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她來說真是折磨,連想忘記他都成了奢望。
看著那新鮮的魚,一定是他精心挑選的,看著就肥美,她一般都拿來給麗雅姐熬湯喝,魚肉則給大黃吃了,她自己一口不動。
想忘記就要忘得徹底,她想跟他去把離婚手續辦了,這樣就能徹底不去想他。
可當她翻出結婚證的時候,看到他那張棱角分明的硬朗麵容,就怎麼都狠不下心。
白皙的手指緩緩拂過他的眉眼,他笑的好開心,她同樣也笑的甜美,登記那天是她重生以來最幸福的一天。
“啪。”
將結婚證合上,她不要再看下去了,拿出紙和筆,她靜下心開始畫設計圖,短夾克,配蘿卜褲,她記得之後這蘿卜褲風靡一時。
又設計了幾款長袖襯衫,有大蝴蝶結的,有立領的,襯衫下的褲子,她設計了兩種,主打蘿卜褲,和喇叭褲,這兩種正經流行一段。
她不過是搶了別人的創意,嚴格來說是剽竊,可從時間上看,又比別人超前,如此矛盾的兩重體。
不過,市場經濟就是這樣,誰搶占了先機,它就是誰的,不作他想,心地坦然,繼續著自己的創作。
她又設計了兩款風衣,都在腰部做了特別處理,用上腰帶,女人的曲線美馬上就出來了。
大衣配上襯衣長褲,這種組合看著就時尚,顏色上她也選擇了幾種主色調。
這個年代人們還是喜歡靚麗的顏色,大衣以紅色為主,紅色要正,穿起來才漂亮,黑色暫時不選擇,米色和粉色倒是可以搭配著來,還有豔麗的黃色。
這些都不是她盲目選擇,服裝講究潮流,這個年代黑灰藍爛道街,人們早已經看夠了這幾種顏色,像這些色彩豔麗的服裝一出來,肯定一炮打響。
這些都畫完了,已經後半夜了,被陳致遠擾亂的心總算又平靜下來。
看來忙碌是最好的療傷聖品,隻要一忙起來,你也就沒心思想別的了,時間變得飛快,日子也變得充實。
陳致遠賣完魚回家,每天都恨自己,為什麼不回家看看茉莉?
天知道他有多難才能克製住去見她的心?農村的路不好走,土坷垃多,騎車就顛顛簸簸的,他很心疼車,這是茉莉送他的,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車擦的鋥亮。
這才能安心去做其他的,否則連飯都吃不進去。
陳母這些日子鬧騰的更歡了,十月一的時候會有公審大會,她估計是怕大哥被判刑,心中的焦慮日甚一日。
騎進村子,疲憊的看著不遠處的家門,他真不願意回來,在這個家裏他壓抑的都快瘋了。
推開院門,和往天一樣進屋拿臉盆,先洗去一身塵土,然後擦車。
可剛進屋就感覺空氣不對勁,家裏來了一個不速之客。
王叔家的閨女,那個爸爸喝多了,和她爸開玩笑給他訂的娃娃親對象來了。
劍眉緊皺,媽對她的熱情勁兒有些不對。
懶得管這些,他端著盆去缸裏舀水,像是沒看到那個姑娘一樣。
現在他不喜歡說話,不管是跟誰,就算是紅霞他也不願意多說,一天比一天沉默。
“致遠啊!看看誰來了,你王叔的閨女,你爸活著的時候還給你們訂過親。”
陳母見兒子回來了,忙拉著姑娘迎過來,那姑娘羞答答的看著致遠,那目光中的愛慕都不加掩飾了。
“媽,別胡說。”
陳致遠瞪了母親一眼,他是結婚的男人,媽當著人家姑娘這麼說什麼意思?
端著水想出去,這屋裏他不願意呆,更不想看那個像是發花癡一樣看著他的姑娘。
嚴格說王玉紅長的不醜,圓乎乎的臉,皮膚有些自來紅,身體很結實,在農村屬於最受歡迎那類姑娘。
體格好,能幹活,好生養,性格又好。
她從小就喜歡陳致遠,爸給她訂了娃娃親正和她的意,在心裏她一直把自己當成致遠未過門的媳婦。
以為他們倆的事就是板上釘釘,十拿九穩。
誰知道半路殺出個程咬金,來了那個女知青,人家小臉長得俏,一下子就把致遠的魂勾去了。
根本就不管他們的婚約,和那個女知青結了婚,他們結婚那天,她可是哭了一宿。
家裏從那天開始就給她張嘍對象,人家致遠都結婚了,他們也沒必要守著那個玩笑娃娃親了。
可這姑娘卻不同意,看哪個都不順眼,最後就這麼單到現在。
聽人家說他和那個女知青分開了,她就等不及找上門,不想再失去這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