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閱讀《周易》原文或對它的注釋、解說性著作之前,先大致地了解《周易》究竟是部什麼書和人們是怎樣讀它從而是怎樣向人作解說的,很有必要。這是因為不但《周易》本身是部“奇書”,而且有許多人對它的解釋也很奇特,甚至更加奇特。
一、《周易》是部由占筮算卦用書逐漸演變成的古代政治哲學著作,是古代史官獻給當時侯王、君主的進言集錄。
先向讀者交代:這個小標題對《周易》的定性隻是我個人的學術觀點,遠非學界的共識,下文自是我對這個觀點的論證,但更是通過這個論證,向初涉《周易》的讀者介紹人們關於《周易》的流行觀點。
1.要知道《周易》是部什麼書,首先要知道《易經》本文和《易傳》的關係。
據說,古代曾經有三部算卦的書,《周易》是其中一部,另兩部叫《連山》、《歸藏》,後來失傳了。最初的《周易》隻有卦畫——由兩個符號疊加而成,所用的兩個符號逐漸固定為兩條短線,一條中間不予斷開,另一條中間斷開一點,以示區別。這就是今天所謂的陽爻“—”和陰爻“--”。為什麼恰好是使用這兩種符號?這有多種說法,我則以為僅僅是因為這兩個符號最易在地上畫出,又最便於刻畫到竹簡上,完全值不得爭論。傳說這最初是伏羲氏發明的,但他隻將這兩種符號三個相疊,每一疊中的三個可以全同也可以不同,所以一共疊出八種形狀,每一種都叫做一卦,他如何演算這八卦,曆史上沒有記載。後來,周文王又把這八卦兩兩相疊,進而得到8×8=64個六爻構成的卦。於是需要立新的名目了:六爻卦是兩兩相重得到的,古人就叫它“重卦”,相對於原先的三爻卦,則叫“別卦”,原有的三爻卦就叫“經卦”;經卦處在六爻卦之中時,則上麵的那個叫“上體”(也叫“外卦”),下麵的那個叫“下體”(也叫“內卦”)——這些名目恐怕是後來研究《周易》的人立下的了。也未發現關於文王如何算卦的史料。大概在文王之前,《周易》隻是指謂通過規定的演算得到一個卦形,再據該卦形對所問之事作口頭回答和預測的一種“活動”,並無文字說明,因此嚴格說來還不能說那時已有《周易》這樣一部著作,直到文王(也有說周公的),才在每一卦和構成該卦的每一爻之後,加上文字說明。至此,《周易》算是成書了,這部書就稱為《易》或《周易》,後來列為經書,故也叫《易經》。所以最初的《周易》隻包含兩部分:六十四卦的卦形和每一卦後麵所“係”的卦辭與爻辭,分為上下兩篇,上篇三十卦,下篇三十四卦。為什麼這樣分,沒有誰說得清。為了區別和便於稱呼,理應每卦都有個卦名的,但卦畫本身就具有區別作用,現有的文字卦名,其意義同卦的內容的聯係有遠有近,似乎都是後起的;從《左傳》中提到某條爻辭時使用的說法看,當時還沒有諸如“初九”、“上六”、“九三”、“六五”這樣的用以標明每爻所處位置和陰陽“性別”的用語——稱為“爻題”(這名字是高亨先生起的),故爻題必是後來的《周易》研究者發明和添加進去的,《周易》作為宮廷史巫專用的占筮之書,讀的人極少,用它的人又很熟悉,並不需要有這些名目。
到了春秋以後,《易經》開始傳到民間,讀它的人多了,加之它實在太難懂,於是有了注釋它的著作,終於出現十篇權威性的“輔導資料”,稱為“十翼”(“翼”就是輔助義),假托孔子的名義廣為流傳。由於注釋或闡發經義的文字古時稱“傳”,所以這十篇文章合為一書就被稱為《易傳》。後來,《易經》和《易傳》被並在同一書中,再後來,《易傳》中的部分內容還被分拆開來,攪入到《易經》之中了。從那時起,《周易》(或者《易經》)這個書名開始有了二義:狹義上是特指加上了卦名、爻題後的原初的《易經》,廣義上則包括《易傳》在內。談到《周易》的產生時有句名言:“人更三聖,世厲三古。”但它講的是廣義的《周易》,本書“讀”的則是狹義的《周易》,並且對《易傳》完全不予涉及——不作半句引證,也不作任何批評。
