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0節 會計報表附表(1 / 3)

一、利潤分配表

1.利潤分配表的含義利潤分配表是反映企業一定會計期間對實現淨利潤以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的分配或者虧損彌補的報表。該表按年度反映企業已實現利潤的分配情況和年末未分配利潤結餘情況,是年度利潤表的附表。

利潤分配表為報表使用人提供的會計信息主要有:企業可用作分配利潤的來源的淨利潤、企業可供分配的利潤、企業利潤分配的具體情況以及企業年末未分配利潤的情況。

通過利潤分配表,可以說明企業所實現淨利潤的分配情況,檢查企業利潤分配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可以監督企業按有關規定正確分配利潤;可以了解企業未分配利潤的結餘情況,說明企業的發展潛力;可以分析企業例如分配的構成是否合理,對企業的利潤分配政策作出客觀的評價。

2.利潤分配表的內容和結構我國企業的利潤分配表采用多步式結構,反映淨利潤的分配過程及其結果。利潤分配表依據利潤分配的內容和去向設計表格項目,並采用兩期對照的方式列示利潤分配的本年實際數額和上年實際數額。

(1)“上年實際”欄,根據上年利潤分配表中“本年實際”欄所填列的數據填列。

如果上年度利潤分配表與本年度利潤分配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度利潤分配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報表的“上年實際”欄內。

(2)“本年實際”欄,應根據“本年利潤”和“利潤分配”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一)分部報表的編製範圍分部報表按其反映的內容不同,可分為業務分部報表和地區分部報表。

業務分部,是指企業內可區分的組成部分,該組成部分提供單項產品或勞務,或一組相關產品或勞務,並且承擔著不同於其他業務分部所承擔的風險和報酬。

地區分部,是指企業內可區分的組成部分,該組成部分在一個特定的經濟環境內提供產品或勞務,並且承擔著不同於在其他經濟環境下經營的組成部分所承擔的風險和報酬。

如果有兩個或多個本質上相似的業務分部或地區分部,可以合並為單一的業務分部和地區分部。企業應當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製定適合於本企業的業務分部、地區分部的分部原則,並且一貫性地加以遵循。如隨著情況的變化而做出調整的,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並且提供調整後的比較分部報表。

凡是滿足下列三個條件之一的,應當納入分部報表的編製範圍:

(1)該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計的10%或者以上。

(2)該分部的分部利潤(虧損)的絕對額,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潤合計額或者所有虧損分部虧損合計額的絕對額兩者中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3)該分部的分部資產占所有分部資產合計額的10%或者以上。

如果按上述條件納入分部報表範圍的各個分部收入總額低於企業全部收入總額.5%

的,應將更多的分部納入分部報表編製範圍(即使未滿足上述條件),以至少達到編製的分部報表各個分部收入總額占企業全部收入總額的.5%及以上。

如果前期某一分部未滿足條件而未納入分部報表編製範圍,本期因經營狀況改變等原因達到上述條件而應納入分部報表編製範圍的,應對上年度的數字進行調整,以使數12。

財務會計字具有可比性。

(二)分部報表的內容:結構和編製方法分部報表應按業務分部和地區分部分別編製。

本表豎列中的“抵銷”欄,反映各分部間銷售所應抵銷的收入、成本等。分部報表應根據企業所屬的各個子公司、分公司或分部提供的報表中的有關數據分析填列。報表中的各分部資產總額,是指各分部在其經營活動中使用的,並可直接歸屬於該分部的資產總額;各分部的負債總額,是指各分部的經營活動形成的,並可直接歸屬於該分部的負債總額。

三、應交增值稅明細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反映公司應交增值稅的情況

(1)“年初未抵扣數”項目,反映公司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稅。本項目以“2”號填列。

(2)“銷項稅額”項目,反映公司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收取的增值稅稅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銷項稅額”專欄的記錄填列。

(3)“出口退稅”項目,反映公司出口貨物退回的增值稅稅款。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0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出口退稅”專欄的記錄填列。

(4)“進項稅額轉出”項目,反映公司購進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0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進項稅額轉出”專欄的記錄填列。

(5)“轉出多交增值稅”項目,反映公司月份終了轉出多交的增值稅。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的記錄填列。

(6)“進項稅額”項目,反映公司購入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而支付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0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進項稅額”專欄的記錄填列。

(7)“已交稅金”項目,反映公司已繳納的增值稅稅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0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已交稅金”專欄的記錄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