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麵圓徑不過二寸,很厚重,背麵滿刻蒲陶,還有跳躍的鼯鼠,沿邊是一圈小飛禽。古董店家都稱為\"海馬葡萄鏡\"。但我的一麵並無海馬,其實和名稱不相當。記得曾見過別一麵,是有海馬的,但貴極,沒有買。這些都是漢代的鏡子;後來也有模造或翻沙者,花紋可造粗拙得多了。漢武通大宛安息,以致天馬蒲萄,大概當時是視為盛事的,所以便取作什器的裝飾。古時,於外來物品,每加海字,如海榴,海紅花,海棠之類。海即現在之所謂洋,海馬譯成今文,當然就是洋馬。鏡鼻是一個蝦蟆,則因為鏡如滿月,月中有蟾蜍之故,和漢事不相幹了。
遙想漢人多少閎放,新來的動植物,即毫不拘忌,來充裝飾的花紋。唐人也還不算弱,例如漢人的墓前石獸,多是羊,虎,天祿,辟邪,而長安的昭陵上,卻刻著帶箭的駿馬,還有一匹駝鳥,則辦法簡直前無古人。現今在墳墓上不待言,即平常的繪畫,可有人敢用一朵洋花一隻洋鳥,即私人的印章,可有人肯用一個草書一個俗字麼?許多雅人,連記年月也必是甲子,怕用民國紀元。不知道是沒有如此大膽的藝術家;還是雖有而民眾都加迫害,他於是乎隻得萎縮,死掉了?
宋的文藝,現在似的國粹氣味就薰人。然而遼金元陸續進來了,這消息很耐尋味。漢唐雖然也有邊患,但魄力究竟雄大,人民具有不至於為異族奴隸的自信心,或者竟毫未想到,凡取用外來事物的時候,就如將彼俘來一樣,自由驅使,絕不介懷。一到衰弊陵夷之際,神經可就衰弱過敏了,每遇外國東西,便覺得彷佛彼來俘我一樣,推拒,惶恐,退縮,逃避,抖成一團,又必想一篇道理來掩飾,而國粹遂成為孱王和孱奴的寶貝。
無論從那裏來的,隻要是食物,壯健者大抵就無需思索,承認是吃的東西。惟有衰病的,卻總常想到害胃,傷身,特有許多禁條,許多避忌;還有一大套比較利害而終於不得要領的理由,例如吃固無妨,而不吃尤穩,食之或當有益,然究以不吃為宜雲雲之類。但這一類人物總要日見其衰弱的,因為他終日戰戰兢兢,自己先已失了活氣了。
不知道南宋比現今如何,但對外敵,卻明明已經稱臣,惟獨在國內特多繁文縟節以及嘮叨的碎話。正如倒黴人物,偏多忌諱一般,豁達閎大之風消歇淨盡了。直到後來,都沒有什麼大變化。我曾在古物陳列所所陳列的古畫上看見一顆印文,是幾個羅馬字母。但那是所謂\"我聖祖仁皇帝\"的印,是征服了漢族的主人,所以他敢;漢族的奴才是不敢的。便是現在,便是藝術家,可有敢用洋文的印的麼?
清順治中,時憲書上印有\"依西洋新法\"五個字,痛苦流涕來劾洋人湯若望的偏是漢人楊光先。直到康熙初,爭勝了,就教他做欽天監正去,則又叩閽以\"但知推步之理不知推步之數\"辭。不準辭,則又痛哭流涕地來做《不得已》,說道\"寧可使中夏無好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然而終於連閏月都算錯了,他大約以為好曆法專屬於西洋人,中夏人自己是學不得,也學不好的。但他竟論了大辟,可是沒有殺,放歸,死於途中了。湯若望入中國還在明崇禎初,其法終未見用;後來阮元論之曰:\"明季君臣以大統浸疏,開局修正,既知新法之密,而訖未施行。聖朝定鼎,以其法造時憲書,頒行天下。彼十餘年辯論翻譯之勞,若以備我朝之采用者,斯亦奇矣!。。。。。。我國家聖聖相傳,用人行政,惟求其是,而不先設成心。即是一端,可以仰見如天之度量矣!\"(《疇人傳》四十五)現在流傳的古鏡們,出自塚者中居多,原是殉葬品。但我也有一麵日用鏡,薄而且大,規撫漢製,也許是唐代的東西。那證據是:一、鏡鼻已多磨損;二、鏡麵的沙眼都用別的銅來補好了。當時在妝閣中,曾照唐人的額黃和眉綠,現在卻監禁在我的衣箱裏,它或者大有今昔之感罷。
但銅鏡的供用,大約道光鹹豐時候還與玻璃鏡並行;至於窮鄉僻壤,也許至今還用著。我們那裏,則除了婚喪儀式之外,全被玻璃鏡驅遂了。然而也還有餘烈可尋,倘街頭遇見一位老翁,肩了長凳似的東西,上麵縛著一塊豬肝色石和一塊青色石,試佇聽他的叫喊就是\"磨鏡,磨剪刀!\"宋鏡我沒有見過好的,什九並無藻飾,隻有店號或\"正其衣冠\"等類的迂銘詞,真是\"世風日下\"。但是要進步或不退步,總須時時自出新裁,至少也必取材異域,倘若各種顧忌,各種小心,各種嘮叨,這麼做即違了祖宗,那麼做又象了夷狄,終生惴惴如在薄冰上,發抖尚且來不及,怎麼會做出好東西來。所以事實上\"今不如古\"者,正因為有許多嘮叨著\"今不如古\"的諸位先生們之故。現在情形還如此。倘再不放開度量,大膽地,無畏地,將新文化盡量地吸收,則楊光先似的向西洋主人瀝陳中夏的精神文明的時候,大概是不勞久待的罷。
