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說,她拿了錢走的。她根本就沒喜歡過我,她喜歡的隻是我的錢!我不相信,我堅信它是真心的!她一定會回來的!可——她一走就杳無音訊。我——”
第一次重逢害我哭紅了雙眼,我沒敢再次回到包間,隻能很掃興地中途離場:“喂,阿呆,對不起啊,我今天不舒服先回宿舍了,真的對不起啊!”
我沒有直接回宿舍,我一個人遊蕩在街頭,我走遍熟悉大街小巷,我在樓頂張開雙臂享受夜晚習習涼風……
真的見麵了我才懂自己的心,原來我一直忘不了他!曾經的一切曆曆在目,他對我的好我記憶猶新,但愛他也怨他!曾經的甜蜜幸福因為他的不信任而斷送,其中有誤會,我不願過多解釋,我曾經給過他機會,他沒抓住,於是我遠走高飛,我選擇離開懲罰他,亦是懲罰我自己!
我一口氣爬上曾經的屋頂,一切物是人非,我扯起喉嚨對著夜空大聲疾呼:“李禹哲我恨你!我要忘記你!永遠忘記你!”對,我要把他從我的生命力徹底抹幹淨,我要把關於他的一切忘得徹底。
我決定放棄那個叫愛情的東西;友情,我有你就夠了。
事情並不像我想得那麼容易,想忘記一個人真的好難!那個人偏偏走不出我的視線,他一直在我眼前徘徊。
曉諾不止一次在我麵前誇過哲:“今天多虧了李禹哲,不然我又要被車臣俊那個混蛋給整慘了!”
“李禹哲人真的不錯,今天他又幫了我!”
“哈哈,今天我和李禹哲一起合夥整了惡男!”
也許曉諾自己還不清楚,但我看出點苗頭:他是喜歡上哲了。其實也難怪,哲,一個那麼優秀的男生、那麼耀眼的存在著,喜歡上純屬正常。因為某些個人因素,我從不對關於他的事兒發表任何見解。
那天,據說,曉諾是跟車臣俊拚酒輸了,迷迷糊糊曉諾自己都不知道被誰給送回來的。宿舍裏一陣八卦討論,最後直接殺到宿管阿姨那兒。
當然,除了發現天下“女人’一般花癡意外,從正值“發春期’的阿姨那兒我們一無所知,她隻確定的告訴我們是一個帥哥,其他一無線索可查。
“剛才帥哥就是坐在這個位子上休息了一會才走的!”阿姨指著我屁股下做的椅子一臉花癡,仿佛帥哥的溫度和體香還遺留在寶貝椅子上一般。
我聳肩很是無奈:“既然沒線索,我們回去吧!”
就在我們一行人浩浩蕩蕩排隊離開宿管室時我腳下不小心踩到一個硬硬的東西。抬腳,我一眼便認出它來。我迅速撿起塞進口袋。
“七七,剛才你撿了什麼?”小沫無意中看到,很隨意地問了一句。
“沒什麼,剛不小心掉了一顆紐扣而已。”我盡量放鬆表麵情緒,但插在口袋裏的手卻緊緊握著它,恨不得掐出血來。
接下來的幾天,我的主要任務就是看著它發呆!
自從分別後,我和它也久違了三載。
我真的沒想到哲還會時刻戴著它。
那是我送給他的第一份禮物,是我利用暑期時間辛苦打工掙來的我人生中的第一桶金。那年暑假,在一個朋友介紹下我做了一份兼職,在超市裏做收銀員。
一個月後,我拿到錢顯得特別興奮。我第一個想到打電話給他分享我的快樂:“哲,我好開心啊!我拿到工資了,我可以掙錢了!”
“小倩真棒!”他被父母帶著四處旅遊,雖然不在我身邊,電話那頭他一直在鼓勵我,我們的心野緊緊貼在一起。
在回家的途中,我突發奇想,我要給我的他買一份禮物。我們認識這麼久我還沒有送過他什麼禮物。倒是他,送給我的禮物已經把我不大的房間堆滿。
可是我家沒有很多錢,隻能買一些小而便宜的禮物。於是我想要買到最有意義的禮物。
我逛遍了夜市所有的地攤,沒有找到我想要的有意義的紀念品。最後,我看到了一個很有意思的地攤。
擺地攤的是一位年紀比我稍大的姐姐,大大的眼睛,很瘦很瘦,瘦的觸目驚心。她熱情地叫我:“妹妹,看看吧。我這裏的東西都是獨一無二的,買一個吧,包你不後悔!”
我掃了一眼,果然,每一件小飾品都很個性都、很奇特。
看我挑選很久沒有選定姐姐以為我不喜歡:“妹妹,你想要買什麼?是給男朋友選禮物嗎?”
“嗯。”我羞赧地點頭,“我想要給他一份很特別的禮物,可是我不知道買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