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日本人培養孩子的方法(5)(1 / 3)

禎一總是這樣回答。“看得見”究竟意味著什麼呢?隻用眼看見了弓柄,是學不會拉小提琴的。禎一所說的那種“看得見”,才能拉好小提琴。

禎一正確觀察或判斷事物的能力,不是眼力,而是作為開發整個身體能力的內心感覺。眼力隻不過是培養人的內心感覺的一部分而已。

有些人往往認為,隻用眼睛判斷事物,不注意內心感覺。說得更明白點,光靠眼睛難以培養內心感覺。

日本人認為,隻要有生命,誰都有開發正確判斷事物的能力。即使身體及其他感覺器官有缺陷,但在孩子生命中還蘊藏著不斷彌補其缺陷的各種能力的可能性。其可能性引發不出來,應該歸咎於教育工作者的無能吧!

4、日本父母相信,能力是生命機能

日本父母都相信,一個人的信念即能力是生命機能的別稱。也就是說,人的生命力適應環境條件會發揮出強大的力,這種力通過訓練會產生能力。

誰都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否則就不以在社會上生存。從這點來看,能力得不到培養的原因有兩條:

①存在著抑製旺盛生命力的環境條件;

②沒有促進旺盛生命力得以訓練和提高的環境。

人的生命力即人的生命活動,隻不過是一種單純的本能的衝動,它隻有通過鍛煉,本來麵貌才能得以體現,能力才會產生。

有人認為,嬰兒比其他剛出生的小動物顯得軟弱。嬰兒一個人不能站立,也不能自己去吃奶。育兒時,需要更多的照料。因而有人得出人的生命力軟弱的結論,這是完全錯誤的。這是因為處於軟弱狀態的嬰兒,反而具有更強大的生命力。

當媽媽一時忘記喂奶,嬰兒就急得哭叫,要奶吃。僅就這一點可知,嬰兒想以旺盛的生命力活在這個世界上。嬰兒越是幼小,其生命力就越強。

隨著孩子不斷長大,直接的生命力相應地就發揮不出來了,而隻能靠適應社會環境的能力求得生存。與此同時,應該被開發出來的能力,也不斷受到社會環境的種種限製。

因此,幼年時期的旺盛生命力決不可抑製,要通過鍛煉不斷提高能力,這一點顯得越來越重要。但不能簡單地說,因身體虛弱而嚴格鍛煉,若是這樣,生命力就會受到抑製,隻能產生“健壯”的機體。

例如,過去岐阜縣中津川支部的教室裏,有一個六歲的小姑娘,她右半身患有小兒麻痹症。當她學拉小提琴時,右手不聽使喚,隨意用力操作,弓子常常從右手中飛離出去。盡管如此,她的父母並沒有因此而灰心喪氣。結果,這個女孩經過半年的艱苦努力,終於能拉》閃閃星星變奏曲》了。此後不久,在反複練習過程中,右半身的機能逐漸恢複正常狀態,變成一個完全健康的身體。如此看來,拉小提琴對孩子來說,是一種必要的身心活動,它可以使孩子的生命機能得到誘發和鍛煉,從而產生強大的能力。

5、日本父母認為,能力並非遺傳

有的父母常常這樣說:“我的孩子的記憶力為什麼這麼差呢?而人家的孩子卻學習得那麼好,那是因為人家的孩子家長都畢業於名牌學校,有好的遺傳基因哇,而我隻有認命啦!”

對這樣的說法,日本父母多數都抱著懷疑態度。他們認為:“遺傳有遺傳法則,能力有能力法則。能力與遺傳法則無關,是在不斷適應生存環境的過程中獲得的。”

日本人認為,所有孩子由於遺傳造成生理上的千差萬別,這是事實。但不管怎樣,各種能力都是根據出生後的環境條件獲得的。與遺傳有關的隻不過是像哭聲有大有小那樣對環境條件的感受程度和適應速度的不同而已。盡管這樣,這些不同也會隨著環境的影響而逐漸消失。

貝多芬和莫紮特都不是天才。他們之所以成為音樂家,是因為從小就置身於最優越的環境條件之中,並被具有卓越能力的人所培養,他們也奮發圖強,努力表現和發揮自己所掌握的能力的結果。

這就是能力法則,該法則對所有孩子都是適用的。例如,生於大阪的孩子們,由於每天受父母大阪口音的熏陶,他們都掌握了大阪語的抑、揚、頓、挫和速度,能流利地說出大阪語。他們的大阪語言,之所以運用到如此地步,是因為他們在最好的環境條件下培養的。

在大阪的孩子們,都具有掌握大阪語言的能力,但在自由運用的能力上是有差異的。這種能力上的差異與遺傳毫無關係。人們往往把能力歸結為遺傳的原因,是由於能力法則尚未廣泛應用的緣故。當今人們普遍認為的教育法不是根據能力法則來實施的,對孩子們開展的也是與能力開發無緣的教育。

如果能力是由遺傳決定的話,那麼人類的未來將是一個生物性的世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