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204.偷喇叭的少年
是萊格幹的,他暴露了喇叭是被藏在盒子裏偷走的,而且還知道店裏有三個錢箱被盜。此外,他在短文裏描述的幾乎所有的行動都跟實際發生的事實不符。
NO 205.教練行凶
一場橄欖球賽需要80分鍾,還不包括比賽時的中間休息,再加上60分鍾的路程時間,那麼B教練在17:20分之前是不可能到達P家的。足球比賽全場是90分鍾,即使加上中間休息的15分鍾,這兩位教練也完全有可能在作案之前到達P家。再分析下去:A教練的隊參加的是錦標賽,當他們與綠隊踢成3:3平局時,還得延長30分鍾決勝時間,再要加上10分鍾的路程時間,就是不再加上中間休息時間,他也不可能在17:10前到達P家。所以,隻有C教練才有可能殺死P先生,因為比賽時間90分鍾,中間休息15分鍾和路程20分鍾,這樣,他可疑在17:05,即在槍響之前到達。
NO 206.海盜之行
此人是亨利。原因有二:第一,亨利是藥店老板,竟然不知道款冬這種常用的藥草具有的療效,這說明他的藥店老板身份有疑;第二,在5點02分時,吉力爾船長見屋外有人影一閃,這肯定是一名遊客,因為除了遊客以外,4位工作人員都在屋內。待吉力爾等人回到古堡時,9名遊客全在。在短短的8分鍾內,這位遊客要跑過雜草叢生的小路去上船把發動機的進油管割斷,再回到古堡,一來一回這樣迅速,隻有26歲的亨利有這樣年輕強健的身體。
NO 207.三個嫌疑犯
罪犯是瘦子,因為不管啞巴是不是盜竊犯,他都不會說自己是盜竊犯。胖子說的是真話,他不可能是盜竊犯;而瘦子故意說假話,所以他肯定是盜竊犯。
NO 208.撒謊的比爾
格倫聽到後門的聲音,證明桑尼的確在命案發生前回到了家,並且被電線絆倒了,這樣,扯出插座的電線就又證明了桑尼說的是實話。可是,既然桑尼摔倒,扯出了電線,正在修車的比爾就應該突然陷於黑暗之中,可比爾卻沒有向亨利提到他的電燈忽然間熄滅,這是因為此時他正悄悄地上了樓,殺死了哈裏,電燈熄滅他根本不知道。
NO 209.化裝舞會上的命案
裝著假腿的州長參加舞會時,把真腿藏在他的褲子裏,隻露出一支假腿。命案發生後,他竟然能大步跑,說明他的假腿已經不在他的身上。首相注意到了這個違反邏輯的變化,就認定了是州長用假腿打死了公爵,然後把假腿扔進了旁邊的縫隙裏。
NO 210.失竊的硬幣
布賴爾的行為不符合一個人的正常邏輯思維,他之所以要用投幣電話,隻可能是因為想把偷來的硬幣暫擱在投幣電話的匣子裏,逃避追究。
NO 211.胡同裏的搶劫犯
開襟汗衫的扣子在前麵,從後麵看是無法判斷是套頭衫還是開襟汗衫的,顯然瑪麗在撒謊。
NO 212.被謀殺的叔叔
律師走後樓梯時臉上撞到了蜘蛛網,說明阿薩沒有從後樓梯走過;剛擦過的廚房地板上沒有腳印,說明波比沒有進過廚房。所以,隻有塞西爾有時間殺人,況且他還說了有人從後門闖了進來這樣的掩飾性的話。
NO 213.無賴格林
波特吐在格林家門口的口香糖上麵有波特的齒型和唾液,這就是證據。
NO 214.真假錄音
凱特森不是凶手,他是清白的。當警察按下小錄音機播放按鈕,這卷帶子不應該從頭開始播放,因為如果是記錄泰森被害現場的錄音,會在泰森被害後繼續往後走,直到走到頭為止。從頭開始的錄音說明是有人把帶子倒過來聽過,如果凶手真是凱特森,那麼他一定會毀滅這份對自己非常不利的證據。
