我去世以後,你們各自要作教化一方的宗師。我現在教你們應當如何說法,才不會失去本宗宗旨。

說法時首先必須列舉出三科法門,使用三十六對相對法,言語一經說出口就要脫離兩端,不落實處。講說一切法的時候均不能離開自性。若突然有人問你佛法,說出來的話語要全部是對應成雙的,全部要取相對的方法,言語來去要前後相應、互為因果。最後把生滅、有無二法全部掃除幹淨,再沒有什麼可以落執的處所。

三科法門,就是陰、界、入。陰是五陰,即色、受、想、行、識。入就是十二入,就是身外六塵:色、聲、香、味、觸、法,身內六門:眼、耳、鼻、舌、身、意。界是十八界,就是六塵、六門和六識。自我本性能夠含藏一切事物和現象,這叫做含藏識。如果生起分別思量,就是轉識。生起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六識,六識通過眼、耳、鼻、舌、身、意六門認識了色、聲、香、味、觸、法六塵,這樣就是十八界,全部是從自性中生起和產生作用的。”

“自性若邪,起十八邪;自性若正,起十八正。若惡用即眾生用,善用即佛用;用由何等,由自性有。

對法外境,無情五對:天與地對,日與月對,明與暗對,陰與陽對,水與火對,此是五對也。

法相語言十二對:語與法對,有與無對,有色與無色對,有相與無相對,有漏與無漏對,色與空對,動與靜對,清與濁對,凡與聖對,僧與俗對,老與少對,大與小對,此是十二對也。

自性起用十九對:長與短對,邪與正對,癡與慧對,愚與智對,亂與定對,慈與毒對,戒與非對,直與曲對,實與虛對,險與平對,煩惱與菩提對,常與無常對,悲與害對,喜與嗔對,舍與慳對,進與退對,生與滅對,法身與色身對,化身與報身對,此是十九對也。”

師言:“此三十六對法,若解用,即道貫一切經法,出入即離兩邊。”

【注釋】

法相:指諸法所具本質之相狀(體相),或指其意義內容(義相)。概括一切有生滅變化的現象,也包括永恒的無生滅變化的現象。

有與無對:有,即存在、生存的意思,用於顯示諸法的存在,又有實有、假有、妙有等之別。如三世實有;因緣和合而生即假有;圓成實性其體遍常而無生滅,所以說是妙有。無,即與“有”相對,意謂非存在。佛教認為所謂“有”或“無”之二邊(即“偏有”或“偏無”之一方)皆為謬誤;唯有超越“有”與“無”之相對性,始屬絕對之真如。

有相與無相對:“有相”和“無相”是對稱。有相,係指差別有形之事相。又具有生滅遷流之相者,亦稱。無相,則指一切諸法無自性,本性為空,無形相可得。

有漏與無漏對:“漏”乃流失、漏泄之意;為“煩惱”之異名。人類由於煩惱所產生之過失、苦果,使人在迷妄的世界中流轉不停,難以脫離生死苦海,故稱為“有漏”;若達到斷滅煩惱之境界,則稱為“無漏”。

色與空對:色,為物質存在之總稱。空,意譯“空無”、“空虛”、“空寂”、“空淨”、“非有”,指一切存在之物中,皆無自體、實體、我等。

【譯文】

“自性如果邪惡執迷,就會生起十八種邪念;自性如果端正,就會生起十八種正念。惡念起用就是眾生之用,善念起用就是佛之用;被惡念所用還是被善念所用,這由什麼來決定,都是由自性決定其所用。

所謂三十六對法,外界無情的事物有五對:天與地相對,太陽和月亮相對,光明與黑暗相對,陰和陽相對,水和火相對,這是無情的五對。

事物的本性、相狀和語言方麵有十二對:語言與佛法相對、有與無相對、有色與無色相對、有相與無相相對、有漏與無漏相對、色與空相對、動與靜相對、清澈與渾濁相對、凡人與聖人相對、僧人與俗人相對、老與少相對、大與小相對,這是法相語言的十二對。

自性中生起的作用有十九對:長與短相對、邪見與正見相對、愚癡與聰慧相對、愚笨與智慧相對、亂與定相對、慈悲與毒害相對、戒與非相對、直與曲相對、真實與虛妄相對、險與平相對、煩惱與菩提相對、常與無常相對、悲與害相對、歡喜與嗔怒相對、施舍與吝嗇相對、前進與後退相對、生起與寂滅相對、法身與色身相對、化身與報身相對,這是自性起用的十九對。”

