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兩個問題被提了出來:首先,“鴕鳥人”症狀是不是偶然發生的?第二,會不會存在生鴕鳥足的部落?要準確回答這兩個問題並不太容易。20世紀60年代中期,戰鬥機飛行員馬克·馬林拍到了生活在費拉迪西麵卡內城郊區的“鴕鳥人”部落的照片,照片證明“鴕鳥人”就生活在卡內和舍沃爾河穀間。
以後,有消息傳來,在莫桑比克的卡布爾·巴斯水力發電戰堤邊住著300~400個部落人,他們中約有1/4是“鴕鳥人”。
1971年,人們組織了一次探險,隻找到一個35歲、身高1.65米的男性“鴕鳥人”叫馬巴拉尼·卡魯梅。
卡魯梅出生在瓦多馬山腳。父親生活在山上,母親來自科雷部落。母親的姐妹也生有一個早夭的“鴕鳥人”兒子。
卡魯梅的大趾和小趾分別長15厘米和10厘米,相向彎曲,像龍蝦的螯足,故“鴕鳥人”的症狀又稱作“螯蝦綜合症”。令人詫異的是,在X光照射下,中間三趾蕩然無存,但卡魯梅仍然奔跑迅速。
現代科學的發展使人們知道,“螯蝦綜合症”是一種基因突變造成的疾病,發生“鴕鳥人”的部落大多與外界隔絕而盛行族內通婚,致使疾病遺傳給後代。
離奇自燃的人
1949年12月15日,美國新罕布什爾州的一位53歲、名叫科特裏斯的婦女在家中被燒死了。警方在調查中發現,那具不像人形的恐怖屍體躺在房間的地板上,可是房間內的物體卻沒有遭到絲毫破壞,而且壁爐也未曾使用過,甚至在其他地方也找不到火種。
在世界其他地區亦有這樣人體自燃的事例,而且自燃的形式多種多樣,有些人隻是受到輕微的灼傷,另一些則化為灰燼。不過,現代科學界和醫學界都極力否定人體自燃的說法,因為如果要把人體的骨髓和組織全部燒毀,隻有在溫度超過華氏3000度的高壓火葬場才有此可能。
1986年3月26日傍晚,美國紐約州北部的消防員接到報案,請他們去調查一起讓人摸不著頭腦的火災。那個叫喬治·莫特的人上床睡覺的時候還好好的,一個原本有80多千克重的人,最後被燒得隻剩下1千克多的骨頭,可是,火卻沒把房子燒掉。
幾十年來,火災研究員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什麼樣的火可以吞噬一個人卻不會燒掉他所在的房間?看到自己的身體燃燒起來,這個人一定會設法滅火。除非,火勢太猛,來不及撲救。
2002年元旦,比利時布魯塞爾北麵,阿黛兒·瓦達克正和家人一起從海灘揀了一些貝殼後,開車回家,突然發現自己的大腿冒出火焰。使她的腰部到膝蓋受到嚴重燒傷。
科學家為了揭開人體自燃之謎,他們提出了一種“燭芯效應”,解釋為何有人會自燃。
科學家認為,我們可以把一個穿著衣服的人,設想為裏外反轉的蠟燭,衣服是燭芯,人體脂肪是蠟。即便是很小的火苗也可能會穿透皮膚,點燃脂肪,而後慢慢地、持續地燃燒。
法醫生物學家馬克用一塊布和一塊豬肉演示了這種效應。豬的脂肪與人類脂肪十分相像。如果條件符合,脂肪和布就會像蠟燭一樣,燒到幾乎什麼也不剩。
燭芯效應幾乎是個完美的答案,它證明了人體自身就有燃燒源,隻要環境條件符合,人體就可以自我毀滅。然而有一點疑問是燭芯效應未能回答的:用豬做實驗時,常會留下不少完整的骨頭,而在被認為是人體自燃的事件中,骨骼多半都化為灰燼。
人類學研究生安吉·克裏斯滕森專心攻克這個問題。安吉發現,人體自燃的受害者與最容易患骨質疏鬆症的人群的基本情況非常相近。而骨質疏鬆的人骨在火葬時更容易被燒盡。
燭芯理論也解釋了這些案例中的一個怪誕現象:為什麼腿腳常常完好無損?腳和小腿上的脂肪很少,而且通常沒有被布料包裹——也就是說,沒有燃料、也沒有燭芯。研究者認為,燭芯效應顯然是導致喬治·莫特死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