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歌的興衰
早期的夜歌場中帶有很濃的宗族色彩和地方主義,自然形成了幾個夜歌方陣。如母族方陣中,有亡者妻家稱母黨,亡者母家稱婆黨或老婆黨,亡者兒媳家稱媳黨或者少婆黨,孫媳以下娘家統稱為少少婆黨,以上三黨組成的方陣列為賓席,其中以母黨為正賓席,尊坐歌場顯要座位。其他親戚與近鄰坐次要位置,兩者合為一個方陣,站在中間立場,起調和融合作用。
第三個方陣是孝家本房族歌師以及陪奉人等。凡孝家成員,傍立聽歌,遇到歌場發生矛盾衝突時(這種情況很少)就下跪叩頭,風波自然平息。
孝家與母家各自請來本姓歌師,如到較遠的生疏地區去當母黨,也可請外姓歌師冒稱本姓人,好比是現在的籃球足球比賽請外援。
夜歌唱的內容基本集中在幾個焦點問題,如對厚養厚葬、厚養薄葬、薄養厚葬、薄養薄葬的辯論,對挽聯、祭軸、哀聯、訃告的文字挑剔,對生身父母與養身父母的評論等。生男育女問題,子女對亡者生前患病的醫治護理問題,對亡者的歌功頌德等也都是重要內容。
另一個特殊問題是請客不請女客,傳統習慣是男不吃三朝,女不吃哀筵。如果母家來了女母黨,東君方陣就會唱:請客不要請女客,請一個來五十,請兩個來一百。桌上打大水,碗裏開了坼。水缸矮一寸,尿桶漲一尺。三句家常話,眼淚濕衣衫。一講家娘孬,又講丈夫差……
夜歌場中不講麵子,對孝家褒貶分明。唱者認真嚴謹,聽者鴉雀無聲。牆角門檻人擠滿,歌場內外水泄不通。搶接夜歌多激動,大喉嚨總是占上風。唇槍舌劍不相讓,戰到長庚西下,啟明東升。
小時候,祖父在外做染工,祖母扭著三寸金蓮不出門,總是派我隨著大人們去吃爛肉,有一次我去煙竹坦當陪東。那裏的單姓人家沈燕成的妻子王氏去世,寶喬宗祠的房族組織陪東隊伍去那裏陪奉王氏母家。母家歌師指責沈氏的訃文與哀聯有誤,本房紳士沈暢胡據理力爭,最後站起來唱,激動得要回去拿考薄(字典)證實無誤。
煙竹坦地處橙橘峰下,位於龍伏和赤馬兩鎮交界的山區。我隨大人們進幹坑源,上蛇嘴嶺,再翻過橙橘尖才到達煙竹坦,這裏也是流傳甚廣,膾炙人口的沈再得的住地。到了後我著實很累很疲,但還是要打起精神聽個通宵的夜歌。
第二次印象深的是寶喬宗祠族人去社港鎮新安鋪尋姓家族當母黨。這次歌場中,因舌戰過激,幾近發生鬥毆。但因族人兆頌先生一篇夜歌終於平息風波,達到了融合的結果。
起因是尋氏東君怪母家唱了鑽子歌,於是對母家也唱了一句:若用鑽子鑽東君,母黨硬要默火神(默火神大意指做好準備等著挨揍吧)。這樣以鑽子兩個字唱得硝煙彌漫,火氣逼人。
我當時非常緊張,生怕鼓棍橫飛,硬柴亂劈。幸未造成血濺歌場,焦頭爛額的惡果。次日雖平安回家,仍然心有餘悸。
當年夜歌唱得如火如荼的原因有三:一是單屋獨舍,吊客擁擠,歌場能容納過夜吊客,解決了住房鋪蓋問題,冬天也解決了烤火取暖的問題。二是家族觀念和地方主義,有“輸了夜歌就輸了家族”和“不準外地人贏歌走”的極端情緒。三是高攀名師歌王出陣,召來大批聽眾,使喪事辦得更加熱鬧。
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是夜歌的高峰期,出現了一些有名的歌師。這些人常到外麵唱夜歌,叫趕台子。這些夜歌人得不到任何報酬,隻賺了吃早晚兩個正餐和一頓半夜飯,稱賺吃為貪油水。
當時社會經濟維艱,糧食短缺。正席以三筍三肉為主,以粉皮豆腐為輔,湊合成十樣菜。半夜飯是將晚餐的剩菜湊成六隻和菜碗,很多婦女小孩甚至全家出動來吃半夜飯,據說吃了半夜飯健康無病。
打完文祭後吃下台酒,其實是吃粉皮,以小孩和婦女為主要食客。當年席上隻斟三巡白酒,喝酒前首先喝胡椒湯打底子。當年也沒有香煙,隻有長杆旱煙筒和銅管水煙筒,遞來遞去,倒顯得很恭敬,點火用香和紙媒子。
到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的三十年中,吃粉皮三個字成了辦喪事的代稱。因為用豬骨頭熬出來的粉皮,大鍋大火熬得很爛,孩子們特別喜歡吃。2007年我在上海過年,孩子們都說還想吃以前喪事上熬的粉皮和席上的筍絲,真是味道好。
我說,以前的粉皮比不上現在的粉皮,現在有雞精味精,還有醬油麻辣鮮等調料,是你們的口味發生了根本上的變化。當時生活水平很低,所謂饑不擇食,記得晉文公逃亡十九年的故事吧!所以從當時看,歌師是為吃而歌,聽眾是為食而聽。
三四十年代的著名歌師有很多,一句話總結為:東邊河下柳海濱,西邊河下潘作欽。其他還有石江村的陳恒武、洞庭黃的黃仲東等。到四五十年代,著名歌師有羅同喜、沈兆頌、沈兆吉、劉顯揚、黃道和、張葛籬、沈完頌等。這段時期的歌師都沒得報酬,一個指導思想就是為家族榮耀而舌戰。
五八年大躍進到來,餓殍的喪事十分草率。但大家為了多吃一碗飯,都爭著去抬柩,有的抬柩人不久又被別人抬去掩埋了。夜歌在人們記憶裏漸漸淡化甚至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