NO 215.缺一種聲音
探長指的是鴿子鍾報時的聲音。如果評論家真的是在書房被槍殺的,那麼磁帶中就理應錄上了幾分鍾前鴿子報時鍾報10點的鴿子叫聲。之所以錄音中沒有鴿子的叫聲,是因為凶手是在別處一邊錄音,一邊槍殺受害人的。
NO 216.火爐烤肉
這個人既然說自己迷了路,沒有來過這裏,卻能夠知道炭塊已經涼到可以把手伸進去而不會被燙傷的程度,這種明顯的邏輯錯誤表示他就是凶手。
NO 217.音樂會上的陰謀
埃利事先已做好演出準備的事實,說明他對巴蒂的死和自己將上場演出有準備,這就證明他涉嫌謀殺。
NO 218.真假遺囑
多麼完美的謊言在時間的麵前都會顯得不堪一擊。大衛的疏忽在於,他隻知道後一份遺囑更具法律效應,卻忘記11月份沒31號,隻有30天。
NO 219.相似的車牌號碼
在案件的偵破過程中,鏡子往往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出租司機看到的車牌完全沒錯,可是由於是從後視鏡往後看,所以其看到的景象是相反的,就是說,正確的車牌號應該是10AU81.
NO 220.美金不翼而飛
60萬元並未被拿走,因為司機就是綁匪一夥的。他趁著黑夜挖坑時,將坑挖得很深。他先將旅行袋內的贖金埋起來,然後在上麵放上空旅行袋再理起來。警察和富商絕對不會想到錢還在坑裏,沒想到最後被尼克探長識破了。
NO 221.殘留的蠟燭
馬可雖然是個無賴,但在麗曼眼中,畢竟還是她自己的親生骨肉,在花錢和吃用方麵盡量滿足他。梅麗則不然,她對馬可毫無感情,眼看家當要敗在他的手裏,心中有說不出的怨恨,隻有害死麗曼又嫁禍於馬可,才能保住她微薄的財產。
所以她殺死了麗曼,又刺傷了自己,盡管她刺了自己13刀,但卻不傷要害。然後她又把菜刀燒掉。做完這一切後,她原本想掙紮到窗前呼救報警,由於年老體衰,過分激動,竟昏了過去。
探長到鄰居那裏借來了一把手鋸,鋸開了那隻密封的油桶。木桶內正藏著3萬元現金和一些重要的借據,是從油桶的小孔裏塞進去的,做這件事的顯然是梅麗。
NO 222.荒唐的表演
如果門真的如米茲尼太太所說,敞開那麼久,那麼燭液絕對不會逆風淌落在向門的一側,可見米茲尼太太在說謊。
NO 223.真假紳士
那個陌生人就是出現在偵探社的那個人,他假扮為紳士到霍桑偵探社求助,捏造紳士與年輕小姐兩個人的奸情。當晚,中年人潛入,把紳士殺害;要是被害者的臉保持完整,他的計劃就會失敗,所以故意把被害人的臉毀容,還放下一份法文報紙,假裝凶手是個法國人,以擾亂警方的視線。
NO 224.敲門的竊賊
任何一個住單人房間的旅客,在進自己的房間之前絕不會敲門的。顯然,這個年輕人所說的“走錯了房間”是在說謊。年輕人走進加利房間之前敲了下門,而後又上了4樓,3樓和4樓隻有單人房間,而加利當時不揭穿他,是怕打草驚蛇。隻有等他再次作案時,才能抓住他。
NO 225.跳車的姿勢
如果是福特自己跳下車,那麼屍體和兩個旅行包應該距離很近,可是實際情況並不是這樣。而且當時火車上並沒有警察,福特更沒有必要要跳車。最重要的一點,如果是跳車,一般都會腿或身子先落地,而福特卻是頭朝下落地,跳車者一般不會采用這姿勢的。這隻能說明死者是被人拋下火車的,其他東西又陸續被拋下來。
NO 226.證據的反麵