但我向來沒有遇見過一個排斥玻璃鏡子的人。單知道鹹豐年間,汪曰楨先生卻在他的大著《湖雅》裏攻擊過的。他加以比較研究之後,終於決定還是銅鏡好。最不可解的是:他說,照起麵貌來,玻璃鏡不如銅鏡之準確。莫非那時的玻璃鏡當真壞到如此,還是因為他老先生又帶上了國粹眼鏡之故呢?我沒有見過古玻璃鏡。這一點終於猜不透。
一九二五年二月九日
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
(1)一解題《語絲》五七期上語堂(2)先生曾經講起\"費厄潑賴\"(fairplay)(3),以為此種精神在中國最不易得,我們隻好努力鼓勵;又謂不\"打落水狗\",即足以補充\"費厄潑賴\"的意義。我不懂英文,因此也不明這字的函義究竟怎樣,如果不\"打落水狗\"也即這種精神之一體,則我卻很想有所議論。但題目上不直書\"打落水狗\"者,乃為回避觸目起見,即並不一定要在頭上強裝\"義角\"(4)之意。總而言之,不過說是\"落水狗\"未始不可打,或者簡直應該打而已。
二論\"落水狗\"有三種,大都在可打之列今之論者,常將\"打死老虎\"與\"打落水狗\"相提並論,以為都近於卑怯(5)。我以為\"打死老虎\"者,裝怯作勇,頗含滑稽,雖然不免有卑怯之嫌,卻怯得令人可愛。至於\"打落水狗\",則並不如此簡單,當看狗之怎樣,以及如何落水而定。考落水原因,大概可有三種:(1)狗自己失足落水者,(2)別人打落者,(3)親自打落者。倘遇前二種,便即附和去打,自然過於無聊,或者竟近於卑怯;但若與狗奮戰,親手打其落水,則雖用竹竿又在水中從而痛打之,似乎也非已甚,不得與前二者同論。
聽說剛勇的拳師,決不再打那已經倒地的敵手,這實足使我們奉為楷模。但我以為尚須附加一事,即敵手也須是剛勇的鬥士,一敗之後,或自愧自悔而不再來,或尚須堂皇地來相報複,那當然都無不可。而於狗,卻不能引此為例,與對等的敵手齊觀,因為無論它怎樣狂嗥,其實並不解什麼\"道義\";況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聳身一搖,將水點灑得人們一身一臉,於是夾著尾巴逃走了。但後來性情還是如此。老實人將它的落水認作受洗,以為必已懺悔,不再出而咬人,實在是大錯而特錯的事。
總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覺得都在可打之列,無論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三論叭兒狗尤非打落水裏,又從而打之不可叭兒狗一名哈吧狗,南方卻稱為西洋狗了,但是,聽說倒是中國的特產,在萬國賽狗會裏常常得到金獎牌,《大不列顛百科全書》的狗照相上,就很有幾匹是咱們中國的叭兒狗。這也是一種國光。但是,狗和貓不是仇敵麼?它卻雖然是狗,又很像貓,折中,公允,調和,平正之狀可掬,悠悠然擺出別個無不偏激,惟獨自己得了\"中庸之道\"(6)似的臉來。因此也就為闊人,太監,太太,小姐們所鍾愛,種子綿綿不絕。它的事業,隻是以伶俐的皮毛獲得貴人豢養,或者中外的娘兒們上街的時候,脖子上拴了細鏈於跟在腳後跟。
這些就應該先行打它落水,又從而打之;如果它自墜入水,其實也不妨又從而打之,但若是自己過於要好,自然不打亦可,然而也不必為之歎息。叭兒狗如可寬容,別的狗也大可不必打了,因為它們雖然非常勢利,但究竟還有些像狼,帶著野性,不至於如此騎牆。
以上是順便說及的話,似乎和本題沒有大關係。
四論不\"打落水狗\"是誤人子弟的總之,落水狗的是否該打,第一是在看它爬上岸了之後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