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馬盼盼

我十四歲的時候認識了我的偶像。那時候我剛讀完初中,正準備開始高中生活。而他也隻有十八歲,但已經退學多年,靠寫小說過著四處漂泊的生活。

他隻在我所在的城市待了三個月,那三個月裏他在一所奶茶店幫忙。店主好像是他的女朋友,但也可能隻是關係曖昧而已。

我那天隻是路過,有些口渴,就去買了杯奶茶。那是一家很小的奶茶店,隻有他和店主兩個人。店主給我做奶茶的時候,他就在一邊看著,像個學徒一樣。

一杯奶茶喝完,我起身要走,卻看到門口來了個郵遞員,高聲喊著他的名字。季沐陽,寫出來應該算是很好看的名字。但是喊出來,卻讓我想起那種叫四季沐陽的太陽能。

原來是一張彙款單。我聽到他向店主解釋說那家雜誌社發稿費隻能通過郵局,不能直接打在銀行卡裏。店主沉默了一會兒,然後壓低了聲音說,以後,還是不要把這裏的地址告訴別人吧。

那陣子我剛剛接觸學習之外的圖書和雜誌,興趣挺大的,於是就問他,你在哪裏發表文章了麼?

他張口要說,嘴裏卻被店主及時塞上了一塊蘋果。等吃完蘋果,他笑了笑說,沒有,沒有在哪裏發文章。

可是我剛才明明聽到你說雜誌社和稿費之類的。

那大概是你聽錯了吧,不好意思,我要去忙了。

他對店主說,我出去一下,馬上回來。然後轉身就出了奶茶店,我隨即跟了上去。他走路時隻看腳下,偶爾抬一下頭,我跟著他走了兩條街,他也沒有發現我。

他在一家郵局門口停住了,我想他大概是要取彙款單上的錢,於是就在門口等他。十幾分鍾後,他出來了,看到站在郵局門口的我,他笑了笑,說,在等人?

在等你!

等我?等我做什麼?

等你告訴我你在哪裏發了文章呀。

他再一次笑了,我發現他挺喜歡笑的,在他十八歲的時候,雖然生活上有時會很窘迫,但他的心情總是非常明媚。他指了指街邊一家書店門口的宣傳海報,說,就是那上麵宣傳的那個雜誌。

有了答案之後,我就沒有再跟著他。我們在街邊分手,他回了奶茶店,我去了那家書店。翻看當月的那本雜誌,當時我並沒有看到上麵有季沐陽的文章,我翻看了幾頁,並不是我喜歡的那種雜誌,可莫名其妙的,我還是買了這本雜誌。

這是第一次因為他而買雜誌,從此一發而不可收拾,在之後很多年裏,隻有看到他的書或者有他文章的雜誌,我都會買下來。直到他不再用那個名字。

因為那家奶茶店離家並不遠,所以幾天後我又去了一次。店主看到我之後,眼神和言談總是躲躲閃閃的,我覺得他們像是私奔出來的小情侶,但又好像沒這麼簡單。

我對偶像退學的事情挺好奇,就纏著他問。他招架不住,最後跟我講了一個故事。原來偶像小時候學習成績特好,被譽為神童。後來念了初中,就有些貪玩。有一次回以前的小學拜訪過去的老師,剛好遇到一個小學生向那個老師請教一道數學題。於是那老師就讓他去給這個小學生講解,他看到那題,腦袋裏一片茫然,他發現自己已經忘記這些數學題的解法了。

回到家後,他想了很久,突然發現其實自己是在浪費生命。既然那時學的時候以後是要被忘記的,又何必去學呢?要學就應該學那些不會忘記,或者是自己熱愛的東西呀?

於是他選擇了退學。

可是同齡人都在上學,父母又在上班,他一個人待在家裏,剛開始還好,時間長了,就空虛起來。他買了很多書來看,買了電腦來玩,還是不行。一個人待在房間裏,無論做什麼,在他看來,也都是浪費生命。

怎樣才能在有生之年做更多值得去做的事兒呢?想了幾天後,他決定流浪去。父母肯定是不同意的,隻能離家出走。

我所在的城市不知道是他到過的第幾個城市了,但肯定不是最後一個。事實上沒過多久,他就離開了奶茶店。

我並不十分相信他講的故事,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他是我的偶像,所以他的話我還是半信半疑的。怎麼會這麼簡單呢?想退學就退學?想離家出走就離家出走?想流浪四方過隨心所欲的生活就流浪四方過隨心所欲的生活。如果沒有過人之處,怎麼能這樣?

我還想問問他那天跟我說的雜誌上為什麼找不到他的文章,可是這時候,店主走過來,拉起他往操作台那邊走,邊走邊小聲說:“幹嗎對一個陌生人說這麼多,被她看穿了,我們就不能在這裏待了。”

“我故意說那麼多的,如果我們都冷冰冰的,不是更讓人懷疑麼?”

他們聲音壓的很低,但我還是聽得很清楚。從小就有過人聽力這件事並不令人愉快,起碼我是覺得挺煩的。那句話怎麼說來著,難得糊塗。如果我沒要聽到那些惡意的言論,那些背後的中傷,我就可以有很多的朋友。起碼我可以心安理得的跟很多人在一起。

而聽到之後,就不能置之不理,再聯想到那些朋友當麵時媚笑的嘴臉,就覺得她們很虛偽。就像現在,聽到偶像和店主的對話之後,我雖然更好奇他們的身份了,但我不得不勸自己離開,再待下去,就太不識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