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沾化縣城鎮化個案分析(3 / 3)

由於我國縣的建製由來已久,縣城作為縣域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已經經過了一定時期的發展,在各個方麵都已基本具備了成為縣域經濟增長極的潛力和條件,在推動縣域城鎮化戰略的進程中起著龍頭作用。因此,我們要按照黨的十六大精神,重點支持一批具備較好的經濟基礎和一定的區位優勢,並具有發展潛力、特色鮮明的小城鎮加快發展,實行“突出重點、差異發展”的戰略,從而逐步形成以縣城為中心、少數建製鎮為骨幹的縣域城鎮格局,達到合理配置各類資源、促進縣域經濟增長的目的。

研究表明,在小城鎮的發展過程中,城鎮人口隻有超過了一定數量後,才能比較經濟地配置各種經濟資源、建設基礎設施、建立行政管理部門,城鎮功能才能比較完備。從這種理論出發,應當選擇有發展前途的小城鎮予以重點發展,令其人口、規模等經濟變量的數量突破“門檻”限製,使其成為能夠有效、經濟地配置資源的區域經濟體。

在為數眾多的小城鎮中,最有條件發展成為中小城市的是縣城和中心鎮。縣城一般處於全縣的中心,是交通便利的樞紐,也是縣域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具有較好的基礎。中心鎮則是縣域的次級中心,位於地域適中、交通條件較好的地方。縣城和中心鎮的經濟基礎較好,予以重點優先發展有著事半功倍的作用。因此,這就需要對縣城和中心鎮有一定的政策傾斜,例如:一些較大的投資項目要盡可能放到縣城和中心鎮;集中財力加快縣城和中心鎮的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民到縣城和中心鎮安家落戶;實行必要的行政區劃變動,保證縣城和中心鎮的發展空間;等等。

(二)縣域小城鎮規劃

規劃是城鎮建設有序進行的前提和基礎。由於規劃失誤所造成的損失具有不可逆性,因此隻有規劃切實可行,才能夠科學合理地進行建設和綜合開發。

積極發展縣域的中心城鎮是推進縣域城鎮化進程的重要途徑。從沾化縣經濟空間結構看,鄉村經濟是基礎,中心鎮則是縣域經濟發展的核心。目前,該縣縣城和諸如下窪鎮、馮家鎮、泊頭鎮等建製鎮已經具備成為帶動縣域經濟發展核心的條件。因此,在一個時期內,適度優先發展縣城和中心鎮,有助於縣域經濟和城鎮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

今後沾化縣城鎮化規劃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加強城建籌備、落實之前的規劃工作,根據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要求,結合本縣實際,研究和製定縣域城鄉體係規劃;再根據中心鎮的自然資源、交通運輸和工農業發展條件等方麵製定小城鎮總體規劃;進而製定小城鎮建設的各項詳細規劃,為小城鎮建設提供科學的依據。

第二,目前沾化縣縣城居住用地指標偏高,人均44.5平方米,這個指標遠遠超出國家現行規範的要求,即人均居住用地18―28平方米。因此,要在規劃過程中本著合理安排節約用地、提高居住質量的原則,對居住用地指標進行調整,建議近期將人均居住用地調整為30平方米。

第三,目前縣城行政辦公用地占用麵積過大,人均達16平方米以上,建議將其調整為10平方米以下。

第四,結合沾化發電廠生活區的建設和樊橋、薛巴兩村的改造,加快城區南部現代化住宅小區建設,進一步改善居住環境,同時豐富城鎮的出入口景觀。

(三)落實縣域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

基礎設施建設不到位是各種經濟資源無法順暢地向小城鎮集中、小城鎮功能不完善的主要原因。因此,在縣域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中要廣開資金來源渠道,多方籌集資金,逐步建立起以集體和個人投資為主,國家、地方、集體、企業、個人共同投資的多元化投資體係。

第一,要增加政府的投資並將其主要用於引導小城鎮的發展方向,誘導其他主體的投資。小城鎮政府和縣級以上政府應設立小城鎮建設專項資金,用於重點小城鎮的建設。尤其是中央政府和省級政府的專項資金,應該主要用於試點、示範小城鎮的建設,取得經驗後向一般小城鎮推廣。政府的小城鎮建設資金應主要用於城鎮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的建設上。

第二,商業銀行及其他銀行可以設立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銀行應對這筆資金的具體用途作出嚴格規定,保證這部分資金不被用於其他用途。

第三,通過改革城鎮土地使用製度、金融體製等方麵增加小城鎮資金來源。如以地方性文件或法規形式,引導農民和城鎮將征地費轉化為城鎮開發性投資,並在此基礎上,逐步將土地資本轉化為產業資本。又如在小城鎮創辦股份製性質的金融機構,為小城鎮建設提供更多的資金來源;通過發行股票、債券更多地籌集社會資金;鼓勵出讓、轉讓市政公用設施經營權,盤活和優化存量資產,實現城建資金滾動使用和逐步增值。

第四,拍賣、轉讓城鎮部分存量資產和設施經營權、開發權,盤活存量資產,鼓勵民間投資參與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廣泛吸納社會資金,實現城鎮建設資金滾動使用和逐步增值。

