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媒妁之言(2 / 2)

私媒與官媒不同,私媒所反映的主要是家長的意誌,以謀合男女、促成婚姻作為獲取酬勞的手段。隻要說成一樁婚姻,男女雙方家長總要給一筆酬勞,而出麵請媒的一方(多為男方)的酬金更為豐厚。“媒人何所營,玉帛不時安”(曹植《美女篇》),其職業具有濃厚的經紀商的色彩。正因為如此,在來回穿梭、巧舌如簧的說合(包括聘金的酌定)過程中便免不了利欲熏心的欺騙。宋代袁采《世範·睦親》中有一段深察世情的論述:“古人謂周人惡媒,以其言語反複,給女家則曰男富,給男家則曰女美,近代尤甚。給女家則曰男家不求備禮,且助嫁遣之資,給男家則厚許其所遷之賄,且虛指數目。若輕信而成婚,則責恨見欺,夫妻反目,至於仳離者有之。大抵嫁娶固不可無媒,而媒者之言不可盡信如此!”媒婆不負責任的經紀,造成了一係列家庭和社會的矛盾,這在小說家筆下得到記錄,看一看同時期的話本《誌誠張主管》,便能略窺媒人行徑,體會到袁采對媒妁的激憤了。

宋代東京城裏有兩個有名的媒婆,一姓張,一姓李。這兩個人皆有“開言成匹配,舉口合姻緣”的搖唇鼓舌的特殊本領。在開封府界,有一個開線鋪的員外張士廉,年過六旬,媽媽死後,孑然一身,家有十萬貲財。一日忽然想到,何不取房娘子,生得一男半女,也絕不了香火。於是便請來了張、李二媒婆說親,許下了重謝酬金,並提出三個要求:第一,人才出眾;第二,門當戶對;第三,有十萬貫房奩。兩個媒婆聽了肚裏暗笑,口中卻胡亂答應:“這三件事都容易!”

兩個媒人動了一番心思,決定將王招宣府裏出來的一個小婦人說給張員外。這小婦人正應上張員外的三項要求,隻是年紀太小。兩人怕張員外不中意,便先征求他的意見。張員外問道:“卻幾歲?”張媒應道:“小如員外三四十歲。”員外倒覺得不錯,滿臉堆笑道:“全仗作成這個!”

張員外既然滿意,兩個媒婆便到小婦人處將張的年齡瞞過了一二十年,唇舌翩躚,竟然說允了這個年輕美貌的女子。洞房花燭之夜張員外看小夫人“新月籠眉,春桃拂臉,意態幽花殊麗,肌膚嫩玉生光”,暗地裏直喝彩。而小婦人揭起蓋頭,看見員外須眉皓白,心中叫苦不迭。這一老一少,婚後不久老的“腰便添疼,眼便添淚,耳便添聾,鼻便添涕”,實在老態龍鍾。而小的“說不盡萬種妖嬈,畫不出千般豔冶”,青春煥發。老員外規矩甚嚴,每當外出,必囑“夫人耐靜”,小夫人好不生煩惱!一日在偶然的場合,她得知自己的夫婿原來已年過六十,頓時撲簌簌兩行熱淚湧下,連聲埋怨兩個媒人:“將我誤了,將我誤了!”

洞房花燭夜,相逢不相識,這是中國古代婚禮上常見的戲劇性場麵。媒妁在其中往往扮演著不光彩的角色,而“媒妁之言”最直接的受害者又往往是婦女,一旦踏進洞房,她們便別無選擇,隻能吞下苦果,永遠咀嚼著那份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