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名字,一個小偷是不需要名字的,所以我隻有一個代號,叫“惜言”。
不用攬鏡自照我也知道,我長得比大部分的女人都好看。因為不論我穿成什麼樣子,那些路人都會為了我頻頻側目。然而這世上卻沒有人知道,在那輕紗羅裙之下包裹著的是個實實在在的男兒身。
我原本有個雙胞胎的姐姐,她的代號叫“一家之言”。在我們還很小的時候,有一個叫“義父”的男人把我們姐弟倆從垃圾堆裏揀了回去,結束了我們長達三年的風餐露宿,沿街乞討。我一直以為這世上是有好人的,看,這不,老天爺就把“義父”送到了我們身邊了!
可是當我麵對著那鍋滾燙的熱水,被“義父”逼迫著用食指和中指夾出裏麵的細竹絲時,我才明白,上天是不會對像我這樣無家可歸的人心生憐憫的。因為他實在是太忙,忙著幫助秦王征戰六國,忙著幫助秦王統一天下,所以他沒有時間去聆聽我每天晚上因為寒冷或是饑惡而發出的祈求。
每一天,公雞還沒有打鳴,我和姐姐就被人從被窩裏拖了出來,在院子裏練習蹲馬步,風雨無阻。“義父”總說,一個小偷除了要做到“眼明手快”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身好輕功。所以練習基本功時堅決不能偷懶。
每當這個時候“義父”喜歡手執細藤條在我們身邊坐著,一旦發現我們姿勢不正確,便會狠狠地抽過來。下一刻,我們的身上就會多了一道凸起的紅痕。一開始被打,我還會哭。但是過了一個月後,我便不會再他的麵前掉眼淚了,因為那樣隻能為我換回更多的紅痕。
等我長到十五歲的時候,“義父”命我和姐姐出了一個艱巨的任務——去秦王的寢宮偷一個“黃金夜壺”。我不知道區區一個“夜壺”有什麼好偷的,但是如果我不去的話,那麼等待我的將不會再是一頓藤條那麼簡單。
從沒有人告訴過我皇宮原來是這麼大的,也從沒有人告訴過我皇宮裏的守衛是這麼多的。還沒等我和姐姐找到“黃金夜壺”,衛兵便發現了有人入侵的蹤跡。姐姐為了引開那些守衛,一個人向著東邊掠去,而我則抓準了時機,逃出了皇宮。
姐姐的輕功一向比我好,所以我並不擔心她的安危。然而,我錯了。姐姐的輕功再好,也比不上羽箭的速度。等我第二天經過鹹陽城門的時候,我看見了被射成了刺蝟,倒掛在城門樓上的姐姐。
我知道我不能哭,一旦被衛兵發現了我的異狀,姐姐的死亡便失去了意義。可是,為什麼眼前的景物那麼模糊?為什麼臉上那麼潮濕?哦,原來,天,下雨了!
我回到“義父”那裏之後,“義父”又高高舉起了那根暗紅色的藤條。在我被打得隻剩最後一口氣的時候,我抽出了衣袖裏的匕首,刺向了那人的心髒。溫熱的紅色將我的雙眼占據,在以後的一個月裏,我每天晚上都會夢見“義父”臨死前那種不敢置信的驚恐神情,仿佛那把匕首不該插在他的體內。但是,我不後悔。
趁著夜色,我悄無聲息地溜上城樓,將姐姐的屍體偷了出來,然後埋到了郊外。民間都說立了碑後,人的魂魄就能安心去投胎。可我不想姐姐去投胎,我隻想讓姐姐陪著我,哪怕隻有一個靈魂而矣。所以那個墳頭我沒敢立碑。
接著,我穿上了姐姐的衣服,梳著姐姐喜歡的發髻,用上了姐姐的名字,完完全全變成了姐姐。我想,隻要我這麼打扮,那麼姐姐就從未離開過這個人間。如果姐姐喜歡我這個身體的話,我也不介意讓她的靈魂進駐。隻是,我一直沒有等到這一天。
取走了“義父”所有的積蓄,我四處飄蕩,居無定所。沒過多久我就認識了一個人,他的名字叫“總攻”。
總攻是個很有趣的人,每見一個美女他都會上去調戲一番,看著很花心的樣子,但是我知道這並不是他的真性情,因為他從沒調戲過我。
在我們第一次見麵的時候,他對我說了一句話:“你笑得太假了!”從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他會成為我的好兄弟。
果然,沒過幾天,他就提出了要和我結拜。由於我身著女裝,總和一名男子肆混在一起會遭人誹議,我不希望姐姐的名節受損,所以這個提議我立刻就接受了。
於是我們挑了個山清水秀的地方,指天起誓,成為了“兄妹”。哈,兄妹,我總是在想,如果有一天他知道了我是男子,不知那張神采奕奕的臉上會露出怎樣吃驚的表情。我,很期待這一天。
我和總攻結伴而行,浪跡天涯。當我又一次來到鹹陽城郊的時候,已是三年之後。就在那一天,有一個人踏入了我的視線。那個時候我和總攻都把他當成了一個過客,充其量隻是可以把酒言歡的狐朋狗友。卻不曾想,在幾個月後,他占據了我心目中最重要的一個位置。
他的名字叫——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