(四)強化縣域城鎮產業基礎

產業發展是城鎮發展的支撐條件。隻有產業發展空間大、結構合理、規模效應大時才能使縣域城鎮發揮經濟增長極的功效。當前,縣域城鎮中產業發展的普遍問題是:產業結構單一,技術落後;產業規模過小,鄉鎮企業過於分散、擴張乏力;產業社會化程度較低;等等。由於我國各縣域存在較大差異,各縣域小城鎮的產業政策都要從當地實際出發,因地製宜地選擇和培育主導產業。農業資源豐富和農業生產有優勢的地區可以走農副產品加工和農業產業化的發展道路;工業基礎較好的地區應圍繞主導產業不斷壯大規模,走專業突出、產業集群的道路;大中城市附近的縣市應走依托、服務大中城市的發展之路,積極吸收大中城市轉移出來的加工業,發展為城市服務的第三產業。

以沾化縣為例,主要應從以下方麵入手:第一,要積極促進農業快速發展,為小城鎮建設打好基礎;第二,提高城鎮工業整體水平,實現縣域城鎮化和工業化的協調發展;第三,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為縣域小城鎮居民和企業的生產、生活提供良好的服務;第四,大力發展以冬棗、畜牧、水產、食用菌為主導的特色產業,帶動沾化縣域經濟的快速增長。

(五)改革並完善各項體製,為縣域城鎮化創造軟環境

沾化縣現行的戶籍管理製度、土地製度、社會保障製度、小城鎮建設的投資體製等方麵都在一定程度上製約了縣域小城鎮的健康發展。因此,必須深化改革,通過體製創新、製度創新為實現縣域城鎮化創造一個良好的軟環境。

1.深化戶籍管理製度改革是縣域城鎮化進程繼續推進的必然要求

現存的城鄉分割的戶籍管理製度是計劃經濟的產物,既延緩了農民離土離鄉的步伐,又不利於實現農業的規模經營。深化縣域戶籍管理製度改革,首先,要逐步取消戶口所具有的身份、待遇和等級差別等特殊功能,實現縣域內城鄉居民一律平等;其次,要逐步建立小城鎮與農村居民自由遷移和政策調控相結合的戶口遷移製度,從而實現勞動力與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此外應注意,城鄉戶籍製度的改革涉及城鄉利益關係的一次大調整,應采取漸進方式分階段實行。

2.建立、健全縣域小城鎮社會保障體係,是小城鎮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為了吸引農民進鎮生產經營和居住,並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應當逐步建立起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製度,使進入城鎮的農民在醫療、教育、養老、失業救濟等方麵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樣的待遇。這就要求把社會保障的覆蓋麵擴大到小城鎮的各種經濟成分和各種用工形式;同時,到小城鎮務工、經商但尚未在小城鎮落戶的農民,也應納入小城鎮的社會保障體係,從而解除進城農民的後顧之憂。

在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事業方麵,要建立與小城鎮經濟發展水平和企業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多層次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製度,可采取政府、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的方式,多渠道籌集養老資金和醫療保險金。在提供就業保障方麵,要統一城鄉勞動力市場,把小城鎮建設與促進勞動力就業有機結合起來,盡可能為願意到城鎮落戶的農民提供就業機會。

3.深化縣域土地製度改革

要繼續深化縣域土地製度改革,在保持土地國家所有和農村集體所有的前提下,強化和搞活土地的使用權和土地發展權,將土地利用規劃和管理製度與小城鎮土地市場建設結合起來。

首先,要實行有償供地,建立規範的土地市場體係。在嚴格執行有關審批程序和規劃方案的基礎上,允許小城鎮規劃區域內屬於農村集體的農用地通過轉讓、出租、入股等形式進入小城鎮的土地一級市場,參與小城鎮的土地開發。其次,采取一係列用地政策,加快農村土地流轉製度的改革,促進土地不斷向種田大戶集中,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農業剩餘勞動力流向小城鎮。再次,采取優惠政策,鼓勵將小城鎮發展與舊鎮區改造、盤活土地存量結合起來,允許其直接進入土地市場並保證小城鎮土地市場主體的多元化。此外,要合理處置進城農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對進入城鎮務工、經商並轉為城鎮戶口的農民,允許在一定時期內保留原有承包地;允許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和農民承包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拍賣;對於被長期征用的農戶承包地,可以考慮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實行農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參與項目建設並獲得一定收入作為土地占用補償。

4.要深化行政區劃管理體製改革

從小城鎮發展的趨勢看,深化行政區劃管理體製改革,實行兼並聯合,使行政區域與經濟區域相一致,將是促進小城鎮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實行兼並聯合,富村聯合窮村,地區壁壘被打破,可以更好地利用整個區域的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使資源及生產要素在更大的範圍內得到優化配置,實現各種經濟協作,增強區域經濟實力。同時,兼並後可以打破原有的村莊界限,本著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以兼並單位為中心,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建設樓房住宅,發展福利事業。強企業兼並弱村,還可以弱化村的概念,強化企業的概念,淡化農民意識,增強市民意識,使行政村逐步向企業化轉變,一個村成為一個大企業,一個大企業又帶動一方小城鎮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