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聯絡工作(3 / 3)

(3)夏河拉卜楞寺保安司令黃正清、嘉木樣五世之兄,為人聰明穩健善拉攏,統治拉卜楞20餘年,財產頗巨,從未殺過人,又以教權為掩護,故在該族中威信頗高。與我統戰工作人員賈誌璞交情甚密。1949年8月28日派張文源持賈誌璞信前往聯絡,始將黃請到蘭州。並派員經常給黃講書談政策問題,使黃正清思想上大有進步。我們並應黃之請求,給黃派一秘書。

(4)阿莽倉(黃正清二弟)係拉卜楞寺內大襄佐、代理活佛(嘉木樣五世圓寂後阿即代理),思想上與我黨還有相當距離。拉卜楞解放後,阿即將很多財物馱到夏河四川交界的草地,秘密進行反宣傳,夏河一帶藏民頗受其影響。唯有把阿請來蘭州,給一名義,限製其返回藏區。已派賈誌璞等人持黃正清私信及我黨我軍的宣傳函件,前去敦促其前來蘭州。

(5)派陳康民、董誌奇等隨陳木天(陳係喜饒嘉措的秘書)前去青海省興海縣一帶請來藏族學者、民主人士喜饒嘉措(前任蒙藏委員會主任)。喜在藏民中有很高的威信,將來在藏族工作中,當能起很大作用。

(6)派人前往藏區招收大批藏族青年,成立革命大學第三部(藏民學校),以培養藏族青年幹部。

(7)馬匡武、馬公章、馬丕烈、馬全欽、郭南浦等人在解放河西、新疆、寧夏、青海時都出力不少,這些人都是我們從政治方麵去聯絡爭取來為我們做敵軍工作的。

(8)白海風(蒙族),有較高聲望,亦是我統戰工作人員,是由賈誌璞聯絡爭取過來的。

(9)臨夏回、漢糾紛。甘肅省委組織臨夏工作團,以馬丕烈、馬佩清、馬全欽、馬青年、馬林逸(以上均係回族)、盧忠良、陳鼎乾、張直生、徐季直等回漢委員前往處理。因為臨夏工作團係由回漢雙方的人參加,調節民族糾紛時,能使意見交流,感情溝通,在民族團結和睦這一方麵,很快收到了效果,這證明民族間的問題,是要由民族間互相派代表擔任調處方能收效。

6.各少數民族致敬團的情況

由於我們派遣聯絡人員,利用各方麵的關係積極開展民族工作,各少數民族先後派代表獻旗幟致敬者有:

(1)河南親王黃文源(黃正清之子,招贅蒙古親王女,後襲王位)率領蒙、藏各部落代表致敬團向我首長獻旗致敬。

(2)阿拉善旗代表5人向我首長獻旗敬禮。

(3)永登天祝區12寺36旗(旗是藏族半農半牧區的組織形式,每4-6個村組成一個旗)派代表18人由張全才、羅善學帶領來蘭,向我首長致敬,計獻旗2麵,牛10餘頭,羊120餘隻。該代表團返永登時,我們除雇車送回外,還送磚茶5塊,白糖27斤,書籍十餘種,毛主席、朱總司令像18幅。

(4)維、回族代表致敬團向我首長獻旗2麵,羊2隻、點心及葡萄幹70餘斤,並表示致敬。

(5)卓尼代表團(楊複興起義後)向我首長獻旗致敬,該代表團共32人,由楊複興率領,以後均參加學習。

(6)我派馬克勝等赴永登宣傳動員外出群眾回鄉後,天、武兩區組織藏漢族代表致敬團由孔繼周率領12人來蘭,向我首長獻旗2麵,牛2頭,羊70隻,走馬2匹表示致敬;返回時我們送給磚茶6塊及書籍、毛主席、朱總司令像等,並雇車送回。

(7)夏河致敬團回、藏、漢三族代表共30人,由官卻合率領獻旗2麵及毛織品等,並向省府獻旗,返回時,由省府雇車送回。

7.登記工作

(1)1949年9月1日至1950年3月5日共登記訓練(包括自動登記、起義投誠、解放人員、關係介紹、自願參加學習及工作人員)3066人,介紹工作及學習的500人,資遣2263人。現有緩訓者136人,本部留用58人,現學習的98人。

(2)收繳武器及軍用品如下:短槍18支,衝鋒槍2支,步槍19支,輕機槍2挺,手榴彈740枚,步槍彈4835發,衝鋒槍彈77發,炮彈20箱(係由黃河北岸草場前街64號徐篤生先生報繳,已通知軍事處去取),軍刀500把(內有做成的170把,未做成的300餘把),10門電話總機1部,電話小座機2部,收發報機各1部,發電機1部,滅火器4具。

8.經驗教訓

(1)熱情款待,尊重生活習慣。少數民族在解放初期,總是把我們當國民黨一樣看待,他們派代表來獻旗致敬時,表麵上對我們阿諛恭維,內心對我們還是懷疑顧慮。我們針對這一點,采取熱情招待,給回族代表安排清真灶,給藏族代表喝磚茶。又以拉閑話的方式,解釋我們的政策,啟發教育,同時介紹到各生產部門參觀,結果他們的態度就改變了,什麼話都向我們講,一切顧慮都消失了。臨走時並給雇車子、送禮物,使他們更感覺寬慰,回去後都宣傳我們真正是為人民、真正主張民族平等。

(2)思想未搞通前,不要刺激他們。起義軍官初到時都或多或少的對我們有懷疑和顧慮,甚至有仇視我們的心理。經過我們熱情招待並啟發、幫助、學習後,不但改變了態度,且多對過去的曆史抱慚愧之感。口口聲聲稱讚我們,並有很多願意重新為人民做事,有些已經起了作用。像吳新吾去漢中,盧忠良到河州,劉鐵青到藏區,他們都起了相當好的作用。他們的態度為什麼能很快轉變呢?其原因就是我們對他們的態度溫和,和民主人士一視同仁,虛心幫助他們。

(3)不收繳少數民族的自衛武器。少數民族的自衛武器,他們視如財產一樣,除土匪反動分子的槍支應予以收繳外,其餘暫不收繳,應鼓勵拿出自衛。如果急於收繳,便會引起猜疑畏懼,使感情上與我們疏遠。這一點西北局及甘肅省委均有指示,應貫徹執行。

(4)對解放人員應積極啟發教育。解放人員除少數最壞的分子外,一般還可爭取使用,且解放軍官大部分都有工作技術,應該積極教育,啟發學習。他們經改造思想後,分別予以使用。據了解,他們參加工作後大部分表現都很好。

9.其他

交際處6個月來招待的客人(包括長時間與短時間的)共500餘人,參加工作者19人,做策反工作起過作用者12人,現在還做統戰工作者15人,起義者30人,少數民族人士11人,民主人士7人,技術人員8人,遣散者3人,送學習者20人,其餘均係臨時來往的客人。

1950年5月,第一野戰軍暨西北軍區統一改稱西北軍區。1951年1月,根據中央軍委召開的全國軍隊整編會議精神,西北軍區政治部決定撤銷聯絡部,聯絡部幹部盡先配給所成立的西北西藏工委,我將調任西北西藏工委書記,遂進行了聯絡部撤銷後的移交工作。

1951年7月20日,我向西北軍區政治部甘泗淇主任、潘自力副主任擬呈了西北軍區政治部、第一野戰軍政治部聯絡部移交報告。我離開了自1947年2月任在延安成立的西北野戰集團軍敵工部長至後來的西野、一野、西北軍區聯絡部長一職,投入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新的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