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難點、疑點解析

1.發熱

正常人在體溫調節中樞的調控下,機體的產熱和散熱過程經常保持動態平衡,當機體在致熱源作用下或體溫中樞的功能障礙時,使產熱過程增加,而散熱不能相應地隨之增加或散熱減少,體溫升高超過正常範圍,稱為發熱。

(1)正常體溫與生理變異

正常人的體溫由大腦皮質和下丘腦的體溫調節中樞所控製,並通過神經、體液因素調節產熱和散熱過程,使其保持動態平衡,故正常人的體溫相對恒定。正常人體溫一般為36-37攝氏度,成年人清晨安靜狀態下的口腔(舌下)體溫在36.3~37.2攝氏度之間;肛門內(肛測法)體溫較舌下稍高0.3~0.5攝氏度,正常值為36.5~37.7攝氏度;腋窩(腋測法)體溫一般為36~37攝氏度。正常體溫在不同個體之間略有差異,且受機體內、外因素的影響稍有波動。一天24小時內,下午體溫較早晨稍高,劇烈運動、勞動或進餐後體溫也可咚升高,但一般波動範圍不超過1攝氏度。婦女在月經前及妊娠期體溫稍高於正常。老年人因代謝率稍低,體溫相對低於青壯年。

(2)病因

①感染性發熱

各種病原體如細菌、病毒、肺炎支原體、立克次體、真菌、螺旋體及寄生蟲等侵入機體後,均可引起相應的疾病,不論急性還是慢性、局限性還是全身性均可引起發熱,通常稱為感染性發熱。病原體及其代謝產物或炎性滲出物等外源性致熱原,在體內作用於中性粒細胞、單核細胞及巨噬細胞等,使其產生並釋放內源性致熱原而引起發熱。細菌性致熱原是引起感染性發熱的常見致熱物質。

②非感染性發熱

凡是病原體以外的各種物質引起的發熱均屬於非感染性發熱。常見病因如下:

a無菌性壞死組織吸收。由於組織細胞壞死、組織蛋白分解及組織壞死產物的吸收,所致的無菌性炎症,常可引起發熱,亦稱為吸收熱。常見於:

物理、化學因素或機械性損傷,如大麵積燒傷、內出血及創傷或大手術後的組織損傷;

組織壞死或細胞破壞,如惡性腫瘤、白血病、急性溶血反應等,另外惡性腫瘤組織的高分子物質多糖體成分也有致熱原作用;

血管栓塞或血栓形成,如心、肺、腦等內髒器官的血管梗塞或脈管炎所致肢體壞死等。

b變態反應。變態反應時形成外源性致熱原抗原抗體複合物,激活了致熱原細胞,使其產生並釋放內源性致熱原。如風濕熱、血清病、藥物熱、結締組織病及某些惡性腫瘤等。

c內分泌與代謝疾病。甲狀腺功能亢進時產熱增多,嚴重脫水病人散熱減少,均可使體溫升高。

d心力衰竭或某些皮膚病。慢性心力衰竭時由於心輸出量減低,尿量減少及皮膚散熱減少,以及水腫組織隔熱作用,使體溫升高。某些皮膚病如廣泛性皮炎、魚鱗病等也使皮膚散熱減少,引起發熱,但多為低熱。

e體溫調節中樞功能失常。有些致熱因素不通過內源性致熱原而直接損害體溫調節中樞,使體溫調定點上移後發出調節衝動,造成產熱大於散熱,體溫升高,稱為中樞性發熱。常見於:

物理性因素,如中暑;

化學性因素,如重度安眠藥中毒;

機械性因素,如腦震蕩、顱骨骨折、腦出血及顱內壓升高等。

f植物神經功能紊亂。由於植物神經功能紊亂,影響正常的體溫調節過程,使產熱大於散熱,體溫升高。多為低熱,常伴有植物神經功能紊亂的其他表現。常見的功能性低熱如下:

原發性低熱:由於植物神經功能紊亂所致的體溫調節障礙或體質異常,低熱可持續數月甚至數年之久,熱型較規則,體溫波動範圍較小,多在0.5亡以內。

感染後低熱:由於病毒、細菌、原蟲等感染致發熱後,低熱不退,而原有感染已愈。此係體溫調節中樞對體溫的調節功能仍未恢複正常所致。但必須與因機體抵抗力降低導致潛在的病灶(如結核)活動或其他新感染所致的發熱相區別。

夏季低熱:低熱僅發生於夏季,秋涼後自行退熱,每年如此反複出現,連續數年後多可自愈。多見於幼兒,因體溫調節中樞功能不完善,夏季身體虛弱,且多在營養不良或腦發育不全者發生。

生理性低熱:如精神緊張、劇烈活動後均可出現低熱。月經前及妊娠初期也可有低熱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