天晴的時候,陽光直接照射到土地上,在讓泥土變幹的同時也會讓留在泥土上的鞋印收縮,一雙40碼的鞋印,大約會收縮半碼。因此,如果鞋印模型與吉恩的鞋子完全吻合的話,隻能說明吉恩是清白的,凶手應該穿比吉恩大半碼的鞋子。
NO 227.懸崖邊的足跡
腳印是故意布下的疑陣,當時的情況應當是:兩個人走到坡下,矮胖子上了坡,手裏拿著高個子的鞋,走到懸崖邊,把筆記本扔到草叢裏,然後,換上高個子的鞋,倒退著下來,企圖造成兩人都跳崖的假象。因為退著走,所以步距比原來的還小,而且是前腳掌著力,因此小鞋印不會落在大鞋印上,隻能是大鞋印落在小鞋印上。高個子在坡下草叢中接應了矮個子,兩個人赤腳從草叢中溜掉。
NO 228.腳印之謎
凶手將皮管接在水龍頭上,邊衝洗腳印邊退出現場。這樣,皮管噴出的水流和下雨是同樣的作用,可以將腳印衝洗幹淨。
NO 229.咖啡杯上的唇印
那個修女是假扮的,小福卡看到了她留在咖啡杯子上的唇印就知道她是冒充的修女,因為真修女是不會擦口紅的。
NO 230.店員的智慧
丈夫說夫人患病,每隔半小時必須吃一次藥,為了證明,兩人還在店員麵前“表演”了一次吃藥的過程。可是,兩人在店裏已經待了整整一下午,如果需要半小時吃一次藥的話,至少也吃了五六次藥,可咖啡杯還是滿滿的,這說明杯子裏一定有貓膩。
NO 231.“殺人”的龍卷風
如果死者是意外身亡,那麼鄰居的家一定和死者的家一樣淩亂;如果是他殺,那麼鄰居家的損毀情況必然與其不同,死者家中淩亂的樣子隻是擾人視線假象。
NO 232.枯萎的玫瑰
放在窗台上花瓶中的13朵玫瑰,在房間裏擱了兩個星期後早已枯萎凋謝,窗台、地板和地毯上應該找得到落下的花瓣,不可能“隻有一點灰塵”而“沒有別的東西”。所以,海爾丁認為落在地上的這些花瓣是凶手清除血跡時一起弄掉了。
NO 233.名畫失竊
戈迪探長說的是正確的。一個用右手的人,穿脫褲子時通常先穿左腿,而戈迪探長進到馬格的臥室時,馬格的右腿在褲腿裏,而左腿還在外麵,說明他當時是在脫褲子,不是像他自己說的是在穿褲子。馬格在撒謊,所以極有可能是他自己把畫運走了。
NO 234.“撿來”的子彈殼
嫌疑人說他在那個帳篷已經住了一個多月,然而帳篷裏的草還是綠的,如果真的是被帳篷蓋了一個多月,草早就枯萎了。
NO 235.教堂前的屍體
屍體離牆隻有30厘米,如果由3米多高的地方跌下,屍體不可能如此靠近牆壁。
NO 236.不慎摔死的假象
死者腳底的傷痕是從腳趾到腳跟的,若他真是從樹上摔下來摔死的,那麼腳底的傷痕應該是橫的,因為赤腳爬樹大多要用雙腳夾住樹幹,即使腳被弄傷的話,傷痕也隻能是橫的。
NO 237.車內的死者
死者嘴裏和胃裏都有鮮櫻桃,這說明他死前一直吃著櫻桃,然而汽車的內外毫無汙痕,在地麵上也沒有找到櫻桃核,可見停車場不是第一案發現場。
NO 238.嬰屍
如果像福爾的助手所說,嬰兒是兩天前被害而拋屍至此,那麼嬰兒身上的血跡一定已經被衝刷幹淨,而現在嬰兒的屍體上仍有鮮血,說明他是剛剛才遇害。
NO 239.林中慘案
秋季是樹葉飄落的季節,如果車子在森林中停放兩天,車上一定會堆滿落葉,而案發現場的車子上隻有少量落葉,說明車子停放在這裏時間不長,罪犯是行凶後移屍至此的。
NO 240.男人還是女人
使用抽水馬桶會把蓋子和坐墊都翻在上麵的一定是男人,所以,尋找凶手要在Y女士的男性情人中找。
NO 241.斷水五天
