禦史屍諫,挑戰太後的絕對權威(2 / 2)

看到此信後,你要立刻前來陵墓附近的三義廟,先找到周老道,他知道我的葬身之所。我安葬於大行皇帝陵墓的旁邊遠甚於重返祖宗塋地,不用花錢勞累千裏將我的遺體扶柩遷回老家。天下黃土,何處不可葬身,何必非要歸葬鄉裏呢?

假如朝廷認為我妄言國事,加以重罪,掘墳鞭屍,在此聖明之世,朝廷也斷不會因此殃及我的家眷,這點你盡可放心,隻需到我老友處籌措盤纏,速速離京,即便是沿途乞討,也要早日趕回家鄉,千萬不可留在京城,這樣隻能招致危險。

在給朝廷上的折子中,吳可讀說:“罪臣曾一時激憤,妄言聖主,罪當囚禁斬首,但大行皇帝卻免我之罪。臣三次獲死罪而未受罰,毫無希望卻獲重生,罪臣這些年得以苟延殘喘乃是大行皇帝所賜。”

然而,同治十三年十二月五日,噩耗傳來,天崩地裂,上蒼動容。當日,兩宮太後聯合下諭:‘大行皇帝龍馭賓天,未留子嗣,不得已立醇親王之子載湉為文宗顯皇帝(鹹豐)子嗣,承繼大統,待其以後生子,再行過繼於大行皇帝同治。’

微臣跪拜,含淚誦讀諭旨,泣不成聲。思慮之後,臣以為太後為鹹豐皇帝立嗣而未給大行皇帝立嗣實為不妥。如今新帝為鹹豐皇帝子嗣,繼承大統,並非大行皇帝遺願而是受太後旨命。照此推理,即便朝廷沒有明言,將來皇位肯定由光緒後人繼承。無視既存法度是為錯,沒有法度更是大錯。為今之計,要想改變一誤再誤的狀況,隻能請太後再下諭旨,明確規定將來皇位由大行皇帝子嗣繼承,任何人不得更改。隻有如此,立嗣一事才能名正言順,此後不至於引起爭端。也唯有如此,大清朝皇位由父傳子的家法才能流傳。

轉眼間四年過去,朝中大臣卻無人看重立嗣一事。如今,大行皇帝將永埋山陵,臣恐人們會將以往之事漸漸淡忘。時間緊迫,罪臣不能再無所作為,束手等待。仰望先帝駕龍賓天,無限悵惘;近看山水依舊,不禁追思先帝。微臣將先帝恩賜的餘年奉上,以死平息太後之怒,謹代表大行皇帝乞求朝廷降旨立嗣。

罪臣曾為禦史,所以才敢冒死上奏。實值今日大行皇帝入土為安、萬民同悲之際,哀號痛哭,上言陳情,以明罪臣懇請朝廷為大行皇帝立嗣之心。

讀到這裏,慈禧也難免勾起了對同治早逝的傷心,於是決定讓群臣閱看吳可讀的奏折,以提出一個妥善的辦法。最後,經過大臣們的討論,慈禧再次申明光緒乃是承繼鹹豐的嗣皇帝,等光緒到時生了兒子,將作為同治的子嗣繼位,這樣才算把名分問題擺平。

至於以死“屍諫”的前禦史吳可讀,慈禧也特下恩旨,稱其“孤忠可憫”,叫部按照五品官例議恤(吳可讀之前是五品禦史,後上書言事而降為七品主事)。

“回頭六十八年中,往事空談愛與忠。坯土已成黃帝鼎,前星猶祝紫微宮。相逢老輩寥寥甚,到處先生好好同。欲識孤臣戀恩處,五更風雨薊門東。”吳可讀的死換來了一紙朝旨,謂:德宗所生之子,即承繼穆宗為嗣;當初本是此意,今既有此奏,著即明白宣布。

之後,吳可讀自殉前的這首詩也得以傳誦一時,當時的士大夫們對其義舉大為讚歎,稱他“從容就義,視死如歸,非匹夫之勇,是君子道義之勇也”。在這些人的眼中,吳可讀的行為非一般人所能比擬,也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乃是一個真正的殉道者。

§§翻雲覆雨

“甲申政潮”,慈禧太後下手之迅疾,理由之充分,更換之徹底,著實讓人凜然生畏、歎為觀止。在經過二十多年的垂簾聽政後,慈禧的權術已經修煉得爐火純青,達到了收發自如的境地。不過,權術的成熟並不意味著是件好事,特別是沒有了恭親王奕訢的幫襯與牽製後,慈禧太後由此變得更加專製跋扈,這恐怕就不是國家之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