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麵臨的風險及其應對措施---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宏觀經濟研究院課題組
“十一五”時期(2006~2010)將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曆史時期。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21世紀頭20年,是我國必須緊緊抓住而且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是實現現代化建設第三步戰略目標必經的承上啟下的發展階段,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和擴大對外開放的關鍵階段。就2006年到2020年這15年來說,“十一五”又是關鍵中的關鍵,因為從“十五”後期開始,我國進入了新一輪的經濟增長期,各類要素的投入力度加大,在新技術革命和居民消費結構升級的帶動下,我國的工業結構將會進一步升級,與此同時,我國的發展戰略和發展模式開始進行調整;2003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統一了全黨的思想和認識,提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新舉措,“十一五”時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和進入全麵製度創新的時期,它將對我國的長期發展起到關鍵性的作用。“十五”後期黨和政府提出的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以人為本的新發展觀開始付諸實施,它們能否在實踐中取得實質性的突破,關鍵在於“十一五”這一步邁得怎麼樣:這一步如果邁得好,到2020年,我國就能夠建成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製度;如果這一步邁不出去,還是停留在表麵上,那麼我國目前已經麵臨的經濟社會發展嚴重失調問題在“十一五”時期就會與經濟快速增長和全麵的對外開放發生更加嚴重的衝突。
因此,分析“十一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麵臨風險的背景,把握這個時期的主要風險,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對於製定“十一五”規劃,順利實施“十一五”規劃和實現“十一五”規劃的預定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十一五”時期風險的界定
從“十一五”來說,有些風險在“十五”時期或者在此之前就已經積累起來,問題就在於“十一五”時期這些風險會加劇到什麼程度,這是本課題要明確解決的,也是最難做的,當然我們不排除“十一五”時期發生其他突發性事件的可能性。“十一五”時期存在的風險,如收入分配問題、失業問題、金融問題,在“十五”時期就已潛伏,黨中央、國務院在就業、銀行改革和“三農”問題上已經采取了一係列的措施,這些措施直接影響到“十一五”時期的發展。到“十一五”時期,這些風險到底會有什麼新的特點,加劇到什麼程度,這是必須回答的。但是,由於國際國內政治、經濟和社會因素變化多端,也由於我們對政府針對當前和未來麵臨問題的政策措施的效果難以做出準確評估,我們的認識與“十一五”時期客觀上可能出現的風險會有一定差距。
我們所講的風險,實際上是指經濟社會係統運行存在潛在的不穩定因素,這些不穩定因素在一定條件下會破壞係統的穩定,導致係統的瓦解,最終形成危機。根據課題組2003年對98位國內外專家的谘詢和預測,“十一五”時期重大風險的主要特征包括:潛在的經濟社會動蕩,國家和社會可能遭受損害,國家和社會可能無法應對麵臨的困難,無力抵禦可能的衝擊。根據專家調查的意見,關於“十一五”時期發展的風險有不同類型,其中包括突發性事件(突發性事件是指現有的局勢被破壞、現有的進程被中斷、現有的平衡被打破,大規模、長時間的負麵後果使經濟滑坡、社會動蕩、人心浮動、國家的利益形象和地位受到損害,等等)。
因此,講“十一五”時期的風險,既不是講一般矛盾,也不是講一般問題,而是講潛在的風險因素。這裏的風險,我們的理解是重大的風險,不是局部的,它們可能導致嚴重的衝突甚至激烈的對抗。所謂重大風險,往往是由於多種因素交織在一起,而且經過相當長時間的各種風險因素的逐步積累,積累到一個臨界點,由量變到質變,然後由於某一種突發性因素成為一個導火索引爆,最終釀成危機。例如印度尼西亞先是發生金融危機,隨之全麵經濟危機,然後導致了社會危機,最終導致政治危機,統治印尼三十多年的蘇哈托下台,從此印尼經濟一蹶不振。這種突發性因素的引爆也有各種情況:可能是外部的突發性因素,像亞洲金融危機(如印尼);可能是自然的因素,如災害等等;也可能是我們治理不當的因素。有些本來在局部性的、區域性的、某一個環節上的問題,但是處理不當,迅速擴散,會形成一個全局性、係統性的重大風險,進而演化成危機。
本課題把風險爆發的程度界定在三個方麵:政府方麵,政府的常規運行係統不能正常運行;經濟方麵,GDP下降,並持續滑坡,影響人民生活;社會方麵,出現了局部的恐慌和紊亂,並有可能引發全局動蕩。社會風險表現最激烈的形式就是政治危機,而政治危機表現最激烈的形式就是國際戰爭和國內戰爭。
根據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內容和特點,我們認為“十一五”時期風險的範圍應該包括社會風險、經濟風險、生態環境和資源風險。SARS發生以來,人們對於公共風險給予了很大的關注,我們可以把公共風險納入社會風險的範疇。
二、“十一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麵臨風險的背景分析
“十一五”時期,我國將處在發展模式轉型、體製深層次轉軌和全方位對外開放的關鍵時期。在這樣一個劇烈變革的時期,不僅過去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矛盾會顯現出來,而且還會出現新的矛盾和不穩定因素,並與原有的矛盾相互交織,這使得經濟社會的係統性風險加大,或者說使得經濟社會的脆弱性加劇。這裏,我們分別從發展、改革、開放三大層麵就“十一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麵臨的風險作一背景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