如果斯科特真的斷水五天了,那麼他不可能有汗,而他有汗,說明他這五天內喝過水。既然有水,那麼“因阻止米切爾喝海水而失手打死了他”的謊言就不攻自破了。
NO 242.安眠藥
莫森喜歡整齊並不等於痛苦死亡而不掙紮,八十粒安眠藥的藥性是很強的,會令人非常痛苦,除非是他慢慢地吃安眠藥,但是入睡後的他又如何將藥丸如數吃下呢?隻有被人注射過量的安眠藥劑才能在不知不覺中死去。莫森吞了幾粒安眠藥,然後在熟睡中遭人再注射藥劑而被滅口。現場沒有死者半點掙紮的痕跡就是破綻。
NO 243.失蹤的富家女
富家女被謀殺了,凶手是富家女堂姐和她的未婚夫。當富家女和外科醫生進入別墅後,醫生便殺了她,在浴室裏肢解了屍體,用防水布包著,放進大籃子裏。堂姐先進屋查看,她是幫凶,她反鎖了門,製造假象疑惑警方,讓案子不能水落石出。
NO 244.完全相同的車
因為西格瑪爾搶劫的是新鈔票,所以它們都是連號的,在使用的時候隻要留心就很容易發現那些被搶劫的鈔票。西格瑪爾交罰款的那張10馬克的紙鈔,是被搶劫的75000馬克中的一張,被警方發現了,所以即使西格瑪爾有不在場證明,也與劫案脫不了幹係。
NO 245.死去的牧馬人
罪犯是上午把牧馬人綁在枯樹上的,那時,被害人還沒有完全窒息,罪犯是用濕的生牛皮捆住被害者的脖子後揚長而去的。濕牛皮在夏天太陽的暴曬下逐漸幹縮,直到勒緊牧馬人的脖子,使其窒息而死。
NO 246.登山者的屍體
如果死者是自己翻落溪穀的,那麼她的背包很大可能會和死者分離;如果是被落石擊中額部致死,那麼鼻梁就不會挺直。從這兩個疑點看來,死者被謀殺的可能性很大。
NO 247.丟失的鑽石
小偷是夏爾太太的女友弗路絲。這是根據嚴格的計算得出的:設水流的速度為U,船在靜水中的速度是V,那麼船順流時速度是U+V,逆流時的速度是V-U,再設投下骨灰盒的時間為T。因為小木盒漂流的路程加上船逆流趕上小木盒所走的路程,等於船在10點30分到11點45分這段時間內順流所走的路程。即(V-U)(10:30——T)+(11:45——T)=U+V(11:45——10:30),解此方程,T=9:15分。因此,投下骨灰盒的時間是9點15分,而此時安娜正在和夏爾太太爭吵,她不可能作案,因此作案的是弗路絲。
NO 248.河底的望遠鏡
凶手就是蘇菲的兄弟。他在那架望遠鏡的鏡筒裏安裝了毒針,送給了蘇菲。那天晚上,蘇菲在同室入睡後,悄悄登上鍾樓的涼台,想用那架望遠鏡觀察星象。在眼睛貼近鏡筒之後,為了對準焦點,就要調節筒內的螺絲。這時,彈簧把毒針射出,直刺眼睛。蘇菲猛地一驚,望遠鏡便從手中滑落而掉進河裏。她忍住劇痛把毒針拔出來,卻因毒性發作而死去。
NO 249.芝加哥時間
芝加哥和紐約時差是一個小時。美國有4個標準時間,即東部、中部、山嶽地帶和西部標準時間。芝加哥與紐約有一個小時的時差。偵探看了竊賊的表,發現比紐約時間(東部標準時間)剛好慢一個小時,便知道了他去過芝加哥(中部標準時間)。竊賊從芝加哥驅車,進入東部標準時間帶後,忽略了自己的手表慢了一個小時。
NO 250.消失的贖金
女子唯一接觸到的是計程車司機,是計程車司機拿走了錢。那名女子和計程車司機是同夥,她去公園拿錢之後,攔下了計程車,在計程車裏把錢倒空,然後提著空皮箱下車,在車站寄存後甩掉了跟蹤的刑警。
NO 251.電話占線
