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讓我們拋開這些特例,繼續進行我們的討論。在一般情況下,我們認識到借助於逃入神經症之中的辦法,自我便獲得了內在的“來自疾病的利益”(gain from illness)。在某些生活情境下,與這種內部的利益相伴,還會進一步帶來某種明顯的、或多或少具有實際價值的外部利益。請看下麵這個最普通的例子。一位受丈夫粗暴對待、殘酷剝削的婦女,體質上本來就具備神經症得以滋生的條件,生活中許多逃脫丈夫虐待的辦法又不能采取,例如,因太懦怯、太守舊而不敢偷情自慰;因不夠堅強、懾於外界的阻止而不敢與丈夫離婚;不指望自己有獨立生活的能力或找到一個更好的丈夫;在性愛方麵也擺脫不了對其蠻橫丈夫的依戀,等等。在這樣的情況下,她往往會在神經症中尋找出路。現在她的疾病成了她與其處於支配地位的丈夫鬥爭的一種武器——一種既能用於防禦又能濫用於報複的武器。她雖然不敢抱怨自己的婚姻,卻可以訴說自己的病痛。她使醫生成了她的幫手,她迫使原本粗暴的丈夫照顧她,為她花錢,允許她不時離家外出,使她得以擺脫婚姻的壓迫。事實上,類似於此的得自疾病的外部的或偶然的益處有時能變得相當之大,且沒有真正的替代物可資利用。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們就不要指望有通過治療去影響神經症的機會了。
聽到這些,你們可能會抗議,說我所講的這些有關出自疾病的益處的話完全是為我曾拒絕過的觀點,即神經症乃自我本身所願、所創造——辯護。先生們,別忙於下結論!我所講的或許意味著,自我可能會忍受那些自身無論怎樣也不能避免的神經症,而如果神經症有什麼可利用之處,自我也會充分地加以利用。的確,這僅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麵,即快樂的方麵。神經症若有益處,自我無疑會接受它。但它不僅僅隻有益處。一般說來,自我很快就會看到,接受神經症乃是做了一筆蝕本生意。它為緩和衝突付出了昂貴的代價,症狀本身包含的痛苦大致相當於衝突所帶來的折磨,在不快的程度上可能還會有所增加。自我想魚與熊掌兼得,渴望既不放棄出自疾病的益處,又能擺脫症狀所帶來的痛苦。而這恰恰是它所不能做到的。這表明自我並不像它所想的那樣是完全主動的。對此,我們應牢記於心。
先生們,假如你們是醫生,那麼,在與神經症患者的接觸中,你們很快就會發現,最悲歎、抱怨自己疾病的人並不一定最渴望與你們合作,對治療工作的抵抗也並非最少。恰恰相反,你們會很容易地看見,任何增進出自疾病的益處的東西都將強化由壓抑作用帶來的抵抗,都將增加治療的難度。因此,在與疾病相伴而來的那部分疾病的益處之上,我們還得添加另一部分疾病發生之後所產生的疾病的益處。類似於疾病的心理組織在持續了一定時間的情況下,其行為最終會像一個獨立的有機體,表現出某種自我保護的本能,並在自身與心理的其他部分(哪怕是從根本上敵視它的那部分)之間建立一種“暫時的安排”(modusvi-vendi)。任何可以再次證明它有用、有利的機會,它都不會輕易錯過。事實上,它獲得了一種繼發性功能(secondary function),借以鞏固自己的地位。下麵我們將舉一個並非得自病理學,而是來自日常生活的一個較為明顯的例子。一個有能力養活自己的工人,在意外的工作事故中落下了殘疾。他再也不能工作了,結果卻獲得少量的殘疾金,並學會了怎樣利用自己的殘疾去乞討度日。他的這一新的生活方式雖然比較低賤,卻完完全全地立足於他從前的生活方式被剝奪這一事實。如果你最終治愈了他的傷殘,那麼,你首先就剝奪了他賴以生存的手段。隨之而來的問題是他能否繼續從事以前的工作。神經症的情況也類似於此,也存在著疾病的第二次利用,我們可以稱之為出自疾病的繼發性益處,以別於出自疾病的原發性益處。
不過,從總體上看,我想奉勸你們,不要低估了疾病益處的實際意義,而讓自己完全沉溺於它的理論意義之中。畢竟,除了前麵我們曾提到的特例外,我們還可以引奧伯蘭德爾在《飛躍》(Fliegende Bltter)一文所列舉的、用來說明“動物智力”的例子為證。一個阿拉伯人騎著駱駝在狹窄、陡峭的山路上行走。在轉彎處,他突然發現前麵有一頭獅子即將向他猛撲過來。此時,他已無路可逃:一麵是絕壁,一麵是懸崖;回避、逃走均不可能,他隻有束手待斃了。駱駝卻不這麼想,它縱身一躍,帶著騎者一同跳入了深淵——獅子就隻好在一旁幹瞪眼了。神經症向患者所提供的幫助比這個結果通常好不到哪裏去。原因可能在於,以形成症狀的辦法去解決衝突畢竟是某種自發進行的過程,它並不足以適應生活的需要。並且,當患者卷入這一過程時,他便放棄了對其最好、最高的能力的使用。假若可以選擇的話,那麼,較好的辦法是去與命運作一場體麵的抗爭。
