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相國寺前、西子湖畔的大眾博戲——關撲和撲賣(2 / 2)

每年春天的三、四兩月,東京的皇家池苑——金明池和瓊林苑向市民開放,以“縱人關撲遊戲”,在這富麗堂皇的園苑之中,除了酒家和占場表演的伎藝人,其餘空地幾乎全為“撲賣者”所占。麵對琳琅滿目、應有盡有的貨物,遊人無不願意解囊下注,以博一樂。在這些日子中,地方當局在苑中舉辦多種遊藝表演,最吸引人的去處就是“關撲表演”,在士女百姓圍觀之下,眾多關撲好手各逞技藝,將眾多的頭錢拋擲出各種各樣的組合,到了得心應手的地步。得勝之人,往往用竹竿挑掛著所獲的獎品如衣物、茶酒、器皿,遊行歌吹,招搖過市,以誇耀於人。(《東京夢華錄》)這些“關撲好手”,無疑是以此為生的職業賭徒了,而在當時一般人的心目中,他們同那些跑馬賣解、舞燈耍獅、踩高蹺、弄刀叉的江湖藝人之間並沒有什麼區別。可見,在那個時候,關撲與遊藝在人們心目中幾乎是相同的概念。賭博與遊戲之間的聯係,在這裏表現得如此的密切和明顯。

如果說關撲在北宋還有所限製,那麼到了南宋,它就完全開放,無孔不入地進入了市場的商業活動之中。在京城臨安,每天的早晚市,特別是“夜市”之上,從吃的,如糖蜜糕、灌藕、時新果子,像鮮魚、豬羊蹄肉、豬胰、胡餅,到用的,如細柳箱、羅桶杖、諸樣藤作、銀絲盒子、烏木花梨動使、畫燭。從穿戴的,如花環釵朵、篋兒頭飾、銷金裙、緞背心、銷金帽兒、逍遙巾,到玩耍的,如四時各種玩具,都在市場上撲賣。

隨著季節的變換,撲賣者又隨著變換自己的貨物:“春冬撲賣玉柵小球燈、奇巧玉柵屏風、棒燈球、走馬燈、金橘數珠、香鼓兒等物。”“夏秋多撲青紗、黃草帳子、挑金紗、異巧香袋兒、木犀香、數珠、藏香、細扇、挑紗荷花、滿地嬌、細巧籠杖、促織籠兒、金桃、陳公梨、炒栗子、諸般果子及四時景物。”(《夢粱錄》卷之十三)由於社會分工逐漸精細,南宋的撲賣也逐漸“專門化”。如“七夕節”時,小販們撲賣牛郎織女泥土玩具。元宵節前,各種燈具如沙戲燈、馬騎燈、火鐵燈、進錘架兒燈、像生魚燈、一把蓮燈、海鮮燈、人物滿堂紅燈又成了撲賣的主要物品。元旦未到之時,街市上又開始撲賣“踢打春旛勝、百事吉鮮兒”等物,以供市民們在元旦懸掛門首,慶賀新歲。“一陽節”來臨之際,都城崇倡“鄉風”,撲“鬥雞”,用三文錢作“一撲”。此風之盛,許多人竟至在大街上攔住行人,執意“鬥撲”的地步。(見《西湖繁勝錄》)

繁盛的關撲之風,也吹進了九重宮禁之內。宋理宗趙昀就曾命令小太監效市井關撲之戲,在禦座前互撲,“以供一笑”。君王有此愛好,則太監宮女們之中的關撲之風盛行,就更是不難想見的了。

到明代,關撲一名不再見於記載,而易名為“盦錢”,其方法與關撲大致相同(見《醒世恒言》第三十四卷《一文錢小隙造奇冤》)。在清代,流行的“壓扠”與關撲頗相似,其法是用兩個銅錢旋轉,伺其將定,用手按住,根據“字幕”兩麵的組合情況定勝負。“壓扠”須一人為莊家,其餘人預先押注,可容數十人參加。這種方式已成為純粹的賭博,關撲的遊戲色彩蕩然無存。於是“遊手之徒,嘯引惡少,喧嘩叫呶,馴致鬥毆攘竊,悉由於此,競財啟畔,風斯下矣”。(《牧豬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