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我在雅茅斯路從失事船隻中幸免遇難,後來也就是在同一天我從沙勒坐小船逃走。
我於9月30日出生,26年後也就是在同一天我的生命奇跡般地獲救——被拋到這個孤島上,這樣我那不良的生活與孤獨的生活都在同一天開始。
除墨水外接下來就是食物,我指從船上弄到的餅幹。我極度儉省,一年多裏每天隻吃一塊,中間斷了近一年,後來才有了自己的麥子。我能得到那些餅幹是有充分理由要感激的,這事本身已如上述,幾乎近於奇跡。
衣服也開始爛得厲害。至於亞麻衣服我早就沒有了,隻剩下一些花格襯衣,那是我在其他船員的箱子裏發現的。我把它們好好保存著,因常常隻能穿襯衣而無法穿別的。我從船上男人的所有衣服中幾乎弄到3打襯衣,真是大有幫助。另外的確還剩幾件船員的值班服,又厚又熱,無法穿。天氣也酷熱,用不著穿衣,可我總不能裸著身子吧,不行,雖然我想那樣做;我也不能有那種想法,盡管別無他人。
我不能裸體出去,是因為在高溫下穿點衣服比光著身子好受些,並且烈日常把皮膚曬起皰。而穿件襯衣便有點颼颼的風動的感覺,要涼快兩倍呢。有太陽時出去還必須戴頂帽子,島上的陽光太烈,直刺腦袋,會使我立即頭痛難受,而一戴上帽子就沒事了。
鑒於這些,我開始考慮把自稱為衣服的破布爛片連綴好。所有的背心都被我穿爛了,現在要做的是看能否把手頭有的值班大衣和別的布料改做成茄克衫。於是我著手剪裁,或者說笨手笨腳地修補,因這活我幹得真是可憐。然而我仍勉強做出兩、3件新背心,希望能穿不少時間。至於褲子,我用的辦法實在可悲,直到後來才好些。
我曾提到自己把殺死的所有動物(指四腳獸)的皮都保存著,並用樹枝把它們繃開曬幹,這樣有的變得又幹又硬,幾乎不適合做什麼,不過另外的卻似乎很有用處。我用它們做的第1樣東西是頂大帽,皮毛在外,這樣便不沾雨水,用起來很不錯。接著我全部用皮毛做了一套衣服,即一件背心和長至膝部的褲子,它們都很寬鬆,因與其說用來保暖不如說保涼。我還得承認衣服做得真拙劣——如果說我是個蹩腳的木匠,那麼也是個更蹩腳的裁縫。可它們一時也幫了我大忙,出去遇上下雨時由於背心和帽子的皮毛在外,我一身幹幹的。
這以後我花大量時間和精力做一把傘,確實太需要了,極想做一把。在巴西我見過人們做傘,那兒太陽很大,傘十分有用。我覺得島上的每一絲陽光都強,並且比巴西的更強,因此時接近春分。此外我不得不經常出去,就傘太有用了,可防日曬雨淋。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和許許多多時間,才做出一個撐得起的東西,而且在我認為做得滿意前已做壞兩、3把了。但總算有了一把過得去的傘。我發覺主要困難在於把傘關上,打開都能辦到,但如關不上就不方便攜帶,隻能撐在頭上,這是不行的。不過如上所說,我終於做出一把合意的傘,讓它能像雨篷一樣把雨擋住,並有效地遮住太陽,最熱的天氣出去也比過去最涼的天氣出去好受些。不用傘的時候我就把它關上,夾在腋下。
這樣我過得極其安心,十分平靜,因我完全聽從上帝的旨意,服從他的安排。我孤獨的生活因此比有交際的生活更好,因為當我後悔缺少與人交流時,我會捫心自問我這樣與自己的思想進行交流,以及我希望自己甚至能說是與上帝本身交流(以高喊的方式),是否不比世間最快樂的人際交流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