但是,先生們,對於我為何不以一般的神經症狀態開始來講解神經症理論的原因,我仍有必要向你們做一個進一步的交代。你們可能會猜想,這是因為,假如那樣做的話,我就很難證明神經症起源於性。其實不然。對於移情性神經症,我們首先必須解釋其症狀,然後才能發現它的性的起因。就眾所周知的“現實性神經症”(actual neuroses)的一般形式而言,性生活在神經症起因上的重要性乃是一個毫無遮掩地展現於旁觀者視野中的事實。我遇見這一事實,那還是20多年前的事情。那一天,我問自己為什麼在對神經症患者進行診斷時經常將他們的性活動排除在外?那時,為了向患者打聽這方麵的情況,我甚至犧牲了自己在患者心中的名望。經過簡短的努力,我便有了足夠的理由斷言:“如果性生活正常,那麼,便不可能患上神經症”——我所指的是“現實性神經症。”毋庸置疑,這種說法忽略了患者的個體差異;再者,“正常的”一詞也缺乏固定的意義。但大致說來,這種說法直到今天仍未失去其價值。由此,我就在神經症的特殊形式和特殊的性創傷之間確定了某種特殊的關係;假如今天仍有類似的病理學材料供我研究,那麼,我肯定亦會得出同樣的結論。我經常發現,一個人若沉溺於某種不完全的性滿足(如手淫)之中,那麼,他肯定會患某種特殊形式的“現實性神經症”,倘若這種不完全的性生活方式被另一種同樣不完全的性生活方式所取代,那麼,這種神經症很快為另一種神經症所替代。進而,我便能從患者病情的改變中推斷出其性生活方式的變化。那時我還學會了固執地堅持我的猜測,直到我戰勝了患者的詭詐,並迫使他們證實了我的觀點為止。事實上,自那以後,患者就很少找我了,而寧願去找那些不熱衷於詢問其性生活的其他醫生。
即使在那時,我也注意到神經症的起因並非總是與性有關。一個人的確會因某種性的創傷而致病;但另一個人則可能是由於喪失了財產或者患有某種嚴重的機體疾病而致病。以後,待我們對自我和力比多之間的相互關係有了某種更深刻的了解之時,我們會對這些情況做出解釋。並且對二者之間關係的了解愈深刻,對這些變化的解釋也會愈令人滿意。一個人隻有在其自我喪失了以某種方式分配其力比多的能力時,神經症才會發生。一個人的自我愈強大,完成力比多分配的任務就愈容易。自我的削弱,無論出於何種原因,都會導致力比多要求的過分膨脹,進而使神經症的發生成為可能。自我和力比多之間還有其他更為密切的關係,但均不在我們現在討論的範圍之列,所以我暫且不將它們提出來作為我目前解釋的一部分。對我們來說,最主要的、也是使事情變得更清楚的東西是,無論哪一種病例,無論疾病是怎樣產生的,神經症的症狀都是由力比多來維持的。在這種情況下,力比多顯然被不正常地加以使用了。
然而,現在我必須將你們的注意力引向“現實性神經症”與精神神經症症狀之間的主要區別。我們前麵所講的大多是第一組精神神經症,即移情性神經症。現實性神經症和精神神經症的症狀均起源於力比多,症狀因此成了力比多的變態使用,成了力比多的替代滿足。但是,現實性神經症的症狀——如頭痛、痛苦的感覺、某個器官的疼痛狀態和某種機能的衰弱或抑製——均沒有任何“意義”,即無任何心理意義。它們主要表現於身體上(比如癔症的症狀),本身也完全屬於軀體過程,其發生與我們已知的所有複雜的心理機製毫不相幹。因此,我們原本以為的發生於精神神經症症狀之中的那種與心理機製無關的情況,現在看來對現實性神經症症狀才是真實的。假若情況果真如此,那麼,它們怎樣成為力比多的運用的呢?力比多不是曾被我們確認為在心靈內發生作用的一種力量嗎?先生們,其實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請你們回想一下人們反對精神分析的第一種理由吧!反對者認為精神分析一直想發現一種有關神經症現象的純心理學理論,但由於心理學理論從來不能解釋任何疾病,所以發現這樣一種理論的希望幾近於零。這些人顯然忘記了,性機能並不完全是心理的東西,恰如它不純粹是軀體的東西一樣。它既影響軀體活動,也影響心理生活。倘若在精神神經症的症狀中,我們了解到了性機能的心理操作所發生的幹擾的種種表現,那麼,在“現實性”神經症中找到性幹擾在身體上的直接後果,我們將不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