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兵要不幹脆別裝備自生短銃,要裝備必須兩支以上,這是憨子下達的軍令。
他闡述的理由充分,得到了“紅旗軍”將領的一致認可。
騎兵對衝之時,丟了性命就在電光火石之間。
臨戰之時唯有武器和戰友是他們的依仗,要是在緊急關頭為了打死敵人救自己的命或者救袍澤的性命,騎兵戰士掏出自生銃開火,而短銃啞火了該如何是好?
這不是個別現象,平均開火五次左右就會有一次啞火,在馬上可沒有時間重新裝引藥再來一回。
但是如果還有一支短銃,訓練有素的騎兵戰士完全可以火速拔槍再次射擊,連續兩把銃都啞火的概率立刻下降到了百分之四,再有一支可以開火,啞火率已經低於百分之一。
憨子是個笨人,他的苯辦法卻是簡單有效,他用不著等設計、生產自生短銃的大工匠搞技術革新提高發火率,他直接用數量來彌補質量的不足。
伍長裝備自生銃也不是一視同仁,裝備三支、四支的大有人在,個別人如馬五、潘應勇兩個總旗官馬上插著四支,胸前還插著一把呢。
因為有人手腳快,能夠把拔銃開火的動作完成得一氣嗬成,用不著看著都能夠把打空的短銃插入牛皮銃套,緊接著拔出下一支接著開火。
憨子為人直來直去,他管理麾下的人馬從來都是彰顯公平原則,馬五、潘應勇兩人由於射箭技藝不行,因此苦練自生銃射擊。
他們獲得了一杆米尼槍和五支自生短銃裝備不是因為擁有總旗官的實授以勢壓人,而是曆次大比武他們都名列前茅,他們玩自生短銃太嫻熟,在軍中排名數一數二。
集中使用短銃,采取一人多銃的苯辦法,這樣就能夠導致使用自生短銃的騎兵戰士擁有了值得信賴的大殺器,近距離打一銃,穿三層甲的建奴巴牙喇都會被打穿。
因此憨子直領的精銳百總可以放出豪言壯語,對陣同樣數量的建奴巴牙喇不僅能戰而且能夠勝之。
“紅旗軍”上上下下都知道,建奴的巴牙喇兵也是稀缺品種,一個牛錄有個二十人左右就不錯了。
建奴精選的巴牙喇級別的重甲騎兵跟我軍的猛士、勇士、軍士對衝已經不是對手,長期以往建奴還有什麼實力跟“紅旗軍”對決?
理論上“紅旗軍”都是黃漢的家丁,一般情況下“都是”就等同於都不是,因為沒有了特殊性。
“紅旗軍”將領沒有養家丁的習慣,更加不會有誰帶著十幾個幾十個私兵還要領“紅旗軍”的餉銀。
因為黃漢一開始就分析了大明的家丁製度,認為利大於弊。
因此自己軍中沒這個給武將家丁發餉而且發高於普通營兵餉銀這種傻了吧唧的臭規矩,故而將領們不可能帶需要自己豢養的私兵在身邊。
但是憨子直領的一個百總騎兵是黃漢特許的,他們不是憨子的家丁戰士,是‘紅旗軍’士官以上級騎兵組建的精銳。
百總乃是擁有正四品簽事虛銜的裴大能,兩個總旗官馬五、潘應勇都是擁有正五品千戶銜,他們麾下的一百一十二人不僅僅冷兵器的使用嫻熟無比,還在苦練熱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