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出納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銀行出納工作的任務,是由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金融法規,以及銀行在國民經濟生活中的地位所決定的。其主要內容是:
①貫徹執行國家的金融法令和有關法規製度,進行櫃麵監督;
②辦理現金收付、整點、保管和調運業務,做好現金回籠和供應工作;
③辦理人民幣的兌換和挑殘業務,調劑市場券別比例;
④宣傳愛護人民幣,負責反假、反破壞人民幣工作和票樣管理;
⑤提高銀行出納的服務質量和搞好相關脤務工作。
2.銀行出納工作必須堅持哪些基本原則?
根據銀行出納工作性質和任務的要求,在整個出納工作過程中,應遵守以下各項基本原則:
堅持錢賬分管、雙人臨櫃、雙人管庫、雙人守庫、雙人押運;
堅持手續清楚、賬實分管、收付分開、交接嚴密、責任分明,賬款賬實日清日結;認真執行出納操作規程,現鈔收入時應先收款後記賬,現鈔付出時應先記賬、後付款;收必複點,付必複核;手續嚴密,數字準確。
嚴禁挪用庫存現金;嚴禁以長補短;嚴禁白條抵庫;堅持查庫製度,做到賬實相符。
維護國家利益和銀行信譽,堅持服務與監督並重。
收付款時堅持做到對號問數,唱收唱付,當麵點清,一戶一清和交代清楚。要求做到“四清”,即:問清、點清、逐筆清、交代清。堅持複核製度,收款要複點,付款要複核,有疑必複查。
發生長短款時(誤收假鈔視為短款)要及時如實報告,及時查找,不得隱瞞不報或以長補短,短款時也不能自補不報。
發現本外幣假鈔(含變造幣)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沒收等手續。
未經業務技術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直接對外辦理現金出納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