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警察隊伍與執法治安(2 / 3)

得州開車要係安全帶,坐車也是,無人例外,我們都係著安全帶,應該沒有問題;當時沒有超速,應該也沒問題,超速要罰款150元;車子沒有掛前車牌,這是違章,得州要求前後都要有,這是我們擔心的。

原來我們的車沒有年檢,朋友司機告訴警察,還沒有來得及去辦理,還好,這次警察又給了一個warning,不是ticket,這樣就不用交罰款。這時忐忑不安的心終於放下,再啟動行走時,我發現車底下掛著一個樹枝,吱吱地響,車裏的其他人都沒有注意到的,也許是緊張的緣故吧。

第二次是警察來敲門。中午吃飯時,有人敲門,我納悶:沒有朋友要來呀?很吃驚地發現是一名警察,他問我是不是打了911電話,我說沒有。又問我住的是不是401A,我說是。原來他要去的是我們西邊那條街道firststreet,而我住的是Boyettstreet,就在我的西鄰。他說抱款,我們在門口簡單的聊了幾句,看樣子不是緊急的事情。他處理完警務後,開車經過我窗子的時候,還放下玻璃,伸手打招呼。

第三次在新奧爾良和一位黑人警察相遇,他很熱情,跟我們幾個合了影,不過好多材料說,不能隨便和警察拍照的,你必須征得他的同意。他右臂下是一把槍,看來是真槍,左臂下的可能是電擊類防爆槍支。外邊像個羊毛衫樣子的外套,配帶警徽。有人說不能和警察照相,我認為要看是在什麼時候。

七、警察的待遇:薪水:紐約市與巡警福利協會於2008年8月21日達成四年的新協議。從2006年8月1日到2010年7月31閂有效,這四年中給警官17%的加薪,起薪則由835,881提高到841,975,最高薪金從8年865,382上漲到約S76,000。再加上工齡津貼、節假臼補助、夜班獎金和其他福利,警官能拿到的最高收入達到了約891,823(不含加班補助)。在臨近地區,新警官能拿到850,000,而有資曆的警官則可以拿到100,000。

警察的官職級別由高到低如下:總警長(總警監):助理警長:一級副警長:警長:警監:警督:二級警司:三級警探:一級警司:二級警探:高級警員:三級警員:一級警探:二級警員:一級警員:警員把警務車開回自己家:大多數警察局都會讓警員把警用巡邏車開回家,這種公車私用的高級管理辦法不僅可以提高警員的治安責任心和敬業精神,而且可以隨叫隨到,呼之即來,來則能戰,高效率解決目前美國社會頻繁出現的犯罪活動。然而,警車開回家也有弊端。如,得克薩斯州,2004年8月加蘭和2005年3月達拉斯分別發生警員下班開回家的警車被盜劫的事件,甚至車內的一支全自動步槍,幾十發子彈,一套特別刑事警察的警服和價值6000美元的通訊器材也被盜走了。因此,現在還是有新奧爾良等不少州和城市嚴禁警員下班的時候把警用巡邏車開回家。

紀念周和紀念碑:每年5月中旬警察紀念周;各地有紀念碑等場館、場地,而首都華盛頓的市中心有一座“國家法律執行官紀念碑,為了紀念聯邦、州和當地警察。1991年建碑時老布什總統親自參加了奠基儀式。占地1.2萬平方米,是一個開放性戒心公園。每年5月的“陣亡將士紀念日”(Memorial Day;美國的清明節),在徹夜不眠的燭光中,新的名字被刻到石碑上。在公園的兩端各有一部巨型花名冊,遊人可查閱每一個警察名字在紀念碑上的具體位置,進行憑吊。

在距離紀念公園不遠處還有一座與之相呼應的“國家法律執行官紀念公園訪客中心”,是一家非營利性的小型博物館,免費對公眾開放,裏麵展覽著反映美國警察曆史的實物、照片等,多媒體觸摸屏可以方便遊客調閱任何一位警察的簡介。

八、警察壓力:美國可以合法持有槍支,也給犯罪分子提供了機會,警察時刻麵臨死亡的威脅。

自從1792年美國第一個警察殉職以來到2009年的218年間,美國共有18661警察執法時:身亡,其中有236名女性,平均每年有86名警察殉職。

1999年至2008年的10年間,1640名警察殉職,其中有10名女警察,槍擊和交通最多,占了1042人。2009年也是如此。2009年是美國曆史上雇傭警察人數最多的一年,90多萬,有125名警察殉職,槍擊身亡49人,汽車交通事故40人,被撞死12人,死於摩托車事故4人,直升飛機墜毀身亡4人。

