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靈魂飛翔(代序)
孟大鳴
小說不是告訴讀者何時何地發生了何事,也不是告訴讀者,這件事有多大的社會意義。那不是作家的任務,如果非讓作家去完成,就等於委派狗抓耗子。小說的任務是關注靈魂,撫慰靈魂,讓靈魂飛翔。
靈魂是人類的精神宇宙。
我以為,今天的小說,如果不從傳統的故事中突圍出來;不從何時何地發生了何事的新聞模式中走出來,不從單純的尋找社會意義,中心思想的桎梏中解救出來,難免會折斷靈魂的翅膀,使她無法在精神宇宙中遨遊,也將把小說引入岐途,遠離靈魂。
故事是小說的框架,沒了何時何地何事,就沒了形成小說的外在要素,也沒了人物活動的平台。我並非反對故事,反對構成故事的這些要素,隻是不要過分關注這些要素。故事可以推動小說的發展,但不是必須,也不是惟一。情感是推動小說發展的動力,而且是必須的,隻有情感才能擔此必須的重任。情感深藏在人的內心,左右人的行動。一個人的情感與靈魂相距最近,也易於相通。有一本《中國民間故事形態研究》,把故事歸納為五十個類型。不管一個作家的想象力如何豐富,其實都脫不開這五十個類型。而人的內心是豐富多彩的,內心對事物的感受千奇百異。小說是觸及靈魂的寫作,其理也就在此。
世界上有兩種職業,是專門琢磨人的,一個是醫生,另一個是作家。醫生琢磨人的肉體,是對物質的研究;作家琢磨人的靈魂,是對精神的探索。醫生和作家,同樣麵對一個病人,醫生通常是從因果關係入手,作家則是從情感、靈魂入手。醫生研究病人生病原因和結果,作家研究病人生病後,情感如何發生變化,以及這些變化用什麼方式呈現,對他周圍的影響。
小說倫理,有別於俗世中的倫理規則。俗世中的倫理,建立在法律和道德上,小說的倫理建立在情感上。小說中的人物,不受俗世中的法律和道德約束,他受情感約束。小說人物的每一個動作,每一句話,每一次哭,每一次笑,都被情感控製,與一定的情境相符,與俗世中的倫理無關。美國作家蘇珊·桑塔格說:“對藝術作品所‘說’的內容從道德上讚同不讚同,正如被藝術作品所激起的性欲一樣,都是藝術之外的問題。”
小說的邏輯也不同於現實邏輯。卡夫卡的《變形記》,放在現實邏輯中是講不通的,然而,作為小說,在情感邏輯上是成立的。
小說不是簡單地探求社會意義。一般來說,社會意義都是意識形態化了的外在的喧鬧,是對人類靈魂的反動。不管什麼意識形態,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試圖對人類靈魂的束縛。濃烈的意識形態下,靈魂永遠無法飛翔。一個作家,當他跳出意識形態,從人性的角度審視靈魂,就能發現靈魂在法律和道德的雙重擠壓下掙紮,是那樣柔軟、懦弱、無奈。小說家的筆尖,永遠在法律、道德和人性的邊緣遊走,簡言之,就是個體與強大的法律和道德的對立。對立的結果,不是一個解,而是有無數解,且沒有一個是唯一正確的,但每個解又肯定是正確的。謝有順說:“文學無意於對世界作出明晰、簡潔的判斷,相反,那些模糊、曖昧、昏暗、未明的區域,更值得文學流連和用力。”在這些未明的區域,靈魂是最柔軟、懦弱、無奈的,需要文學去關注,去撫慰。
小說不是告訴讀者什麼對,什麼錯,因為對錯是隨時空轉移的;小說也不是給讀者灌輸什麼思想,小說如果做了灌輸工具,就失去了小說的力量。小說的力量,在於引導讀者思考。靈魂是在思考中飛翔的。
趁拙作《痛徹肺腑的魚》結集出版之際,梳理這些創作理念,一是清理未來的路如何走,二是檢驗以往走過的路,是否誤入岐途。最權威的檢驗者是讀者,期待讀者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