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舍營地的半徑相當於前衛的派出距離,集中地點大致位於舍營地的中央,那麼,在前衛抵抗敵人前進所贏得的時間中,可以用來傳達命令和部隊準備出發的時間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夠用的,即使不用煙火信號、炮聲信號等傳達命令,隻用分程傳令(隻有這種方法才是可靠的)也是如此。當前衛的派出距離為3普裏時,可供舍營的地區就接近30平方普裏。在中等人口密度的地區,這樣大的麵積上大約有1萬戶人家,軍隊如果有5萬人,除去前衛,每戶人家大約要容納4人,這是很舒適的。軍隊的人數再多一倍,每戶也隻不過容納9人,這樣的舍營也不算十分擁擠。相反,如果前衛的派出距離不超過1普裏,那麼舍營地的麵積就隻有4平方普裏,因為,盡管贏得的時間不會隨著前衛派出距離的縮短而按同樣的比例減少,盡管前衛的派出距離為1普裏時,仍然還可以指望贏得6小時的時間,但是,在同敵人相距這樣近的情況下,卻必須加強戒備。在這個麵積內,隻有當居民十分稠密時,5萬人的軍隊才能勉強找到舍營的地方。由此可見,可供1-2萬人的軍隊在一起舍營的大城市或者比較重要的城鎮起著怎樣的決定性作用。
如果我們距離敵人並不太近,也派出了適當的前衛,那麼,即使麵對集中的敵人也依然可以進行舍營。1762年初腓特烈大帝在布勒斯勞,1812年拿破侖在維帖布斯克都曾這樣做過。但是,即使由於我們距離集中的敵人相當遠,而且已經采取了適當的措施,無須擔心軍隊集中時的安全,我們也決不能忘記:一支軍隊在倉促集合時是做不了別的事情的,它對當場所出現的情況缺乏應變能力,因而大部分作戰能力得不到發揮。隻有在下述三種情況下,軍隊才可以完全地進行舍營:
(1)敵人也在舍營;
(2)據部隊的狀況絕對有舍營的必要;
(3)部隊當前的任務僅限於防守堅固的陣地,隻要求部隊能夠及時在陣地集中,而不需要做別的任何事情。
關於舍營軍隊的集中的問題,1815年戰局提供了一個十分值得注意的例子。齊滕將軍率領3萬人擔任布呂歇爾兵團的前衛,配置在沙勒爾瓦附近,距離兵團預定的集中地點桑布勒弗隻有2普裏。這個軍團最遠的舍營地離桑布勒弗約有8普裏,也就是說,舍營地的一端越過了錫內,另一端直到列日。盡管如此,越過錫內舍營的部隊在林尼會戰前數小時已經到達集中地點,而在列日附近舍營的部隊(標洛軍),如果不是因為偶然情況和通信聯絡不當,也能及時到達的。普魯士軍隊這樣舍營,對軍隊的安全考慮得不夠。但當法國軍隊已經在廣大地區上舍營時,普軍這樣做是有道理的。他們的錯誤隻在於,當他們接到情報,知道法軍已經開始運動和拿破侖已經到達軍中時,沒有立刻改變原來的配置。普軍在敵軍開始攻擊前,仍有可能在桑布勒弗集中起來。盡管布呂歇爾在14日夜間,即在齊滕將軍真正受到敵人攻擊前12小時,就接到了敵人前進的情報,而且已經開始集中他的部隊,但是,當齊滕將軍於15日上午9時已經同敵人展開激戰時,在錫內的提爾曼將軍才剛剛接到向納繆爾開進的命令。提爾曼不得不以師為單位集中軍隊,然後行軍6.5普裏到達桑布勒弗,這一切是在24小時之內完成的。假如標洛將軍能及時接到命令,就也有可能在這一時刻到達。
拿破侖並沒有在16日下午2時以前對林尼發起攻擊。他擔心一方麵要對付威靈頓,另一方麵要對付布呂歇爾,兵力不足使他的行動減緩了。可見,在比較複雜的情況下,連最果斷的統帥也難免因為謹慎的試探而使行動變得遲緩。
第十四章 給養
給養在現代戰爭中比以往更加重要,原因有二:第一,現代軍隊一般比中世紀或古代的軍隊龐大得多。從前偶爾也有一些軍隊在人數方麵等於或者遠遠超過現代的軍隊,但那是罕見的、暫時的現象,在自路易十四以來的現代戰史中,各國的軍隊一直都十分龐大。第二,更為重要的也是我們這個時代所特有的,即現代戰爭的內部聯係更為緊密,作戰的軍隊必須經常處於戰備狀態。在古代,大多數戰爭是由一些單個的、毫無聯係的軍事行動構成的,各次軍事行動之間都有間歇,在這些間歇中,或者戰爭實際上已經完全中止,隻在政治上還可以說存在戰爭,或者雙方軍隊相隔很遠,可以不必顧慮對方而各行其是。
現代戰爭,即從威斯特法倫和約以來的戰爭,由於各國政府的欲望強烈,已變得更有規則、更有聯係了。戰爭的目的高於一切,因而要求在給養方麵有一些能夠處處滿足戰爭需要的製度。17世紀和18世紀的戰爭雖然有時也曾接近於完全中止而雙方處於長期休戰的狀態,即定期地進行冬營,但是冬營總是從屬於戰爭目標的。當時,這樣做並不是因為部隊的給養問題,而是因為季節不好。隨著夏季的到來照例要結束冬營,在良好的季節裏,需要采取不間斷的軍事行動。戰爭總是從一種狀態逐步向另一種狀態過渡,從一種行動方式向另一種行動方式過渡。在反對路易十四的戰爭中,聯軍為了便於取得給養,常常把部隊派到遙遠的地區去冬營,而在西裏西亞戰爭中,就不再有這種現象了。各國以雇傭兵製度代替了封建義務兵製度以後,軍事行動開始變得有規則、有聯係。這時,封建義務已變為賦稅,人身服役或者已經完全取消,代之以募兵製,或者隻用於最下層的民眾,對貴族來說,人身服役已代之以賦稅,即人頭稅(像目前在俄國和匈牙利還實行的那樣)。這時的軍隊已經變成了政府的一種工具,給養的基礎主要是國庫或政府的收入。
由於軍隊的建立和兵員的補充發生了變化,軍隊的給養也必然發生同樣的變化。有些階層的人為了免除當兵的義務已經繳納了賦稅,不再負擔軍隊給養了。政府、國庫必須負擔軍隊的給養,把軍隊的給養完全看做是自己的事情,在本國內不再由地方負擔軍隊的生活費用。這樣,軍隊的給養從兩方麵都變得更加困難了,一方麵,給養已成為政府的事情,另一方麵,軍隊卻必須經常接近敵人。這不僅形成了一個專門從事戰爭的階層,而且還形成了一種專門的軍隊給養製度,這種製度正日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