2.如果是通過他人的介紹來了解《周易》(上述狹義的《周易》)是部什麼書,務必先行弄清,介紹者究竟是針對《周易》古經作介紹,還是實際上主要是在講《易傳》。
這個區分,對初涉《周易》的人來說是很有重要意義的,因為曆來研究《周易》的人,尤其是當今學者,每講到《周易》,特別是在作評價性的論述時,往往失之籠統,《經》、《傳》不分,有意無意地把純屬《易傳》的觀點作為廣義《周易》的思想,甚至把對《易傳》的評說都完全用到《易經》(即狹義《周易》)上。下舉二例。
唐明邦先生主編的《周易評注》一書,開頭有篇緒論,共八節,盡管第二、三節是對《易經》、《易傳》分別作介紹和論述,說明編者承認這二者不能混為一談,可其餘六節的標題卻一律以《周易》領起,又忽略了或者說抹殺了二者的區別,具體論述時也是針對《周易》這個“共名”,但主要是引證《易傳》中的說法,第五節標題為“《周易》蘊涵的民族意識特征”,從三個方麵說明《周易》是“國魂之典範”:突出的主體意識、強烈的憂患意識、堅定的革新意識,可引作證據的材料竟沒有一條、一句出自《易經》,全部是《易傳》中的說法。
王樹人先生的《回歸原創之思》一書,上篇第一章是講“《周易》的原創之思與‘象思維’”。作者懷著深厚的民族感情,從“現代研究的視野”出發,頗深刻、獨到地論述了“易道之博大”、“易道之觀”、“卜筮之象”、“陰陽之道”、“卦爻的本真及其啟迪意蘊”等五個方麵,極力證明《周易》的思維是“象思維”,“‘象數’為‘易道’之本”,“‘易道’的‘太極’、‘陰陽’、‘四象’、‘八卦’、‘六十四卦’,都屬於‘非實體性範疇’”。總之,《周易》是“原發創生”性著作。讀這樣的論著,真讓人興奮,不禁對《周易》迭起敬意。但回過頭來仔細一看,論者舉出的論據,即他用來作憑證的文獻資料,卻絕大部分出自《易傳》而非《易經》,其餘一小部分則取自其他易學家對《周易》的注釋或評論,真正屬於《易經》的卦辭和爻辭,竟一條都沒有,而且,提到卦爻符號時,也是經過《易傳》“過濾”了的,就是說,對之作分析闡發時,乃是以《易傳》對它的解釋為基礎,因而這個論據仍然屬於《易傳》,而非《易經》。
像上麵兩書這樣的對於《周易》是部什麼書的認定,可以完全安到《易經》——狹義《周易》(後文提到《周易》時一律是狹義的)的名下嗎?當然不可以。但人們卻基本上一直是這樣去認識它的。因此就有了一個尋找《周易》的“本真本然”麵貌的問題。這項工作在極大的程度上也就是拋開“以傳解經”的老路,隻就《周易》的本文去解讀它,對於《易傳》的說法,像對待今天的研究者對它的解釋一樣,也隻作參考,不視為就是《周易》作者的意思。為此,我決定先走個極端:本書解說六十四卦時,完全置《易傳》於不顧,連參考都不參考一下,不過暫時也不作任何批評罷了。我的目的是:給出一個樣本,看這樣作出的對《周易》的解讀,是否也能“像個樣子”,甚或還更有一些優越之處。我這樣做,在許多《周易》注家和研究者看來,可能是“冒天下之大不韙”,因為在他們那裏,“傳為經生,經因傳存”的觀點已是不可動搖的了。但我想,他們拿《易傳》的觀點冒充《周易》的思想於前,我今天來探討《周易》的“本真本然”麵貌於他們之後,又何罪之有?
