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公安派出所等級評定問題初探(2 / 2)

5.派出所警力不足,經費欠缺。有人認為不單單是公安機關,在中國,幾乎所有的行政機關都存在著“大機關、小基層”的頭重腳輕的現象。經費不足是一個老問題。從“派出所報警電話竟欠費停機二十天”可見一斑。從東部到西部,從南方到北方,大家都在強調要對基層高看一眼,厚待一份,財力下傾,但往往是說得多,做得少,派出所公用經費無保障,缺乏必要的交通、通訊工具、警用器械和防護器材,有的派出所是無房或危房派出所。

6.等級評定以年終檢查成績作為評定依據,忽視了日常檢查。

二、針對存在的問題,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方麵進行改進

1.要提高對基層基礎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必須把派出所工作置於基礎性、先導性的地位。真正地抓住基層基礎工作不放,築牢公安事業長遠發展的基石。實踐已經證明並將繼續證明:基層基礎堅實與否,決定著公安事業的興衰成敗,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公安部把2006年定為全國公安機關的基層基礎年,周永康部長明確指出要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進一步增強基層實力,增強基層活力,提高工作水平,這些都為進一步做好公安派出所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良好的發展機遇。

2.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把派出所建設成為適應形勢要求的綜合性戰鬥實體。首先要推動公安機關領導工作重心下移。其次,要做到警力下沉。警力資源永遠都是有限的。好鋼要用在刀刃上。第三,經費要下傾。要把派出所做大做強。確實保障派出所的辦公經費,不能“自己想辦法去”。要保障民警有執法所必須的武器、警械、防護器材、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裝備。不能讓駿馬空著肚子跑。第四,重心下移是指公安工作的指導思想、各項業務工作的著眼點,以及各級領導的心思,都要放在基層,都要切入基礎,貼近群眾。第五,要突出抓好派出所領導班子建設,要選好“班長”。在教育培訓上,要切實提高派出所民警的業務素質,不能搞“花架子”。

3.進一步規範派出所勤務方式。派出所的各項工作要融入日常勤務中。在下管區過程中,要根據實際情況,打破固有的機關化作息時間,在最有利的時間下管區,在有效的時間內,追求警務效能的最大化。要“提高社會麵的見警率,提高民警與犯罪分子的碰撞率,牢牢掌握駕馭動態社會治安的主動權”,讓群眾放心,讓群眾有安全感。

4.充分依托信息科技手段,努力提升派出所工作水平。現今的社會是一個信息化的社會,如果仍然沿襲以戶籍管理為手段、以單位為依托的靜態管控模式,基層基礎工作路子將越來越窄,手段將越來越少。應該說,當前公安基礎工作的內涵、外延已發生了重大變化,必須主動順應時代發展要求,圍繞信息警務,把著力點放到獲取和利用信息上來,努力實現信息基礎化、基礎信息化。信息基礎化,就是把獲取信息作為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內容,把情報信息的獲取建立在基層基礎之上;基礎信息化,就是把通過基層基礎工作掌握的各類情況及時錄入信息係統,實行計算機管理,為全警所共用共享,使之真正成為打擊、防範、控製違法犯罪最有效的手段。

5.改變考核方式方法和量化指標,不能搞一刀切。要針對城區、城鎮所和農牧區所的區別,分別確定考核指標;要去掉不合實際的考核目標,從源頭上防止弄虛作假;要杜絕直觀武斷的考核方式。如有的地區在考核時對部分未開展工作的項倒扣分;有的打印象分、感情分、形式分,使考核形式化,脫離了考核的目標。因此有必要改變考核方式方法,重新量化考核目標,防止形式主義,使考核能真正反映派出所的工作。

6.重視教育培訓工作。要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法,使民警的業務素質得到真正的提高。為此,要選派業務骨幹到高校、科研機構進行深造,而不是隻采取師傅傳徒弟的傳統方法傳、幫、帶,盡管在現階段內該方法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方法。同時要爭取各級財政和上級公安機關的物力、財力支持,保障公安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