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代成都民俗傳統中的城市景觀
在人類文化的演變進程中,作為重要見證的景觀主要存在於三個方麵:“物質建造和構築物、書寫與敘事、行為與民俗”。作為物質建造、構築物及書寫敘事方式存在的景觀在前文中已有所闡釋,在民俗中存在的景觀則是本節所要研究的重點。
在清代城市重建後,城市繼續延續了前代的傳統,如四月十九遊浣花溪、草堂等節慶遊宴,城市文化在經曆了毀滅與重建後頑強地延續著。但民俗中出現了一些景觀出現了變化,這些變化反映了清代地方城市的變遷。同時,民俗中的城市記憶隨著時間發生變化,並在成都出現與其他地區不同的民俗習慣,反映出成都在清代的特定發展路徑。此外,在城市中,同一節日不同的階層有著不同的傳統,他們在同樣的節慶中選擇不同的景觀進行活動。
(一)清代成都民俗傳統中存在的景觀
民俗傳統中存在的景觀是城市大眾的娛樂消遣的主要場所,它更能反映城市低層民眾的生活狀態,使城市內部真正的記憶浮現出來。
清代之前民俗節日共有21個,清代的民俗節日則有22個,民俗節日雖有所不同,但年節數量大致相同。清代民俗節日民眾遊覽的景觀場所發生了改變,如正月初一,元代是遊覽安福寺,而清代則是遊覽武侯祠、望江樓、丁公祠。正月十五元宵節燈會,前代多集中在昭覺寺,清代則集中在城隍廟。而一些民俗則沿襲不變,如正月十六日“城鄉士女登城遊玩,謂之遊百病雲可祓除不祥”。此習俗從唐至清一直保持不變。此外,明代之前,民俗節日遊覽之景觀大多在佛寺道觀中,大慈寺,金繩寺、聖壽寺、淨眾寺等都是主要場所,即使是名人祠也歸寺院管理,成為寺廟的一部分。直到清初,武侯祠在淨眾寺管理範圍內,工部祠在梵安寺範圍,韋臬祠在大慈寺內,因此寺院在成都民俗生活中曾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
清代民俗中,主要遊覽的場所與清之前完全不同,伴隨著明清兩代佛教文化在城市中的式微,民俗遊覽地主要轉移到各種祠廟,不再以佛寺為中心展開大規模的民俗活動。按民俗節慶中景觀的出現頻率統計,受清代成都城市市民歡迎的遊覽場所依次為武侯祠、望江樓、城隍廟、二仙庵、草堂工部祠、青羊宮、藥王廟、東嶽廟、文昌宮、歡喜庵、城牆、鼓樓,這些景觀絕大多數為祠廟、道觀庵堂,也有城牆、鼓樓等城市公共設施。
其次,清代民俗中遊覽的場所不如宋元時期集中。宋元時期,成都,幾乎是一半以上的民俗節日都與大慈寺有關,正月十五燈會,中秋、盂蘭節、重陽登高等重要節日都選擇在此活動。而清代的民俗節日所涉及的場所則分散一些,最受歡迎的武侯祠也隻有4次在民俗節日出現。盂蘭盆節、土地會、觀音會等民俗在清代則往往分散在城市各處。如盂蘭盆節的活動過去集中在大慈寺,清代則各寺廟均設盂蘭盆節的活動。此外,清代武侯祠、工部祠等名人祠擺脫了佛寺的控製,獨立地出現在民俗中,尤其以武侯祠最為重要,元月初一、初五、初九、十五,人們都要在習俗中“出外遊覽,大抵以至南門外武侯寺者為盛”。
(二)景觀記憶中的階層分隔:三月三日的修禊會與娘娘會
三月三日一直是成都的重要節日,這一天人們“出北門、宴學射山、既罷,後射弓。巫覡賣符於道,遊者佩之。以宜蠶辟災,輕裾小蓋,照爛山阜。晚宴於萬歲池”。在清代成都,三月三日仍是重要節日,不過此民俗在城市不同的階層中有不同的過法,涉及不同的景觀。