凶手M先生在晚上9點之前殺害了自己的妻子,然後立即與情婦一起來到橫濱的旅館。11點,他通過旅館交換台往家中打電話,在M先生打電話之前,他的情婦用走廊上的公用電話提前撥了同一號碼,並且沒有掛斷。這樣,不管接線員怎麼撥打,電話中傳出來的總是對方正在通話的占線忙音。因此,接線員就會產生一種對方正在通話的錯覺,認為被害者依然活著。
NO 252.餓死的乘客
乘客用匕首刺死了飛行員,但是在搏鬥的過程中,刺破了空氣管。空氣管有了破洞,壓縮空氣就會跑掉,船也很快就會沉沒,而且海裏有吃人的鯊魚,所以凶手用手指拚死扣住這個洞以防止漏氣。這樣,他就動不得半步,也就無法拿到有食品的罐頭,隻能活活餓死了。即使他冒險把罐頭拿到,也沒有時間把罐頭打開,因為這工夫橡皮筏的空氣會跑得一幹二淨。或者是船沉了,自己成了鯊魚的食餌,或者是餓死,而這必取其一。
NO 253.凶手的眼神
做出以上裁決的原因是坐在被告席對麵的主審法官提醒了陪審團:剛才,在律師進行即興心理測驗的時候,全廳的目光都轉向了那扇側門,唯有被告瓊斯除外,他依然端坐著不動,因此可以得出結論,在全廳的人中隻有他心裏明白,死者不會複活,被害者是不可能在法庭上出現的。
NO 254.不怕暗殺的人
如何讓望遠鏡殺死華蒙托夫呢?隻要把一根毒針和調節焦距的旋鈕連在一起,就能讓華蒙托夫自己殺死自己!當他扭動旋鈕的時候,毒針就會刺中眼球,導致心髒猝停。而華蒙托夫在被刺中的刹那,自然本能地將望遠鏡扔掉。他身處懸崖邊,這一無心的舉動毀滅了最後的罪證。
NO 255.五英裏外的大楊樹
探長叫探員去大樹下搜集線索是故意做給拉瑪看的,然後趁他放鬆警惕的時候,再讓他隨口說出大樹的遠近,這就說明他到過那棵大楊樹下。拉瑪說他從沒有到過那棵大楊樹下,隻是他不想歸還貝利的珠寶而撒的謊。
NO 256.懸賞啟事
啟事中沒有莫比的地址,如果男子光看啟事的話,他是不可能知道當事人的地址的,隻有小偷本人才能找到莫比家的住址,然後前來領取報紙上所告示的懸賞。
NO 257.聖誕禮物
格蘭傑來到20樓的會議室分發禮物,卻唯獨沒有哈奇的,如果他不是凶手,那麼公司人人都有禮物,也必然應有哈奇的。由此可以判定,格蘭傑殺了哈奇,隻有凶手能預先知道哈奇死了,當然沒有必要為死人準備禮物了。
NO 258.森林裏的謀殺案
蜓蚰生活在很潮濕的地方,而森林裏很幹燥,不可能會有蜒蚰。這說明姑娘被殺害後,在潮濕的地方放了一段時間,然後才被凶手轉移到這裏來,偽造成自殺的假象。
NO 259.曝光的膠卷
除了鉛外,X光射線能穿過任何金屬物質。古德溫做X光檢查時,放在貼身口袋裏的照片被X光照射,裝在相機裏的膠卷在X光照射下當然會曝光。
NO 260.電腦專家之死
屏幕上顯示的雖然是一份遺書,但電腦的電源線沒插,也就是說電腦用的是內存電池,而這種電池最長的工作時間為10個小時,既然死者死的時間是兩天前,那麼電腦應該早就停止工作了,不可能把遺書顯示出來。
NO 261.溫熱的海水
如果水溫升高,水中的氣泡就會上升到水麵而破裂消失,氧氣大量減少,魚自然就會大量地死亡。發電站的廢棄物沒有冷卻就直接排放到海裏,直接導致了魚的死亡。
NO 262.球星簽名的足球
足球上簽名的球星中有英國人,德國人,巴西人,意大利人,他們怎麼可能都用英文簽名呢?所以顯然這些簽名都是偽造的。
NO 263.撒謊的安全員
依據有二:第一,既然兩名劫匪進門時頭戴麵具,隻露出眼睛,怎麼可能嘴裏叼著煙呢;第二,既然歹徒戴著手套,又怎麼可能用戒指劃破貝尼的臉呢?
