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走在京城的大街上,她不知道自己是要笑還是哭。兩年了,以為去留學,自己就能忘了這兒,忘了這兒的人,這兒的事,這兒的一切,誰知才回家,就又莫名其妙的到這兒來了。老天爺不會耍她玩吧,她刻一點也不再覺得好玩了。再看看這兒,變化還蠻大的,繁華的街市,喧囂的人聲,到處是一片祥和的氣氛。隻是,人們都在看她?有什麼好看的!在英國也沒見有這麼高的回頭率啊!她低頭看著自己,臉刷得紅了,原來她還穿著無袖的白色連衣裙,腳傷登著一雙奶白色的高跟涼鞋,不看她看誰?這兒可是三百年前的大清帝國,這副樣子,被拖去浸豬籠都有份,先買兩件衣服套上再說吧。

她走進當鋪,把手上的戒指脫了下來,看了看,有些不舍,可還是當了。在這兒吃飯,穿衣當然是首要的。想想兩年前,她還是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現在……唉,算了,落魄街頭也比呆在那裏要好得多。當鋪老板是個精明的人,這枚戒指無論是上麵的寶石(其實是鑽石),還是做工,都堪稱一流。他那對鼠眼骨碌一轉,開了個“天價”。她想真是個天價,這個戒指雖然不是最好的,但好歹也要10000人民幣阿,雖然不知道怎麼折成銀子,但也不可能是老板開的這個價阿,50兩銀子,他去搶好了!但老板看準了她這隻肥羊,這把刀那個快啊,都不見血!她沒有討價還價的本事,也不願換一家當鋪,再忍受別人那種視線,50兩就50兩吧,能有現金就行了。

雖然戒指是別人送的,但其實她也不是很心疼,隻是有些內疚,因為,那個送她求婚戒指的好男人,她不愛,但她卻接受了。

至於那個老板,心裏那個樂啊。貨他是看準了,這次可以發一筆橫財了。隻是,他為何壓那麼低的價?因為從這個姑娘進門,他就知道她走投無路,看她身上連外衣,褲子都沒了,看來是都當了,沒辦法才來當這枚戒指。再看她不舍的樣子,就知道是她的傳家寶,她的還價也被他硬生生的擋回去了,看她無奈的表情,還真有點良心不安,但做這行的,就是要把良心拿去喂狗,他做到了,所以他賺到了。

她抓著50兩銀子,出了店門,見斜對麵正好有家製衣店,就走了過去,還好路很短,不用忍受很久那些鄙夷,猥褻的目光。正要進這家店,誰知古裝片的情節就出現了。幾隻豬蹄生生橫在她前麵。她一抬眼,三四個衣著光鮮,油頭粉麵的男子正不懷好意的笑著,猥瑣的目光不停的打量著她全身,尤其是盯著她□□的手臂,小腿和涼鞋下白皙的玉足。她有點無奈,誰讓這兒是封建的大清朝,自己這種樣子,估計這兒的人幾輩子也沒見過,口水流成那樣也是沒辦法的事,總不能還要跟這種人解釋一番吧。那不把她當神經病或者直接壓送到官府去才怪。現在最好就是先進店門,換身衣服再說。

誰知,她才跨了一步,這幾個男子就馬上圍成圈,而她,就在這圈的正中央,要強行突破的可能,很小。眼見這個圈越來越小,她終於體會到,為什麼當初她在夏天要脫外衣,他們都會臉紅,還用外衣強行裹住她了。這時候,魏哥哥在就好了,她根本不用擔心遇到這種人,就算遇到了,她的魏哥哥也會把他們打得落花流水。但是現在怎麼辦呢?有兩隻豬蹄已經摸上了她的手臂,她條件反射的甩開了。隨著那幾人的惱羞成怒,豬蹄變成了狼爪,抓得她很疼。想著她的魏哥哥不可能來救她,她的眼淚忍不住流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