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在考察了這種一般的而且經常發生的情況以後,再研究一下特殊的情況,即國民開始參加鬥爭,並發展到最高階段,像在西班牙那樣88,主要以民眾戰爭的方式進行鬥爭,那麼,我們就會懂得,在這種情況下已經不單純是民眾支持的增加,而是出現了另外一種真正的力量,因此我們可以提出:
四 民眾武裝或民兵是一種獨特的防禦手段
五 最後,我們還可以把同盟者稱為防禦者的最後支柱
這裏指的當然不是進攻者也有的普通的同盟者,而是指同某個國家的存亡有著切身利害關係的那些同盟國。隻要看一看目前歐洲各國的情況,我們就會發現,毫無疑問,國家和民族的大大小小的利益都極為複雜和極易變化地交織在一起(我們在這裏不談力量和利益係統化的均勢,這種均勢實際上並不存在,因此往往理所當然地被否定掉了)。每一個這樣的交叉點都是一個和平穩定作用的結,因為在這種結上,一個趨向是另一個趨向的平衡力量;所有這些結又聯係成較大的整體,任何變化都必然部分地影響到這種聯係。因此,各國相互間的關係的總和更多地是有助於維持整體的現狀,而不是使它發生變化,也就是說,一般說來存在著維持現狀的傾向。
我們認為,必須對政治均勢作上述的理解,而且,凡是許多文明國家多方麵接觸的地方,都自然會產生上述意義上的政治均勢。
至於共同利益要求維持現狀的傾向能起多大作用,這是另外一個問題。當然,可以想象,個別國家之間的關係會發生變化,有的變化使整體易於發揮這種作用,有的變化則使整體難以發揮這種作用。在前一種場合,這種變化是保持政治均勢的力量,因為它們同共同利益的傾向是一致的,所以它們也會得到共同利益中的大部分。可是在後一種場合,這種變化是一種變態,是個別部分在積極活動,是一種真正的病態。在由大大小小的許多國家結成的很不牢固的整體內出現這種病態,是不足為奇的,即使是在生物調節很好、有機的整體內,也會出現這種病態。
因此,如果有人向我們指出,曆史上曾有個別國家能夠實現隻對自己有利的重大變化,而整體卻連阻止這種改變的嚐試都沒有,甚至個別國家能夠高踞其他各國之上,幾乎成了整體的獨裁統治者,那麼,我們的回答是:這決不能證明共同利益要求維持現狀的傾向就不存在了,而隻能證明這個傾向的作用在當時不夠強大;向某一目標的引力並不等於向那個目標的運動,但決不能因此就說這種引力不存在,這個道理我們在天體力學上看得再清楚不過了。
我們說:要求保持均勢的傾向就是維持現狀,當然,前提是,現狀中存在著平靜狀態(即均勢);因為一旦這種狀態遭到了破壞,出現了緊張局麵,保持均勢的這種傾向當然也可能發生變化。但是,如果我們從本質上看問題,那麼,這種變化總是隻涉及少數幾個國家,永遠不會涉及大多數國家。由此可以肯定,大多數國家都看到它們自己的生存始終是由各國的共同利益來維持和保證的,同時也可以肯定,每一個沒有同整體處於緊張狀態的國家在進行自衛時,支持它的國家比反對它的國家要多。
誰嘲笑這些考察是烏托邦式的夢想,誰就是拋棄了哲學上的真理。可是,盡管哲學上的真理使我們認識了事物的基本要素之間的相互關係,但如果不考慮一切偶然現象,企圖從這種相互關係中推論出能夠支配每一個具體情況的法則,當然也是不妥當的。不過,正如一位偉大的作家所說的那樣,誰要是不能超乎於軼事趣聞之上,而是用這些東西來編纂全部曆史,處處從個別的現象出發,從枝節問題出發,而且隻限於尋找最直接的原因,從來不深刻地探討在根本上起支配作用的一般關係,那麼他的見解就隻能對個別事件有價值,對這種人來說,哲學對一般情況所規定的一切,自然是一個夢想了。
