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城市,遠離燈光,遠離煩惱,遠離情感,我要遠離一切.
這次是我第二次的遠離,不知道要到那裏,我隻是在漫無目的的走,我坐上了一輛沒有終點的車子,車子就一直在高速路上開著,我望像車窗外,那裏正是我出生的地方,那裏一麵是人們所說的繁華,有繁華就有腐敗,有腐敗就有貧窮,那裏的每一麵我都看過,也都經曆過,繁華正是我出生的第一眼看到的,這一麵伴隨我一直到了16歲,在那時每個男的都是花花公子,女的都是公主,那時我家的一切可以說是在地方上首屈一指的,那時有誰看過16歲的小男孩就開著跑車去上課的,當我每次開著我自己心愛的車子去上課時,路上全是人們所說的羨慕,但在我的眼中是很正常的事,我所認識的人全和我一樣,我無法想象那些人的心情.
但每個人都有叛逆的時候,我也是,我正是16歲叛逆,當時認識了一群所為“朋友”的人,跟著他們學會了吸煙,打架,鬧事,每天晚上就一直混在酒吧,迪士高等等,沒錢了就像家裏要,父母不給就跑去像爺爺奶奶要,課也不去上,老師往我家裏跑,父母出來找我,都是無功而反,而就是因為我的叛逆身上留下了無法洗掉的烙印∶紋身.又因為我的叛逆為了那群“朋友”出氣,和人打架,把人打成重傷,事鬧大後,警察上門來找我,而我又怕警察會抓到我,我把車賣了,逃的鄉下,在鄉下我認識了一個女孩,她叫雪,她是一個很樸素的女孩,當我身上一分錢都沒有的時候,是她給了我吃的,還幫我包紮了傷口,讓我洗澡,這一段時間裏我就住在她的家裏,當我知道她的父母在她10歲的時候就去世了,我就在那時喜歡上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