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劉之綸主持的軍官動員會上,黃漢發出嚴正警告,要求每一營都要派人組織執法隊,然後所有的執法隊員混編以總旗為單位分別對各營兵將進行監督。
執法隊的職責不僅僅是督戰砍殺臨戰畏敵不前之人,他們還有一個總要任務——確保所有的兵丁不把繳獲私藏,必須交到公中然後再進行統一分配。
執法隊自然也要參與宣傳,每個人都要信誓旦旦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向所有的兵丁保證,打下遵化城所有的參與者都有至少三十兩銀子的賞賜,有立功表現者還會根據功勞大加賞。
黃漢剛剛把話完,軍官們你一言我一語紛紛議論,他們認為這些兵丁太爛,見到黃白之物眼睛紅紅的,數量有限的執法隊恐怕彈壓不住。
連劉之綸都認為如此嚴格執法恐怕適得其反,最後導致自己人打起來變成嘩變,這支部隊就完了。
黃漢信心滿滿對那些將佐道:“諸位大人,卑職不是要執法隊不教而株之,首先就是要不遺餘力進行宣傳,人兵丁們人人明白權利和義務。”
到這裏黃漢頓了頓,一眾武官都目光炯炯等著聽下文,權利和義務這兩個詞好新鮮,劉之綸聽得津津有味,連忙催促道:“黃大人有何妙策速速道來。”
黃漢向劉之綸抱拳道:“兵丁們要奮勇殺敵,切切不能允許他們搶奪錢財,況且他們一旦動手搶劫肯定會有人拿多了,有人少得了,甚至於會有人兩手空空,不患寡而患不均,沒人管束反而會引發你爭我奪。”
諸位軍官都以為然,許多人都在點頭。
黃漢繼續道:“卑職估摸著打下遵化能夠得到的財物絕對不會少於一百萬兩銀子,逼迫所有的兵丁繳獲歸公,給予參戰人員每人三十兩賞賜完全能夠做到。
這樣處理,公中還會有幾十萬兩銀子積餘,卑職估計不會少於五十萬兩。因此卑職提議把這些浮財分成十等分,八營主將各拿一份自由支配,一份給劉大人調用,卑職也厚著臉皮要一份不知諸位可有意見?”
各營將佐都恍然大悟,原來集中繳獲是為了軍官和劉大人以及他自己有大頭好拿。
這個年輕人不簡單,不僅僅能夠避免兵丁為了分贓不均而火並,還逼得士兵不為金銀所動隻管殺敵,如此安排所有人都得利當然巧妙。
有財大家發真的激動人心,眾武官都異口同聲表態這樣分配沒有問題,他們會竭盡所能做好宣傳。
黃漢再次強調道:“諸位大人一定要讓每個兵丁都知道把繳獲的金銀集中分配是為了大家的利益,是為了確保每一個參戰的兵丁都至少拿到三十兩銀子。”
這很明顯就是堂而皇之借用維護大家共同利益的名義,在大家頭上撈一把,和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有異曲同工之妙。
武官們都明白了宣傳的目的性和重要性,大家一起表態,回營後就會不斷嘮叨,直到把所有人都聽煩了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