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地域文化研究的蓬勃發展,湘學研究以其鮮明的學術特征和深厚的曆史傳承而橫空出世,成為了當世之顯學。
我們認為,盡管對湘學的概念眾說紛紜,人各一詞,但顧名思義,湘學應該屬於學術的範疇。按《舊唐書·杜邏傳》雲:“素無學術,每當朝談議,涉於淺近。”學術一詞係指有係統的學問。梁啟超《飲冰室文集·學與術》雲:“學也者,觀察事物而發明其真理者也;術也者,取所發明之真理致諸用者也。”當然有一點“經世致用”的意味。他在《清代學術概論》中更進一步說:
學術思想之在一國,猶人之有精神也。而政策、法律、風俗及曆史上種種現象,則其形質也。故欲觀其國盛衰強弱之程度如何,必於學術思想丐求之。
據此,我們知道,學術思想是學術研究與實踐的產物;而且經過相當長時間的演繹,帶有係統性、傳承性乃至地域性諸屬性。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因為它直接規範著我們以後將要論述的湘學的載體,以及為什麼說湖湘文化、湖湘學不能等同於湘學。
自抗戰時期李肖聃先生出版《湘學略》以來,人們習慣於在湘學這同一標簽下,作著內容不同的表述。這是頗為滑稽的文化現象。因此,在申述本書的湘學概念之前,我們有必要略作梳理及評騭,對曆史文獻或流行詞彙中的湘學含義,就其特定內容或指稱重疊處,作一些辨析。
首先看湖湘學。明儒黃宗羲《宋元學案·武夷學案》有“湖湘學派之盛”一語,後人於是據此以為湘學即湖湘學,亦即湖湘學派。按所謂湖湘學(湖南學)是由南宋大儒朱熹及其弟子在《朱子語類》中提出來的,意指南宋紹興年間形成的地域性儒家學派,亦即著名學者胡安國、胡宏、張栻等人在湖南的學術研究和思想傳播活動。這當然實質上是指南宋理學在湖南形成的地域性學派。其學術傳承是十分清晰的:當理學興起之初,二程兄弟激揚於北方。趙構南渡,理學遂南傳。
後二程弟子、上蔡謝良佐傳武夷胡安國,胡安國傳其子胡宏,胡宏傳綿竹張栻。胡宏隱居南嶽二十餘年,著《知言》六卷、《五峰集》五卷、《皇王大紀》八十卷。青年張栻往衡山從學,深得胡宏賞識。張栻後又主講城南、嶽麓書院,著《論語解》、《孟子說》、《南軒書說》等。他們的學術活動都在三湘四水之間,故朱熹及其弟子以湖湘學(湖南學)名之。
湖湘學是大師手筆,當然非同凡響;然而如果將它等同於湘學,則頗覺其義欠缺。因為湖湘學的理學特色是由天道和人道統一建立的宇宙本體論,以形而上與形而下一體不分建立的宇宙本體論,強調體用合一。胡宏以為“性是氣之本”,倡導否定“理欲兩極對立”的人性論,主張恢複封建製和井田製。張栻則以為“太極即性與人性至善”。觀湖湘學派諸大師宏論,程朱道學麵目顯示無遺。而逮及明末,王船山卻大異其趣。船山遠紹北宋思想家張載“理勢合一”的曆史觀,完善了張載的學說,主張經世致用,奠定了船山學的學術基礎;之後,又由魏源構建了其學術結構。遺憾的是,湖湘學恰恰沒有包括船山學,沒有延伸或泛指明到清中後期湖南的學術思潮,這就使得它在實質上與陳亮的永康之學和葉適的永嘉之學一樣,是一個義界比較狹窄的宋代理學支派。
將湖湘學等同於湘學,雖其義欠缺,但我們以為積極因素亦是顯而易見的。作為地域學派,湖湘學的代表人物均非湘人。二程是河南洛陽人,謝良佐是豫人,胡安國、胡宏父子是閩人,張栻是蜀人,隻是因為他們開宗立派的學術活動在三湘大地,所以冠以湖湘學派,稱雄於南宋之世。這也是從另一方麵,雄辯地說明了“湘中之學”並不一定非要是“湘人之學”。
其次看看清季以來較為廣義的湘學。如上所述,湖湘學也可以理解為狹義的湘學;於是,近世不少學者將湖湘學向上遠紹北宋,向下延伸到清末民初,統名之曰湘學。如李肖聃寫的《湘學略》實際上就是一部湘學簡史,李氏的湘學內含從“濂溪學略第一”到“流寓學略第二十六”,依次評敘了周敦頤、胡安國、胡宏、張栻、朱熹、吳獵、胡大時、蔣信、王夫之、文炤、王文清、魏源、唐鑒、胡達源、賀長齡、賀熙齡、鄒漢勳、鄧顯鶴、曾國藩、左宗棠、羅澤南、郭嵩燾、吳敏樹、李元度、王闓運、王先謙、皮錫瑞、葉德輝、朱文炢、譚嗣同等人的學術成就。後之人論及湘學內含,同乎李氏者還有朱漢民《湘學原道錄》(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版)、王盾《湘學誌略》(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版)、周柳燕《湘學》(湖南科技出版社2010年版)等,諸家實質上都奉李肖聃為圭臬,他們所認定的湘學代表人物不過是在李氏二十六學案的基礎上有所增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