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製度建設彙總分析

1.基本情況

為推進我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發展,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自2001年以來共轉發及頒布心理健康教育相關文件共計10份。對這些文件進行整理歸類,大致有以下四類:一是綱領性文件與實施意見;二是組織網絡建設;三是教師隊伍建設;四是相關專題的指導性文件。

①指導綱要與實施意見,共2份,分別是:《關於認真貫徹教育部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見》(浙教基〔2001〕34號)、《浙江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的通知》(浙教基〔2003〕3號)。這兩份指導性文件分別對我省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則、基本任務和工作重點、方式與途徑以及組織管理體係、師資隊伍建設、研究與評估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為我省全麵、快速推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了依據。

②組建組織網絡,共1份。2001年,浙江省教育廳頒發《關於成立浙江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的通知》,決定組建由黃興茂副廳長任主任,基教處、師範處、教科院等相關處室領導參加的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辦公室設在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這份文件明確規定了省指導中心的主要任務:負責全省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和心理健康教育進展的調研、監控以及科學研究的指導和管理,並負責為省政府、省教育廳及其他政府機構的決策提供有關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的信息和數據;負責對全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統籌、協調工作等。並明確要求各市、縣(區)教育局最遲在2001年底前相應成立“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

③教師隊伍建設,共5份,分別是:《浙江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上崗資格證書管理辦法(試行)》(浙教教科〔2002〕86號)、《浙江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崗位職責(試行)》、《浙江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上崗資格證書發放工作程序》、《關於進一步加強浙江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上崗培訓、考核的若幹意見》(浙心指〔2004〕3號)、《浙江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上崗資格證書管理辦法(修訂)》(浙心指〔2006〕1號)。以上五份文件對我省上崗資格認證製度的管理辦法、工作程序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崗位職責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確立並完善了我省的上崗資格認證製度,明確指出要對我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實行上崗資格認證製度,在我省中小學從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師須獲得上崗資格證書,持證上崗。上崗資格認證製度的確立保證了我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專業化水平。

四是相關專題的指導性文件,共2份,分別是:《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中學人口與青春期教育的若幹意見》(浙教基〔2001〕124號)、《浙江省中小學人口與青春期性健康教育指導綱要》。這兩份文件對我省中小學人口與青春期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目標、主要內容、途徑和方法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並在組織實施上進行了具體部署,極大地推動了我省中小學人口與青春期教育的開展。

2.彙總分析

綜觀上述,近五年來,浙江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發展主要依托的是行政手段的推動,省教育廳組建了負責心理健康教育的宏觀指導和協調工作的專門機構——浙江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並製訂了心理健康教育的五年規劃,對我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發展作出了總體部署,同時在師資隊伍建設方麵製定了上崗資格認證製度,保證了我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具有較高的專業化水平。

但總體而言,回顧近五年來我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製度建設,一方麵由於我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發展主要是依托行政力量推進,另一方麵由於我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發展還處於“量”的擴充階段,因而相關製度建設的重心主要集中於組建組織網絡與建設教師隊伍,在提升我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發展內涵和特色建設方麵缺少相關的有效措施。

我們認為,在心理健康教育的製度建設過程中,一方麵,行政手段的推動保證了我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快速發展,但如果沒有後繼評估考核製度的跟進,組織網絡建設的進程和效果可能會大打折扣。

另一方麵,鑒於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它的推進不僅需要行政組織網絡的保障,同時還需要一套專業機構(諸如心理教研網絡、心理輔導站或心理熱線等)的支持。因此,我們認為,我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製度的設計,除了具備行政管理的角色之外,還應承擔起專業支持的角色。

(二)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組織網絡建設調查分析

1.行政組織網絡

2001年省教育廳組建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以來,浙江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主要依托行政力量推進,省教育廳要求各市、縣在3-5年的時間內組建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負責對本區域內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導、規劃和管理工作。為此,我們在調研過程中專門就各市、縣(市、區)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的組建情況開展了調研。

(1)基本情況

2001年以來,各市縣(區)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的組建工作基本上按照省教育廳的五年規劃進行,到目前為止,各市指導中心已經完成部署,區(縣)指導中心的覆蓋率達到70%左右。

(2)彙總分析

由上我們可以發現,2001-2002年是我省市、縣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的快速組建期,2003-2005年由於缺少後繼的督導與評估製度,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的組建進度趨緩。

在人員配備方麵:各市、縣基本類似,按照省教育廳的文件精神進行,指導中心成員主要由教育局各處室有關領導組成,中心主任一般由教育局領導擔任,中心成員由各處室負責人及有關專家組成,具體的指導工作則由各市教科所的科研人員擔任,但除杭州、湖州兩地各有一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科研人員外,其餘各市指導中心辦公室成員均由教科所科研人員兼任。

2.專業支持網絡

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項係統的工作,不僅需要學校內部全體教師、各個部門的配合,同時還需要社會機構,特別是一些專業的輔導機構或網絡的支持。鑒於現有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覆蓋麵的局限性以及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人數及專業性的限製,我們認為,單憑學校之力難以完成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輔導工作,還需要一個更強大的專業支持網絡,諸如市、縣一級的輔導熱線、輔導中心等。

在調研過程中我們發現,我省部分市、縣在完成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的組建工作後,已經開始嚐試開設心理熱線或心理輔導網站,利用晚上或周末休息時間為學生及家長提供心理谘詢。

(1)基本情況

目前,在我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發展較快的幾個地區,如杭州、寧波、溫州、湖州、嘉興、台州等地,市指導中心已經開始嚐試在常規的心理輔導途徑之外(學校心理輔導室)借助心理熱線、電子信箱等方式為學生提供心理援助,每年的來訪學生數平均持續在500人以上。

值得關注的是,各市的心理熱線基本上由市教育局組建,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承擔具體工作,是一種公益性的熱線,主要利用晚上與雙休日時間提供服務,服務對象的主體是學生,主要處理一些學生發展性的心理問題。熱線的工作人員由各市受過專業訓練並有豐富經驗的來自學校一線的心理輔導員組成,由於缺少經費支持,他們基本上是憑借一腔熱情,自願貢獻時間和精力,不計報酬和收入。

(2)彙總分析

籌建市、縣一級的心理熱線與輔導中心的目的,一方麵在於為學校心理輔導站難以覆蓋的部分群體提供心理輔導或心理援助,如尚未建有輔導站或不願在本校接受輔導的部分學生、需要輔導的學生家長、任課教師等;另一方麵在於為學校的心理輔導特別是個別輔導工作提供更高一級的、更專業一級的轉介及督導的支持網絡。

由各市指導中心組建的專業支持網絡作為我省一股重要的心理援助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行政管理之下輔導資源的缺失,滿足了教師、家長與學生心理對心理輔導的強烈需求。但由於條件的限製,目前我省的專業支持網絡的缺陷同樣明顯:一是結構鬆散,基本上是以自願的方式組織,缺少資金與製度的保障;二是功能單一,覆蓋範圍有限,目前,專業支持網絡的指向對象以學生群體為主,主要承擔輔導工作,尚不具備對其他輔導機構的督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