惠能大師說:“這三十六對相對法的教法,如果能夠理解運用,就能貫通一切佛法與經典,與人交談時,進退都能不執兩邊、脫離兩個極端。”

“自性動用,共人言語,外於相離相,內於空離空。若全著相,即長邪見。若全執空,即長無明。執空之人有謗經,直言不用文字。既雲不用文字,人亦不合語言;隻此語言,便是文字之相。又雲,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兩字,亦是文字。見人所說,便即謗他言著文字,汝等須知自迷猶可,又謗佛經;不要謗經,罪障無數。

若著相於外,而作法求真;或廣立道場,說有無之過患,如是之人,累劫不得見性。但聽依法修行,又莫百物不思,而於道性窒礙。若聽說不修,令人反生邪念。但依法修行無住相法施。汝等若悟,依此說,依此用,依此行,依此作,即不失本宗。

若有人問汝義,問有將無對,問無將有對;問凡以聖對,問聖以凡對。二道相因,生中道義。

如一問一對,餘問一依此作,即不失理也。設有人問:何名為暗?答雲:明是因,暗是緣,明沒即暗。以明顯暗,以暗顯明,來去相因,成中道義。餘問悉皆如此。汝等於後傳法,依此轉相教授,勿失宗旨。”

【注釋】

二道:指相對的兩個方麵,如“有”與“無”、“凡”與“聖”。

中道:即離開二邊之極端、邪執,為一種不偏於任何一方之中正之道。又作“中路”,或單稱“中”。“中道”係佛教之根本立場。

依此轉相教授:惠能南宗在後來的發展過程中經常使用此法,如《頓悟入道要門論》中雲:“問:‘雲何是見佛真身?’答:‘不見有無,即是見佛真身。’問:‘雲何不見有無,即是見佛真身?’答:‘有因無立,無因有顯。本不立有,無亦不存。既不存無,有從何得?有之與無,相因始有。既相因而有,悉是生滅也。但離此二見,即是見佛真身。’”又問:“‘何者是無為法?’答:‘有為是。’問:‘今問無為法,因何答有為是?’答:‘有因無立,無因有顯。本不立有,無從何生?若論真無為者,即不取有為,亦不取無為,是真無為法也。’”又問:“‘何者是中道義?’答:‘邊義是。’問:‘今問中道,因何答邊義是?’答:‘邊因中立,中因邊生。本若無邊,中從何生?今言中者,因邊始有,故知中之與邊,相因而立。’”

【譯文】

“自性啟動並生發作用的時候,和別人一起言論,對外在事物不執著它的相狀,對內在心念不執著於空無。如果全部執著於外在的相狀,就增長邪見。如果執著於空無,就增長無明愚癡。執著虛妄空無的人常常會誹謗佛教經典,說不需要文字。既然說不需要文字,那麼就不該有語言文字;隻是這樣的語言,就是落入文字之相。又說直行佛道要不立文字,就是‘不立’這兩個字,本身就是文字。看到別人所說的,就立刻誹謗別人的言語是執著於文字,你們知道自己愚迷也就罷了,還來誹謗佛經;千萬不要誹謗佛經,那樣的話,罪過障礙會多得無法計數。

如果執著於外在境相,便會造作種種方法去求取佛道;或者廣泛地建立道場,宣講有無的得失,像這樣的人,永遠不能識見自己的本性。像這樣的人要聽從正法依止修行,還有不要什麼都不想,而障礙佛道本性使之窒斷。如果隻是聽說而不去修行,反而會使人生起邪念。所以必須依照佛法修行,不執著於相,並以此講說佛法。你們如果能夠開悟,依照這個講說,依照這個運用,依照這個修行,依照這個作為,就不會迷失本門宗旨。

如果有人問你佛法的意義,問有就用無來對,問無就用有來對;問凡人就用聖人來對,問聖人就用凡人來對。在對立二相的因緣轉化中,持中道的本義。

像這樣一問一答,其餘的問題也全部按照這樣來作答,就不會失去中道教義。假設有人問什麼是暗?回答:光明是本源,黑暗是條件,光明消失則黑暗頓生。以光明來凸顯黑暗,以黑暗來凸顯光明,來去互為因果,成就中道意義。其餘的提問全部都是這樣解答。你們在以後的傳法過程中,依據這個相互轉告,相互教化指授,不要失去本門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