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胡(1 / 2)

在當代人的概念中,二胡是指有木製的琴筒和琴杆(一般選用烏木、紅木、紫檀木為材料),蒙以蟒皮的琴筒,長約80厘米的琴身和馬尾琴弓,音質音色圓潤、柔美的弓弦樂器。這種樂器的原型是從清代至民國初年流行在江、浙、滬地區的民間戲曲和民間絲竹、鑼鼓以及吹打樂中的弓弦樂器,其形製與現代二胡相差無幾,隻是琴身較短,因多是民間自製,所以做琴的木料和製作尺寸規格不如現在的專業二胡講究。在民國初期,二胡經周少梅、劉天華的改革和提升而成為獨奏樂器。建國後的計劃經濟時代裏,民族樂器由民族樂器廠統一製作,這種不斷被規範化的弓弦樂器才得以最後定型,形成比較統一的樂器形製和稱謂,也才形成了當代人對二胡這一樂器的統一認識。但是從清代一直到建國前甚至建國初期,在民間流傳的二胡類弓弦樂器都沒有一個統一的形製和稱謂。

中國弓弦樂器經過眾多學者的研究,一致被認為形成於唐宋時期。在唐代,現被一致認為是中國胡琴類弓弦樂器始祖的奚琴(嵇琴)就已出現於文獻中。如唐代詩人孟浩然《池亭詩》中雲:“竹引嵇琴過,花邀戴客過。”另據日本《拾芥抄》引《樂器名物》中雲:“奚琴兩張,天慶九年四月定。”林謙三著:《東亞樂器考》,第302頁,音樂出版社1962年版。可推知奚琴在唐代就已出現。而奚琴與嵇琴根據當代眾多學者的研究實為同一樂器的不同稱謂。參見林謙三《東亞樂器考》,音樂出版社1962年版。另見趙後起《胡琴考略》,載《藝苑》1983年第4期。奚琴的形製根據宋代陳暘《樂書》中描述:“奚琴,本胡樂也,出於弦鞀,而形亦類焉,奚部所好之樂也。蓋其製,兩弦間以竹片軋之。”書中還附有奚琴的插圖。另外在敦煌的榆林窟第十窟的壁畫中,有一幅繪於南宋時期的壁畫,其中就有一飛天樂伎手執一件樂器,這件樂器與陳暘所述的奚琴一脈相承,其形製特點是:卷頸、二弦,似用竹片軋之,無千斤,共鳴體筒狀。朱岱弘:《我國弓弦樂器源流》,載《中國音樂》1984年第2期。可見這種樂器的形製跟當代二胡的形製已經很類似。在後來曆史的流變中,樂器中的竹片逐漸被馬尾琴弓取代。在形製上與當代的二胡越來越接近了。

隨著清代“亂彈”諸腔以及地方戲曲的興起,奚琴類弓弦樂器另有一種“火不思”類型的弓弦樂器,主要流傳在北方少數民族地區,至於這類樂器與奚琴類弓弦樂器的關係,在項陽著《中國弓弦樂器史》(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99年版)和有關中國胡琴的曆史考證的論文中有非常詳實的論述,本書不再贅述。由於其為戲曲聲腔托腔保調所具有的優越性而逐漸成為各種地方戲曲劇種的主奏樂器。並且由於不同地區的不同聲腔劇種在音樂風格、韻味上有著不同的審美追求,奚琴類弓弦樂器逐漸衍生出具有不同形製和音質音色的幾十種“變體”。這一時期,在清代文獻中所記載的各種形製的弓弦樂器(包括“火不思”類弓弦樂器)都被籠統地稱為“胡琴”,清代官方對弓弦樂器的這種籠統稱謂影響深遠,以致從清代至今,“胡琴”被約定俗成地成為中國弓弦樂器的統稱。參見福建師範大學音樂學院2002屆民族音樂學方向博士生趙誌安的博士學位論文《傳統京劇京胡伴奏藝術研究》,第18-23頁。流行在江、浙、滬地區的民間戲曲、樂種中的胡琴隻是由奚琴發展而來的胡琴家族中的一員,但正是這一支脈的胡琴通過周少梅、劉天華的努力革新,形成了今天我們通稱的“二胡”這一樂器。所以,本書所說的“二胡”這一概念所指:其一,主要指自劉天華創立二胡藝術以來的二胡。其二,由於本書在上篇中論述“二胡藝術的形成與江南文化”時會牽涉劉天華創立二胡藝術之前,二胡在江、浙、滬地區民間流行的狀況,所以本書所說的“二胡”還包括從清代到民國時期流行在江、浙、滬地區民間戲曲、樂種中的灘簧類胡琴——現代二胡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