九、案例分析:案例一 中國商人趙某事件:中國天津商人趙某於2004年7月持商務考察簽證進入美國。在尼亞加拉瀑布美加邊境處被打。中國前外長李肇星與美國前國務卿鮑威爾通電話並要求進行認真徹底的調査。一年多之後,美國國土安全部警官羅伯特?羅茲Robert Rhodes涉嫌侵犯中國公民趙某民權案,在紐約州西區聯邦法庭審理,位於水牛城,布法羅市。9月8日宣布庭審結果,打人凶手羅茲被判無罪。

國內報道是義憤填膺地支持趙某;“暴打趙某的惡警”;光天化日之下受到美國國土安全部官員不分青紅皂白的暴力毒打,麵部受到重創,慘不忍睹;被告出錢收買證人等等。而美國英文媒體對這起案件報導不像中文媒體一邊倒地倒向趙某一邊。

案件基本經過:趙某的說法是:她和兩個朋友晚上11點多鍾,到美、加邊境檢查站附近拍照留念。從檢查站的玻璃門看到裏麵有一個黑人被按倒在地上。然後有一個警察向她們三個人招手,讓她們過去。趙某的兩個同伴轉身就跑,趙某沒有跑。羅茲從邊檢站的玻璃門中衝了出來,用辣椒水噴霧劑噴她的臉,並且在逮捕她的時候使她的頭兩次受到猛烈撞擊,後來她倒在地麵上覺得有幾個警察用腳踢她的臉等。

警察羅茲的說法:他當時在海關通關的櫃台前逮捕了一名毒品犯,就在同時,看到窗外有三個中國女子,他懷疑她們和毒品走私有關,便招手要她們過來。結果她們轉身逃跑。羅茲按響警鈴之後,就衝了出去,由於趙某有逃跑以及拒捕動作,羅茲向趙某臉上噴灑了胡椒噴霧劑,並且把她頭朝地按倒在地上,並給帶上了手銬。羅茲說,他做的這一切,都是按照警察學校教科書中所規定的遇到嫌疑人拒捕時警方采取的標準做法,並沒有過份使用任何暴力。

美國政府做法:1.趙某填交了“紐約州犯罪受害人福利申請表”,美國政府在是非尚未審理之前,將無限額地為她支付一切醫療費用。

2.原告是美國政府,而不是趙某。美國政府起訴美國國土安全部海關和邊境保護局警官羅茲,罪名是他涉嫌過份使用警力,侵犯了趙某的公民權利。她在美國受到警方涉嫌過份施暴的傷害,根據美國憲法,趙某的公民權利仍然要受到美國政府的保護。代表控方美國政府出庭的是美國聯邦助理檢察官裏特費爾德。滿頭銀發的檢察官曾經表示非常希望在自己退休之前贏得這個案子。

法院,同國會和行政部門三足鼎立,並對立法和行政兩大部門實施製約,也就是平時所說的三權分立。

3.趙某在案件裏的身份:趙某在這個案子裏是作為美國政府的關鍵證人出庭作證的,趙某出庭作證的所有費用,都由美國政府負擔。趙某是政府所召的21名證人的最後一個。

4.作出最後裁決的,是聯邦法庭的陪審團,是?姓陪審團,是公民義務活動。由隨機抽樣而選出的由普通布法羅市民組成的陪審團沒有站在政府二邊,而是站在警察邊,並且一致裁定羅茲無罪。在這個案子的審理上,檢方作了大量的工作,盡了最大的努力。

5.刑事和民事分開。刑事訴訟羅斯無罪,趙某後來提起民事訴訟,起訴美國政府索取一千萬美元。

羅茲及美國人:羅茲警官工作了17年,再有三年就要退休。如果被判有罪,最多可能會被判處10年徒刑,同時也會丟掉他的飯碗和退休金。

變賣房產、提前動用部分養老金,支付律師的近14萬費用。

布法羅的一些團體以及羅茲的朋友在法院門口遊行,他們舉著的標語牌上麵寫著:“羅茲是一個愛國者”。“羅茲沒有罪,他是在正常執行公務”。“羅茲不是罪犯。趙某是騙子。如果趙某沒有犯罪,為什麼要逃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