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藏族工作(3 / 3)

(丁)對宗教問題:除直接宣傳其有保持或改革的自由外,間接的應以穩定社會秩序,大力發展藏區經濟、交通、文化為改革宗教的基本武器,不要過早地空喊改革,空喊反對。我們可以看到,凡是交通比較便利,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如沿夏河公路,夏河街上等處),對宗教的迷信程度,便很自然的淡薄,凡是由草地來的遊牧群眾,便特別的深固。凡是到過內地的活佛喇嘛等,大部娶妻生子,形同還俗,便是很好的事實證明。

這個報告,是我根據彭總對藏族地區工作指示的精神寫的,貫穿了彭總對少數民族地區工作的三個觀點:第一,剛解放時,馬上就出頭露麵的積極分子,一般不是真正代表群眾的覺悟分子,不要把他們當左派,而是要教育他們,利用他們,站住腳跟;第二,民族工作必須依靠上層,通過上層,接近群眾,爭取民族團結;第三,不能用漢族地區的搞土改那一套發動群眾的工作方法來對待少數民族,特別是對待宗教。宗教是麻醉人民的精神鴉片。鴉片是物質的,采用強迫的辦法來戒,這是比較容易的;但是消滅精神鴉片,用強迫的方法是最愚蠢的。在民族關係上,由於曆代反動統治階級的民族壓迫政策,在大民族占統治地位的條件下,民族矛盾中的大民族好比是“矛”,常常是進攻的一方;少數民族好比是“盾”,常常是防禦的一方。要解決民族矛盾,首先要放下“矛”,停止大民族主義;這樣少數民族才能放下“盾”,克服地方民族主義。毛主席看了這個報告後,曾給李維漢同誌說:這個報告寫得很好,是民族統戰工作的又一份“隆中對”,應予通報參考。

(四)調解甘青兩省藏族草山糾紛

華裏其哈是橫亙在甘肅省夏河縣與青海省同仁縣之間的一座長約30華裏,寬約五六華裏的草山。1915年以前,這個草山是同仁縣加吾部落的草山,以後為夏河拉卜楞甘加部落所占。甘加、加吾兩個部落因爭奪這塊草山,經常發生械鬥。這是個曆史遺留問題。每年都要大打一次,勝者占據草山,敗者逃跑。1950年,甘加、加吾兩個部落頭人,又在調集兵力準備械鬥。彭總指示由甘、青兩省組織調解代表團,去調解這場草山糾紛。西北軍區和甘肅、青海省委、省政府派我為全權代表,紮西旺徐(藏族,長征時參加紅軍,時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為副代表;因考慮到應有拉卜楞方麵的頭麵人物參加,就決定黃正清也為副代表。我同黃正清等人一道來到夏河,我對黃正清說,我相信你會處理好這件事的,也會保護我的安全的。黃正清為了顯示一下他在這個地區的權威和勢力,派人下了一道牌子,當我們來到距離夏河有15裏時,集合了寺院喇嘛2000多人,各部落騎兵(實際是牧民)3000多人,列隊歡迎。

我先做好黃正清和拉卜楞寺管家達吉的工作,叫他們大讓小,讓出一道山溝給加吾部落。在黃正清的院子裏,群眾不同意,很多群眾請求黃正清千萬不要答應,把頭在地上磕得直響。經過我做工作和鼓勵黃正清以團結為重,這時黃正清才站起來宣布,同意我們的調解。群眾便嘩然,口稱“拉索”叩頭同意。

做好甘加部落這邊的工作後,我又親自去做加吾部落的工作。我來到加吾部落時,加吾部落的頭人在一個像饅頭的山頭上紮著帳篷,隻見旌旗滿野,號角齊鳴,用黃綾從山下直鋪到山上的迎客帳篷口,周圍有持刀荷槍的壯士警戒。我行至山下,給我讓出一條道,兩旁是赤臂露胸的壯士,刀矛交錯,槍劍林立,真是刀出鞘、槍上膛,刀光劍影,真有一觸即發之勢。加吾部落的頭人叫多日傑,他有曆史上受封的文書。我行至帳篷口,多日傑向我獻哈達,捧出三杯酒看我敢不敢喝。我端起三杯酒一飲而盡,多日傑立刻跪在我的麵前高聲喊:“平布啦(大官)!我們這個草山是受封的,我們有官方的文書,甘加搶占了草山是無理的,你應主持公道,把草山斷給我們,不然,我們就要拚命了!”