3.要從內容上認清《周易》的“本真本然”麵貌,還必須確定它的卦畫和卦爻辭到底是什麼關係。
我這樣說的根據是:講《周易》的內容,自是指卦爻辭表達的思想,但如果認為卦爻辭的內容根本不能從它的文句去把握,必須經由卦爻象去認定,那麼,所謂弄清《周易》的內容,豈不就變成準確地尋找卦爻辭所由得來的卦象和爻象了?而且有人正是這樣主張和這樣實際處理的。
從前麵介紹的《周易》產生的曆史過程看,《周易》確是先有卦畫,後來才有卦爻辭的,換言之,作為“算卦活動”的《周易》,隻需要卦畫,可以沒有卦爻辭,即卦爻“辭”乃在占筮算卦者的心中。問題是:《周易》成書以後是否就倒了過來,該說它作為一部“書”,乃是就它的卦爻辭而言,原有的卦畫可以不理睬,不必視為這部書的必要構成部分了?顯然,這問題的回答取決於卦爻辭對卦畫是否具有依賴性,而這一點,又存在著迄今為止人們的實際處理和你的主張之間的區別。
從人們對於卦爻辭和卦畫之間關係的實際處理看,卦爻辭對卦畫在最初是沒有獨立性的,因為卦爻辭的產生就是把占筮算卦者“心中的辭”文字化,搬到心外來了,而“心中的辭”正是卦畫給予他的啟示,因此他一定是,也隻能是用卦畫來解釋卦爻辭,當對卦爻辭的文字作通常的理解與他“心中的辭”不相一致時,他將認為這是因為卦爻辭寫得“詞不達意”,從而必是用後者來糾正、修改前者,而不會相反。卦畫給予占筮算卦者的啟示,亦即他因卦畫而產生的一切表象、聯想、感悟,用《易傳》給出的術語來說,就是“象”。所以對於卦畫和卦爻辭之間關係的上述認識和處理,《易傳》表述為“觀象以盡意”、“觀象係辭”,尚秉和先生則發揮為“今之易辭,固皆古聖人瞪目注視卦象而為者也。易之卦爻辭,既由象而生,後之人釋卦爻辭,而欲離象,其不能識卦爻辭為何物,不待智者而決矣”。我來打個比方,這是說:卦畫相當於一張設計圖,卦爻辭不過是這張設計圖的說明書,圖不必有說明書,說明書若是與圖不一致,自然隻能根據圖的實際來修改說明書,而不能相反。《易傳》最先揭示卦畫和卦爻辭的這個曾經實際存在的關係,又是它最先對每卦卦爻辭同所係卦畫的具體關係進行描述,加之這是打著孔子的旗號來進行的,因而具有極大權威性,似乎就是《周易》作者自己的陳述了,以至迄今兩千多年來,絕大多數《周易》注家還是要通過或借助於卦畫來理解卦爻辭,不願、不敢離開《易傳》和卦畫,僅靠文字訓詁來對卦爻辭作獨立的解釋和闡發。這就是兩千多年以來,人們對於卦畫與卦爻辭之間關係的實際認識和處理情況。
上麵說到卦爻辭是否依賴於卦畫,還取決於你的“主張”,這是什麼意思?我的意思是:卦爻辭一經產生,是否也就有了某種相對的獨立性,並且這獨立性日益增大,後來終於擺脫卦畫的束縛而獨立了,就是說,占筮算卦人逐漸把他們“心中的辭”固定化,以至終於確認某個卦爻辭文字體係對它的表述已臻完善,故而隻要訓詁上不出差錯,讀者按該體係作出的解釋,與他“心中的辭”就是一致的,因而後來的“解卦人”盡管“據辭解卦”,可以不必顧及亦即不去揣摩、猜測作者“心中的辭”了?對此當然有兩種相反的主張——認定上述“實際處理”方式永遠不可改變,就是這裏的否定的回答和主張。我則持肯定的回答和主張。
在我看來,卦爻辭的產生本身就意味著,到這時候,占筮算卦者們通過多年的“象”的積累和對以往占斷之“應驗率”的統計,對於某一卦和某一爻究是哪種“象”的代表,或者反過來說,該卦、該爻隻應在心中升起哪一種“象”,已經達到了某種共識,惟其如此,才有了用文字把它固定下來的要求,並終於在卦畫後“係”上對那個“象”作描述的語句——“辭”。換言之,卦爻辭的產生和使用一定不僅是為了係辭者個人便於記憶,便於以後又筮得此卦此爻時有所參考,不須臨時重新去設想、創生“象”,同時也是或者更是為了使大家作的占斷趨向一致,以免卜問的人和事基本相同而給出的占斷卻因筮者不同而大不一樣,以至降低占筮的“公信度”和權威性,甚至動搖人們對神的信仰(占筮的心理根據在於相信有“神啟”,但求占問卦的人又不會毫無理性,占筮的結果按說應該相同卻大不一樣,或者相反,理應不同卻完全一致,將會使人懷疑神也不講信用或能力不夠)。否則有什麼必要“多此一舉”?人、事總有差異,看來相同的人事占算出不同的結果,總可以找到說辭的,各人占斷不一,前後講的不同,不是更能顯示筮者技能的高低和“神性”的強弱,並增加占筮的神秘性嗎?
