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學說與達爾文進化論的整合(1 / 1)

說到這個話題,我們將不得不涉及學術史上的一個悲劇人物孟德爾。

這位奧地利科學家從1856年到1863年,對豌豆進行了八年的雜交實驗,從其研究成果中提出了遺傳因子(現在稱基因)和顯性性狀、隱性性狀等重要概念,並在此基礎上闡述遺傳規律,即所謂孟德爾定律(分離定律與獨立分配定律)。可惜的是,他的這一精辟的思想卻長期未能得到學術界的承認。直到20世紀初,即1900年,有三位科學家幾乎同時證明了這一定律,他的思想價值才被重新發現並得到確認。此時,距孟德爾做出這一偉大發現已經過了三十五年,孟德爾本人已經辭世近二十年了。

孟德爾於1865年發表其偉大發現,在此六年之前的1859年,達爾文發表了劃時代的巨著《物種起源》。以前生物界認為生物體可以自己引導適應方向,但達爾文則相信生物變異具有很強的隨機性,隻是在自然選擇的壓力下,大量的隨機變異中有一部分會變成可遺傳變異,進而導致生物的進化。達爾文不知道孟德爾從另一個方向證實了他的偉大理論。孟德爾的遺傳因子說確認,遺傳因子(基因)阻止性狀的融合,以此保證生物特性不變;隻是在有性生殖的基因重組過程中,會偶爾發生基因突變,從而產生出變異的後代,使得自然選擇在此基礎上得以發生與延續。這一發現無疑會為達爾文傳布自己的進化論提供一個有力的證據。十分可惜的是,這一正確發現卻被科學界的偏見與謬誤淹沒了許久。

直到20世紀的三四十年代,邁爾等生物學家才將進化論與遺傳學融為一體。

20世紀50年代,被稱為“建構所有生物體藍圖”的DNA的發現,更進一步證明了達爾文關於一切生物都是相互聯係、都有其共同來源的直覺。DNA存在於生命體的每個細胞當中,每個人體細胞中包含23對染色體,每對染色體各有一邊來自父親與母親,DNA就包含在這些線狀染色體中。

科學家建議我們把DNA看作是一小段一小段的軟件,從每一小段都可以拷貝出自己更多的副本來。所有生物包括人自身都是這些自我複製程序創造出來的精巧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