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淺談經濟法的價值(2 / 2)

經濟公平還意味著社會資源在當代人與後代人之間的公平利用,即社會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正確處理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要求人類理性地規範其行為,創造和諧的世界。經濟法在調整社會關係時必須從人類社會發展的長遠利益出發,平衡當代人與後代人對社會資源的公平利用,對人口過度增長、資源的無節製消耗、生態環境惡化等因素對經濟持續發展的影響,必須通過頒布法律法規來建立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與環境保護等製度。

(3)經濟法注重對社會弱者利益的保護以期達到社會公平。現代社會的發展導致人們相互之間在能力、財富等方麵的差別愈加顯著。經濟法通過其強製功能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兼顧個體利益,對各類主體的意誌、行為和利益進行平衡協調,不僅保護了那些有能力的人創造財富的自由,也保護了弱者生存的權利。經濟法較之於民法更側重於結果意義上的公平。對社會弱者的特殊保護,實質上便是對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和平等化,主要通過稅率適當調節高收入者的收入、通過社會保障製度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通過勞動法對處於弱勢地位勞動者權利的保護等製度實現的。這也是經濟法通過其社會性對整體利益的調整,也是對民法過度追求個體利益最大化的一種平衡。

(二)經濟效益價值

經濟效益價值是經濟成果與勞動消耗之間的比率。經濟法是為克服“市場失靈”而出現的,它能從全局出發,借助政府幹預,對縱橫兩類經濟關係進行協調,維護交易和市場秩序,如對壟斷和限製競爭及對市場的盲目性、惟利性和滯後性的調整和規製;通過財政法和金融法控製社會經濟,促使經濟總體平衡、結構合理、效益優化;通過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弱者的利益;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維護公平競爭的環境等。經濟法能使各類主體的經濟活動有序進行,能使它們享有平等的機會展開競爭,從而調動各方的積極性,保障經濟快速健康地發展。而民法對經濟生活的調整重在保護私利益,即重在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它並不直接保護經濟關係。

所以,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經濟法對經濟主體的設立、運作、產權利益關係及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進行全麵的規製,要求經濟主體獲取自身利益的同時不能危害到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所以經濟法追求的是微觀經濟效益和宏觀經濟效益的統一。

(三)經濟民主價值

為規範政府對經濟生活的過度幹預及市場經濟力量的日趨集中,經濟民主成為經濟法的一個重要的價值追求,經濟民主作為經濟專製的對立麵,其基本含義是指在充分尊重經濟自由基礎上強調經濟決策的公眾參與。經濟民主是國家幹預經濟應首先實現的目標,離開這個目標,勢必會導致經濟獨裁。具體來說,經濟民主應包括三個方麵:即國家經濟管理中的經濟民主、企業的經濟民主和市場運行中的經濟民主。

(1)國家經濟管理中的經濟民主,要求通過法律來規範國家的行為,防止經濟生活中的行政壟斷和行政力量的過分介入,以實現所有權的合理框架,改變高度集中的管理體製。按照民主集中製原則,實現中央和地方經濟職權的合理劃分,充分發揮和調動地方的積極性與創造性;實行經濟管理決策的民主化,即在國家執行其經濟職能過程中應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協調各種利益衝突,實現決策民主和提高決策效率。

(2)企業的經濟民主主要體現的是企業等經濟組織與其關係人如股東、雇員、消費者之間的一種經濟利益關係,經濟法通過平衡企業與其關係人之間的利益和意誌,從而促進企業的正常高效運轉。如要求企業提高公開程度、擴大企業關係人參與企業管理的權力和實現途徑、強化公司股東會的地位和功能、保障股東的合法權益等。

(3)市場運行中的經濟民主,一方麵要求整個市場應全方位開放,所有競爭者均享有公平競爭的權利和機會;另一方麵是消費者應擁有的經濟民主。消費者是市場商品和服務的購買者和使用者,這就需要市場能夠滿足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的特定的利益要求,如消費者應享有的安全權、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等,並進一步健全生產者、銷售者與消費者的溝通機製,促進消費者需求信息的充分顯示,提高消費者的市場參與熱情,充分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結語

經濟公平是經濟法的最基本價值追求,經濟效益是經濟法的目標價值,而經濟民主則更多是表現為一種形式上的追求,它對經濟公平和經濟效率具有程序性保障作用,三者有機結合在一起共同構成經濟法的價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