民國華陽誌中提到三月三有踏青之俗,“間有修禊事者”。中國古來就有“修禊”的風俗。每逢陽春三月的時節,古人就采百花香草,洗澡潔身,祭神歡宴,以避災禍。魏晉以後,“修禊”固定在三月三日,從潔身祭神,洗除不祥的“拔禊”原意,逐漸轉變為文人雅士的風雅聚會。文人玩賞景物,飲酒作詩,他們坐在曲折的溪水兩旁,主持的人斟酒一杯,放入溪水漂流,看溪水把酒杯衝到何人處,罰酒一杯,並作詩一首。東晉王羲之將永和九年的蘭亭修禊盛會記錄下來,成為千古傳誦的《蘭亭集序》,一代文豪倡導在前,修禊遂為佳話,代代承傳。
成都在乾隆年間之後,一些誌同道合的名流、士大夫、官宦常做修禊之事,如乾隆三十一年(1766),川北道員查儉堂在楊升庵故址修禊賦詩,查儉堂,又名禮,順天宛平人。乾隆元年丙辰舉博學鴻詞。天津鹽商之子,與其兄蓮坡先生世居天津水西莊,雄於貲,好賓客,其家文宴之盛,比於揚州馬氏。起知四川寧遠,升川北道,後累官布政使,前後家成都殆二十年,僦屋乃得升庵此宅,益雜植梅竹棠梨辟館宇,招邀為文酒之會。乾隆三十二年(1767)三月三日,查儉堂又一次在楊升庵宅舉辦修禊之會,招酒聚會,欣賞梨花。彭端淑即席所賦之詩《觀察查公招飲賦梨花》描述了此修禊之會的盛狀:“日出風飄玉玲瓏,滿座客朋盡引領。樂哉此會詢良難,暢飲高歌忘晝永。君不見蘭亭修禊王右軍,放浪形骸隨意騁。又不見桃園夜宴李青蓮,中夜偕遊燭當秉。人生得意須盡歡,況集群賢對清景。淑也不才深自慚,名列竹林竊私幸。”
嘉慶末年,四川學使譚叔裕曾與鄧敏修等人修禊於浣花溪,鄧敏修作《三月三日浣花溪修禊序》中提到修禊的目的:“啟令序之宣遊,祈休吉,蠲百屙。酌羽觴以交酬,獻遐壽於無極”,並提到,浣花溪“蜀都之勝區也”,華林疏圃,有“流瀾”,宜為修禊之風雅之地。
嘉慶、道光年之後,一些地方士紳名流也常在城南望江樓處,發起“修禊”之事。光緒已亥(1899年三月初三),地方士紳馬長卿(字紹相)、錦江書院院長伍肇齡、成都知府邀集群賢,修禊於薛濤井畔新建之吟詩樓,馬長卿主持望江樓景區建設針對修禊之傳統修建了吟詩樓及流杯池,所以後來此地為固定的修禊之地。關於此次修禊盛會,伍肇齡有《三月三日流杯池吟詩樓落成同人雅集》絕句七首;王增祺有《光緒已亥上巳,崧生先生雲隖太守紹相大令邀集群賢,修禊於薛濤井畔新建之吟詩樓,晚歸紀盛》歌行一首;劉鹹滎有《三月三日伍崧生夫子偕諸賢修禊江樓,侍從長者之列,因紀以詩》七律四首均記其盛狀。
三月三日成都的修禊之會所在的景觀經過精心選擇,無論是楊升庵宅,還是有著杜甫、薛濤生活痕跡的浣花溪及薛濤井都是與前朝名賢或詩人有關的場所,在這些場所的修禊之行,也就成為繼承傳統文脈的儀式,在賦詩、飲酒、遊憩之間繼續著與前代聖賢文士的精神聯係。
但是,成都的三月三日,除了文人士紳優雅的修禊之會外,還有另一種過法,民間百姓在“三月初三日,買薺薺菜,掃灶頭,可免蟲蟻,搶童子,敬娘娘神”。三月三娘娘會送童子是城市最熱鬧的民俗之一,這一天俗傳為送子娘娘生辰,“省城之延慶寺、娘娘廟各處,演劇酬神。會首則大肆饕餮,並用木雕之四五寸童子、童女若幹,在神殿前拋擲叢人處,俟人掙搶,搶得童者,好於是夜用鼓東、旗傘、燈燭、火炮,將木童置於彩亭中,或用小兒抱持,送於親戚中無子女者。該親戚即衣冠招待,肆筵宴賓”。
在熱鬧、喜慶、求子求福的樸素願望中度過的“娘娘會”與風雅的“修禊”之會同時存在於這座城市之中,滿足不同的階層、不同的人群。而在兩種民俗中出現的景觀也服務於不同的氣氛與要求,因此不同的階層在民俗的理解不同,對景觀的要求不同,關於景觀的記憶則更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