例如泰卦卦形是乾下坤上,筮得此卦,占筮人將“創生”出怎樣的“象”並據以作占斷呢?一定多種多樣,例如可以是:乾為天,坤為地,故這卦表示“翻天”,意味著將改朝換代了;又可以是:乾為男,坤為女,故此卦是說女人騎到了男人頭上,預示問卦者將倒黴透頂;也可以是:乾為君,坤為臣,因此你占得此卦,乃說明你已大權旁落,受下人欺侮了;自然還可以是:乾為陽氣,往上升,坤為陰氣,向下沉,陰陽交會,預示占得此卦者將走上下暢通無阻即辦事順利亨通的好運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若無卦辭字義句義的約束,筮者就可“揮灑自如”,任意附會,那該多好!但竟有了卦辭,而且正是他們自己編寫的,這當然隻能解釋為:客觀上有了隻將此卦卦形與某個確定的“象”相聯係的必要性,主觀上,即此卦形在不同筮者心中引發的“象”,也趨於統一了。卦爻辭就是對這種“共象”(對眾人而言)兼“恒象”(對個人而言)的文字描述,既能使人讀了之後立即生出“那個象”來,同時又對算卦者起約束和規範的作用,使他不能任意“離經叛道”地“創生”出其他的象來。
我上麵的論述誠然完全是出於事理上的推導,而非曆史實際的考證,但朱伯昆先生《易學哲學史》中的說法同我的推導卻是一致的。該書說:“依《周易》所說,《周易》中的卦爻辭,就其素材說,是從大量的筮辭中挑選出來的。”《周禮·春官》敘述了這個挑選過程:“凡卜筮,既事,則係幣以比其命。歲終,則計其占之中否。”這是說,掌管卜筮的人於每次占卜之後,將所得兆象和占斷的辭句記錄下來,連同禮神之幣藏於府庫,年終進行統計和整理,將應驗的選出來作為下一次占筮的依據。最後選定作為《周易》各卦之卦爻辭的,該是多次被這樣選出來的占斷辭(注意:這“占斷辭”乃指整條卦辭或爻辭,不是特指其中的諸如“吉”、“凶”、“悔亡”等詞語),從它們同“占斷者心中的象”的關係看,與這種占斷辭相聯係的“象”(即這占斷辭所描繪的“象”),不就是我上麵說的“共象”、“恒象”嗎?可見我的推論是符合曆史的實際的——“邏輯的”和“曆史的”是統一的!
因此必須肯定:卦爻辭雖是古人“觀象”的產物,它隻是把人心中的象用文字書寫出來,但一經產生,它就有了獨立性,它給出的象就要由構成它的詞語、文句的“意義”來決定,不容許後來人任意“創生”了。因此,尚秉和先生的這個說法是站不住的:“《易辭》本為占辭,故其語在可解不可解之間。惟其在可解不可解之間,故能隨所感,而曲中肆應不窮。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也,此易理也。”這隻能說是卦爻辭形成過程中的情況,今天還這樣說,就是仍然把《周易》看作純粹的算卦書,認為它不會有也不必有確定的意蘊了。如果真是這樣,古人把它作為治國理政的指導,豈不愚蠢而瘋癲?我們今天如果不是純粹把它作為文字遊戲或像繪畫一樣的藝術品來把玩、欣賞,還有研究它的必要嗎?還有進行研究的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