NO 264.釣魚迷
留在現場的釣具魚杆、魚線、魚鉤、墜子、魚耳等,實際上是用於釣海魚的,和去河裏釣魚的裝備完全不同。因為金子民不懂這些,就把屍體運到了河邊,這就使偽造的現場露出了很大的破綻。
NO 265.不肯救人的救護車
救護車在搶救傷員的時候,按規定應該把傷員的頭朝裏、腳朝外,救護車上的醫生卻弄反了,說明這醫生是假冒的。
NO 266.酒吧命案
如果男子是正麵撲上來的,槍彈不可能從他的左耳後麵射入,比爾在說謊。
NO 267.博物館裏的小偷
外麵正下著雨。其他人的雨傘都是濕的,而盜竊犯的雨傘卻是幹的,說明他不是從外麵進來。
NO 268.黃色碎布片
罪犯是喬納費希隊隊長。他們的營地處在開麥基隊營地的上遊,在喬納費希隊營地河邊釣魚的傑克卻說工裝褲是從開麥基隊營地方向漂過來的,扔在河裏的東西哪有逆水漂流的道理?
NO 269.旅館大盜
斯坦納在看《希伯來日報》,但他根本不懂希伯來文與阿拉伯文一樣,是從右向左書寫的,仍從左到右一行一行地往下看,從而露出了破綻。
NO 270.157頁和158頁之間
157頁和158頁是一張紙的正反兩麵,羅伯特根本不可能在這兩頁之間找到遺囑,也就證明了他在撒謊。
NO 271.衣架上的大衣
朱莉·貝克爾是第一批來到的客人,她也聲稱從未出去過,但當她出去取大衣時,探長發現她的大衣卻在衣架的頂端。如果是第一批來的客人,她的大衣一定應該是在衣架的最裏端,除非她中途出去過——把偷到的花瓶藏起來,否則她的衣服不可能在頂端。
NO 272.男扮女裝的殺手
麥克馬克發現瑪麗修女說話咽唾沫時脖子上的硬領子一跳一跳的,跳動的領子表明這個人脖子上有喉結,而隻有男人才有突出的喉結,所以瑪麗是一個假扮成修女的男人。能這樣處心積慮偽裝自己的人,一定就是凶手。
NO 273.不配合的鄰居
弗魯姆聲稱整個上午都在外麵刷門廊,然而他的牛仔褲卻很幹淨,這是不符合常識的。對這個異常現象的解釋隻能是,弗魯姆在幹活的時候殺死了皮特,當弗魯姆快刷完門廊的時候,進屋換了一身衣服,又出來幹完了活兒。為什麼他要換衣服呢?因為他原來的衣服上濺滿了皮特的血。
NO 274.寶石展銷會
有經驗的珠寶商一眼就能分辨出哪些是值錢的寶石,哪些是不值錢的,除非是剛入行的新手,因為無法分辨,所以隻能一股腦兒全偷走,所以竊賊是克勞斯。
NO 275.誰在放哨
因為酒是不會結冰的,所以酒鬼一定是假裝的。他拿的酒瓶裏裝的肯定是有顏色的水。一個清醒的人有什麼必要在街上閑逛,還要假裝喝醉了呢?他一定是放哨的人。
NO 276.三個氣球
保羅把氣球吹上氣後,兩個挽成S,一個挽成O,三個氣球放在一起就是SOS的求救信號。
NO 277.神奇的眼睛
鸚鵡和鴿子是不會在夜間出來活動的,它們在夜間沒有視力。隻有貓頭鷹有夜間視力,這三種動物中隻有它是晚上出來活動的。所以,史密斯利用自己的貓頭鷹偷走了麥琪的鑽石戒指。
NO 278.貓頭鷹幫凶
