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嗖!”一支長箭破空飛出,正中百步之外一個草人的頭部,楚天易滿意地一笑,從馬上一躍而下。
“東家英慧過人,隻是短短數日,箭術精進如斯,小的佩服。”站在一旁的哈銘拍手笑道。
“明師出高徒,我能有今日的進步,全賴銘兄盡心指教。”楚天易這話可是出自肺腑,身為蒙古人,哈銘在騎射方麵的造詣地確很深。
楚天易用的就是蒙古人常用的複合弓弩,輕便短小,力道卻十足,配以鋒利的箭頭,百步穿楊,想想都讓人覺得膽寒。由於這種複合弓的力道太大,所以人必須帶扳指,如果沒有保護就徒手拉弓,弓弦可能會將手指割斷。
想當年,蒙古人西征最強有力的武器就是這種短小精悍的蒙古式複合弓,他們可以在一百多步遠的距離外射穿西方騎士堅硬的盔甲,使得全身藏在盔甲中的西方騎士在近身肉搏之前就已經喪身於箭雨之中。從這一點上看,這種複合弓是冷兵器時代最強的兵器。甚至可以說,在燧發槍沒有發明之前,弓弩才是戰場上的王牌兵器。
不是說火槍的威力比不上弓箭,而是因為火槍填彈的過程太繁瑣了,發一槍要倒騰上幾分鍾,才能發每二槍,騎馬衝鋒的弓箭手早就連發好幾輪了,火槍手就算不被射成刺蝟,也被衝到跟前的騎兵砍瓜切菜了,打個屁啊。
再說了,造一支槍要花的成本不知是弓箭的多少倍,而且火藥彈丸之類的玩意兒都是消耗品,不像箭羽那樣可以回收重複使用,所以說,在騎兵對戰中,火槍這種玩意兒是雞肋。
基於這一利弊權衡,楚天易才會跟哈銘練習騎射,以後也有意於發展騎射部隊。至於火器,不是不打算研究,隻是先以研究大型火炮為主,待鑄鐵技術提高了,再搞小型火槍也不遲。
“吃飯了。”這時,一個小茅草房內探出個頭來,正是林默兒,她沒好氣地衝楚天易道:“會騎射有什麼用?不會治國,白搭。”
“長得漂亮有什麼用?不會做飯,白搭。”楚天易不忘反唇相譏,還別說,林默兒作飯的手藝還不是一般的差,煮飯連水都不會放,不是夾生就是糊糊,總之大夥的胃沒少遭罪。
“我讓你再說,再說以後就讓你們自己做飯。”林默兒紅黑著臉,生氣了。
“咱們這裏可不養閑人,如果你不當廚娘,咱們可不能白養你。”這種級別的唇槍舌戰,楚天易早就見識過多次了,自然不甘示弱。
“你才是閑人,一天到晚隻會騎馬射箭,一點正事都不幹。”林默兒的臉上又多了數道黑線,她有生氣的理由,因為楚天易答應找人回來讓她訓練成殺手特工,可是一個多月過去了,一個人也沒招來,她等得有些不耐煩了。
哈銘見暴風雨就要降臨,非常識趣地閃到一邊,免得無辜遭殃。他可是知道的,林家小妹可不是一般人,她對東家冷嘲熱諷都沒事,明眼人一看就知她很可能要升級當老板娘,得罪不起啊。
“好好好,我是閑人,要不你先好好打扮一下,今晚咱們一起出去辦點正事?”楚天易眯縫著眼對著林默兒一通猛瞧,一副豬哥相。
“流氓!死一邊去!”林默兒怒不可遏了。
“別走啊,我說的是正事。”楚天易忙追上林默兒,在她耳邊低語了一會,她終於停下了腳步,不敢置信地問道:“這樣,能行嗎?萬一...”
“放心,不會有事的。這叫舍不得孩子套不著狼,舍不得美女套不著色狼。”楚天易連拍胸脯保證。
“你才是色狼!”林默兒抬腿照著楚天易的小腿就是一腳,“疼”得他呲牙咧嘴。
+++000+++
“東家,我都打聽清楚了,今天會有一隊官差押著十幾個充軍遼東的犯人來六堡,就打這裏路過。”官道旁的一片密林裏,袁彬向楚天易低聲道。這裏離盤龍穀很遠,他們是連夜出發來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