經過調解協商,雙方達成了初步協議:從華裏其哈草原中央點起,依地形向東南、西北兩端延伸到賽慶溝的左右兩山頂的中央線為界,平均分配;以東歸甘加部落所有,以西歸加吾部落所有。我們將這個方案報甘肅、青海省人民政府批準後執行。

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政協所寫的《民族團結好,草原氣象新》一文,載有關於解決這一草山糾紛的記事:

1951年5月,西北民委又會同夏河、同仁兩縣人民政府組成落實劃界的委員會,並於7月1日,中國共產黨成立30周年的大慶日子裏,踏勘劃界結束,同時召開群眾團結大會,簽訂劃界書,製定《團結愛國公約》……那天,各族人民載歌載舞地唱歌:

在那高高的雪山頂上,

放射出金子般的光芒,

它驅散了草原上的烏雲,

點亮了藏族人民的前程。

在那碧綠的賽慶草原上,

格桑花發出沁人的芳香,

加吾甘加牧民團結攜手,

互獻哈達祝願吉祥圓滿,

百年冤家變“親家”。

這次調節草山糾紛是成功的,後來,還據此拍成了第一部民族工作方麵的故事片電影《金銀灘》。通過這次調解草山糾紛,使我親眼看到藏族頭人的能言善辯,他們口齒流利,出口成章,條理分明,抑揚頓挫,剛柔相濟。講到激烈反對時便拔刀抽劍,以示憤慨;講到同意讚成時,便伸舌叩頭,以示忠誠。同時,使我再一次深深感到,在少數民族中,領袖人物的地位和作用是十分重要的,隻有做好上層的工作,才能做好群眾的工作。

(五)平息馬良在甘南、川北藏區的叛亂

1950年冬,台灣國民黨殘敵,利用美國高空飛機,給潛伏在甘南與川北交界廣大草原地區的匪幫頭子、回族馬良,投下了新式武器和委任馬為西北“剿匪”總司令的委任狀、大印;命他在該地區進行所謂反攻叛亂,打家劫舍,脅迫藏民。馬良土匪武裝有1000多人,氣焰十分囂張。與此同時,台灣又給投下了委任黃正清為守備總司令的委任狀和大印。馬匪秘密勾結黃正清的兒子黃文源(國民黨南京政治學院蒙藏班學員),把委任狀和印信轉給黃正清,要他逃回甘南共舉叛亂。黃正清在接到這些偽件後,深夜找我報告了這一嚴重情況,並要求把黃文源和這些偽件上交軍區,他願親自出馬,率領藏民武裝協同解放軍進剿馬匪。我讚許他這種大義滅親、愛國愛黨精神,但勸他不要操之過急,先把黃文源穩住,把偽件秘密上交,待與西北軍區和甘肅省委商議後再說。可是,由於這時彭總已去抗美援朝,我已奉命籌備進軍西藏事宜,對地方工作和當地軍事工作已很少過問,說話不靈。當局收了偽件,但對我提議黃正清率部與步兵團協同進剿意見,由於“左”的看法幹擾,未予采納。甘肅省軍區派了一個騎兵團,深入甘南藏區追剿。由於地形不熟,情況不明,藏族群眾不幫,剿來剿去,剿了一個多月,毫無寸功。正如該團彙報情況時所說的那樣:過去我們在內地作戰,由於有群眾幫助,如魚得水,得心應手,戰功輝煌,現在我們在藏區作戰,好像瞎子摸魚,摸來摸去,不但摸不到一條魚,反而遭到鱷魚的深夜襲擊,受了不少損失,天明追捕,卻是無影無蹤,不辨東西南北,無人可問。人員馬匹不斷減員,糧盡草絕,隻好撤回休整,待機再剿。甘肅省委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討論,認為必須走藏族上層領袖人物和藏族群眾路線來解決問題,取消對黃正清的懷疑或顧慮,由我動員黃正清親自出馬,出任甘南剿匪司令員。

黃正清回到夏河縣(拉卜楞),振臂一呼,三天之內就組成了藏族剿匪團(實際上隻有300餘人),配合我軍騎兵團,向甘南與川北(原西康北)廣大草原地區,對馬匪進行第二次圍剿。黃正清以拉卜楞寺活佛嘉木樣活佛娘家堯西的身份,向甘南和川北藏區(黃正清原係西康理塘康巴人,其父為康巴大頭人)所有寺廟和頭人發布了會剿馬匪的馬牌通知。因而,剿匪部隊所到之處,藏民頭人和藏民武裝群眾,跑馬鳴槍,夾道歡迎,歡呼雷動,還派出精幹騎兵部隊隨軍進剿。黃正清采取了撒下天羅地網,晝夜不停奔襲的戰術,使馬匪抱頭鼠竄,無喘息之機。同時,認真執行優待俘虜政策,將馬良帶回蘭州,由蘭州回族首領出麵擔保釋放,並在民族事務委員會安排了工作,改惡從善。並派人將甘南潛藏的匪徒也全部叫出投案自首,對穩定甘南局勢起到了有益的作用。黃正清這一功績受到中央軍委的嘉獎,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事後,甘肅省軍區徐國珍司令員感慨地說:“黃正清一個藏族領袖,在平息甘南叛亂事件中所起到的作用,比十個騎兵團的力量還大。這是黨的民族統戰政策的偉大勝利。我們這些搞槍杆子的人,從處理這一事件的實踐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