貓頭鷹習慣吐食食物,把消化不了的食物再吐出來,因此,如果格羅得在食餌中夾上3枚古錢喂貓頭鷹,當時貓頭鷹是會整個吞進去的,但第二天早晨,貓頭鷹會吐出不消化的古錢,這時候隻要格羅得將它們藏起來,然後再殺了貓頭鷹並剖腹檢查,就能證明自己的清白。
NO 279.殺人的狼犬
卡特爾利用條件反射學訓練了一隻狗,而他給狗提供的指示是電話鈴,隻要聽到電話鈴響,狗就會按照訓練的方法攻擊人。因此,卡特爾即使身在數百裏外,但隻要打一個電話,就能讓狗變成殺人的工具。
NO 280.狗幫了大忙
林斯頓利用了狗抓住了這個窮凶極惡的壞蛋。因為狗鼻子十分靈敏,隻要把馬克的衣物給它嗅一下,不管馬克打扮成什麼樣子,狗都能憑著氣味找到他。
NO 281.騎馬的盜牛賊
除了蹄印,現場還留下了糞便。克萊找到了盜牛賊所騎的馬的糞便,因為馬糞與牛糞一眼就能分辨出來,所以克萊確信,盜牛賊騎的是馬,隻是給馬裝上了牛蹄。
NO 282.被槍殺的梅花鹿
鹿是不會叫的,那人卻說聽到了梅花鹿的哀鳴,顯然是在撒謊,掩蓋事實真相。
NO 283.單峰駱駝
亞洲隻有雙峰駱駝,而照片中的是隻有一個駝峰的單峰駱駝,所以可以肯定這張照片並非是在亞洲拍攝的。
NO 284.死神的微笑
殺害瑪莉的人是一個凶殘並且狡猾的家夥,他想除掉瑪莉,可是又沒有機會,於是借老虎來行凶。他想辦法在瑪莉的頭發上塗上了一些有刺激性氣味的藥品,老虎聞到藥品的味道,忍不住想打噴嚏,於是露出微笑的表情。由於噴嚏的力度過大,瑪莉的脖子被咬斷,凶手的目的也就也達成了。
NO 285.小船上的疑點
小船底部粘著海螺。海螺是在海水中生存的一種軟體動物,淡水湖中絕不會有這種海螺粘住船底,所以,警察推知裝屍體的小船原來肯定是在海裏的,是後來被運到湖裏的。
NO 286.螞蟻提供的線索
螞蟻是用氣味來互通信息的。它們的活動是通過觸角來聯係的,同族螞蟻身上有一種其家族特有的氣味,當第一個報訊的螞蟻在返回蟻巢的時候,它經過的沿途會留下一些氣味。即使這隻螞蟻不帶路,它的同夥們也能追尋這種氣味準確地找到食物。本案中螞蟻成群結隊搬運芝麻,是因為地下倉庫的芝麻袋子裂開了,才泄露了秘密。
NO 287.鬱金香與珍珠
犯人是昨天中午在現場徘徊的漢斯,把珍珠掉在鬱金香花瓣裏就是證據。因為開花不久的鬱金香一到晚上天黑後花瓣就會合上,所以,被盜的珍珠能掉在花瓣裏,這就說明作案時間是白天。
NO 288.火神的秘密
經過科學家的檢驗,“看林人”屬杜鵑科,它的花朵和莖葉內含有一種揮發性強、極易起火的芳香油脂。當森林中空氣幹燥灼熱時,這種芳香油脂就會自燃,釀成森林火災,火族島上這種小花特別多,所以火族人居住在湖水附近,無論什麼時候發現“看林人”自燃,他們都必須在第一時間撲滅,否則就會釀成波及全島的大火災。人的行動往往會加速芳香油脂揮發,這就是“火神”處罰入侵者,向火族人報警的奧秘所在。
NO 289.花盆露餡