假如不存在那種普遍追求平靜和維持現狀的傾向,那麼許多文明國家就決不可能長時期地共同存在,它們必然會合並成一個國家。既然現在的歐洲已存在了一千多年,我們就隻能把這種結果歸功於共同利益要求維持現狀的傾向。如果整體的作用不總是足以維護每一個國家,那也隻是這一整體生活中的不正常現象,這種不正常現象並沒有破壞整體,反而被整體消除了。
一些嚴重破壞均勢的變化會被其他國家的多少有點公開的反抗所阻止或消除,這一點隻要瀏覽一下曆史就可以明白,羅列大量事實來加以證明完全是多餘的。我們在這裏隻想談一個事件,因為那些嘲笑政治均勢思想的人經常提到它,而且在這裏談談一個無辜的防禦者因沒有得到任何外援而遭到滅亡的事例,可能是十分合適的。我們說的是波蘭。一個擁有800萬人口的國家被滅亡了,被另外三個國家瓜分了,而其他國家中卻無一拔刀相助。這一事實初看起來似乎充分地證明了政治均勢通常是不起作用的,或者至少表明在個別情況下是不起作用的。這樣一個幅員遼闊的國家會被滅亡,成為幾個最強大的國家(俄國和奧地利)的掠奪物,看上去是一種極為特殊的情況。既然這種情況不能對整個歐洲各國的共同利益發生影響,那麼人們會說,這種共同利益對維護各個國家應起的作用隻能說是虛構的。然而,我們仍然堅持認為,個別事件無論多麼突出,它都不能成為否定一般情況的論據;其次,我們認為,波蘭的滅亡並不像表麵上看來那樣難以理解。難道波蘭真的可以看做是一個歐洲國家,可以看做是歐洲各國中一個同等的成員嗎?不能!它是一個韃靼國89,不過它不是像克裏米亞的韃靼人那樣位於黑海之濱,位於歐洲國家的邊緣地區,而是位於歐洲各國之間的維斯拉河流域。我們這樣說既不是蔑視波蘭人民,也不是想證明這個國家是應該被瓜分的,而隻是為了真實地說明情況。近百年來,這個國家基本上沒有再起什麼政治作用,對其他國家來說,它隻不過是一個引起紛爭的金蘋果。就其本身的狀況和國家的結構來說,波蘭是不可能在其他各國之間長期存在下去的;而要根本改變這種韃靼國的性質,即使波蘭領袖有這種願望,也是一件需要半個世紀甚至一個世紀才能完成的工作。何況這些領袖本身的韃靼習氣濃厚,很難產生這種願望。動蕩的國家生活和他們極端的輕舉妄動相互助長,使他們踉踉蹌蹌地墜入深淵。早在波蘭被瓜分以前,俄國人在那裏就如同在自己家裏一樣,獨立自主的國家這個概念根本就不存在;完全可以肯定,即使波蘭不被瓜分,它也一定會變成俄國的一個省。如果情況完全不是這樣,如果波蘭本來是個有自衛能力的國家,那麼三個強國就不會這樣輕而易舉地瓜分掉它;同時那些同波蘭的存亡有著切身利害關係的強國,如法國、瑞典和土耳其就可能以完全不同的態度協力維護波蘭了。但是,一個國家的生存完全依靠外國來維持,這種要求自然就太過分了90.
一百多年以來已多次談到瓜分波蘭的問題,從那時起,人們就不把這個國家看做是門禁森嚴的住宅,而看做是一條外國軍隊經常來來往往的公共大道。難道製止這一切是其他各國的義務嗎?難道能要其他國家經常拔出利劍來維護波蘭國界在政治上的尊嚴嗎?這就無異於要求人們做一件道義上不可能做的事情。在這個時期波蘭從政治上看就像是一片荒無人煙的草原;人們無法始終保護這片位於其他國家之間、沒有防守的草原不受這些國家的侵犯,同樣也不能保障這個所謂的國家的不可侵犯性。根據所有這些理由,正像對克裏米亞韃靼國91的默默無聞的滅亡一樣,對波蘭的無聲無息的滅亡,也不應該感到驚訝。無論如何,土耳其當時比任何一個歐洲國家對保持波蘭的獨立有更大的利害關係,但是土耳其看到,保護一個毫無抵抗能力的草原是徒勞無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