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你沒有為我,又再度暗中淌淚。
我不想留底,你的心空虛。
盼望你別再讓我,象背負太深的罪。
我的心如水,你不必癡醉。
哦,你可知誰甘心歸去。
你與我之間,有誰。
是緣是情是童真還是意外。
有淚有罪有付出還有忍耐。
是人是牆是寒冬藏在眼內。
有日有夜有幻想無法等待。
……”
歌名叫《情人》,是這支樂隊去國外發展之時,寫給歌迷的歌。旋律動聽,歌詞迷人。
這首歌令本就有些微妙的二人陷入了無盡的沉默。
直至蕭正把車駛入藍心居住的小區,他才微笑道:“本來想聽一首歡快一點的歌。結果選了這麼一首。”
之後又換了幾首歌,卻無法將二人的情緒從《情人》中抽離出來。
藍心柔聲說道:“我很喜歡這首歌。”
“喜歡就好。”蕭正點點頭,剛要推開車門,卻聽坐在一旁的藍心說道。“阿正。”
“嗯?”蕭正微微回眸。
“我真的很喜歡這首歌。”藍心加深了語氣。
蕭正頗為困惑的望向藍心,點頭道:“我知道啊。”
“我是真的——”藍心突然淌下眼淚。“很喜歡——很喜歡這首歌。”
藍心的突然落淚。令蕭正心如刀絞。也在一瞬間明白了性子從不激烈的藍心的心意——
她很喜歡這首歌。
這首名為《情人》的歌。
她的心意,還不夠明顯嗎?
她等了他十一年。從蕭正一無所有到如今家財萬貫。她依舊保持初心,不因任何外在因素而改變。
她不在乎她與他之間還有誰。她願意默默地守候在他身邊。她希望還能再等十一年。二十二年。等到白發蒼蒼的那一天,等到油盡燈枯的那一天。
她愛他。
十一年如一日。
她不舍得放手。也不能放手。
失去他,她的人生將沒有任何意義。
情人?
是的。
她甘心做他的情人。縱然被世俗所不允許。她也無所畏懼。
蕭正心疼的為她拭擦眼淚,唇角卻噙滿了苦澀。他何德何能,能令如此優秀的女人放下身段,不顧一切的愛自己?
藍心小心翼翼的捧起盒子。盒子裏裝著那條寓意‘我們結婚吧’的項鏈。也許不是藍心見識過的最美麗的項鏈。卻是她後半生最在乎最珍惜的項鏈。
她取出項鏈,緩緩伸到了蕭正的麵前:“阿正。我什麼都不要。但是今晚——你幫我戴上好不好?”
像婚禮上,他為她戴上戒指。
像儀式上,他單膝跪地,當著所有親友的麵,許她一世。
她什麼都不要。就要今晚。
就要他為她戴上這條項鏈。像所有女人向往的畫麵那樣。
戴上之後,一世相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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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請不要再抨擊阿正花心,我愛藍心,愛死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