一般植物都具有向光性,莖和葉都會麵朝太陽光線照射的方向生長。而中間的一盆花卻朝房裏麵開,是很不正常的事兒。禿頂將寶石藏到了花盆的底部後,將花盆擺到了窗台上時,忽略了這一點,將花朝室內一側,這是一個失誤,從而露出了破綻。
NO 290.向日葵的秘密
想用向日葵來殺死曼麗這是不可能的,在普通的房間裏,植物釋放二氧化碳是可以殺死人的,但那至少需要6000~10000棵。所以曼麗的死因一定是別的,而根據曼麗體內過量的安眠藥這條線索,就可以排查凶手了,隻有往房間裏搬花的彼德擁有“嫁禍向日葵”的殺人嫌疑。
NO 291.遇水收縮的龍舌蘭
威勒聽了氣象台預報,知道中午有雨,就在12點以前用龍舌蘭做的繩子捆綁了伍德,繩子沾到雨水後猛烈收縮,勒死了伍德。
NO 292.花盆下的珠寶
因為鬱金香這種花在晚上天黑後,氣溫一降低花瓣就合攏,這就是睡眠運動,是光和溫度的外部刺激,使花和樹葉張開或合攏。不過,鬱金香在花期過後開始凋謝時,即便到了夜裏花瓣兒也不會合攏了。
NO 293.月下美人
月下美人是仙人掌的一種,開純白色的花,直徑有15厘米,但是花期隻有一夜,是隻在夏夜開的一種短命漂亮的花。一般是晚上八點開始開花,4個小時後開始凋謝。刑警看到了凋謝的月下美人的花瓣內側也濺有血跡,便推斷出死亡時間的範圍。
NO 294.三種血型
其實,輪胎上的血型是牧場上的植物留下的,丘尼隻撞了農夫一個人。植物雖然沒有紅色的血液,可植物漿液中也能化驗出類似於人類血型的物質。這就是輪胎上出現了多種血型的奧秘。
NO 295.變色蘋果
因為那隻蘋果,哈利探長識破了所長詭計。蘋果咬後過段時間便會變色。如果真像所長說的那樣30分鍾前被人麻醉昏倒的話,那麼蘋果被咬過到的部分的顏色就會變。
NO 296.水的語言
傑米身在新西蘭,在地處北半球的夏威夷,水流旋渦是由左向右的;而在地處南半球的新西蘭,水流由右向向左的。水的旋渦受地球自轉的影響,北半球水的旋渦是由左向右順時針旋轉,南半球而相反。
NO 297.暗語
這兩個人的代號是5和10.4組嫌疑犯的代號分別是:1和9;2和8;3和7;4和6.
NO 298.情報電話
福特探長在打電話時做了點手腳。在通話時,探長一講到無關緊要的話,就用手掌心捂緊話筒,不讓對方聽到,而講到關鍵的話時,就鬆開手。這樣,警方就收到了這麼一段“間歇式”的情報電話:“我是福特……現在……金冠大酒店……和壞人……在一起……請您……快……趕來……”
NO 299.特工的密函
破解方法是,每逢五字抽一字,標點不算,真正的內容是“援隊一時到”。
NO 300.國際反恐組織的難題
能夠被2、3、4、5、6、7整除的數是420.所以,在他們開始碰麵後的421天,7人將首次同時出現,而由於他們已經在G國住了一年,所以離這一天的到來已經不會太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