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刑警大隊的政委他當然知道開槍意味著什麼,不看準確,他能隨便開槍嘛。
難道確實是自己看走眼了?這個問題他心裏麵已經問了自己無數次,甚至在檢查中也承認是自己看走眼了,但從來就沒有從心裏說服過自己。
那天是因為一樁拆除違章建築的事情而出警的。區領導特意打來電話,所以就動用了很多警力。到現場一看,問題並沒有想象的嚴重,那幫人未必真敢暴力抗法,也就是虛張聲勢,搞心理對抗罷了。李新華知道隊裏麵事情多,讓大隊長先回去,他在這裏守。果然,到晚上10點多鍾的時候,問題解決了。
回來的路上,經過福田立交的時候,李新華瞥見橋下麵草坪上立著一個人。不知怎麼,他總感覺有些不對勁。那個人不是立在路邊,顯然不是在等車,那麼是打算在草坪上過夜?在草坪上過夜的人幾乎天天都有,但凡是在草坪上過夜的人,一般都穿著不整,可這個人不是。雖然一晃而過,李新華還是看出他穿著整齊。
李新華讓司機把車子繞回去,再看一遍。
再看一遍還是感覺不對勁。
李新華讓司機在前麵路邊停下,他自己走回去。
李新華並沒有掏槍。雖然也是夜裏11點了,但深南大道仍然燈火通明車來車往,而且對方是一個人,與前年在半山別墅區外麵的情況不一樣,用不著劍拔弩張。況且,李新華雖然覺得這個人不正常,但並沒有確定他就是壞人,也許是正常的人偶然遇上什麼麻煩呢。如果那樣,李新華也有責任上前問問。不是說“有困難找警察”嘛。雖然人家並沒有主動找,但既然自己碰上了,上前問問也算是履行職責。
李新華是沿深南大道左側從立交下麵走回去的,那個男子看不見他,所以並不知道剛剛過去的警車穿過立交橋之後就在路邊停下了,更不知道警車上下來一名警察,此時正向他這邊走來。當李新華從立交橋下麵穿過來突然出現在男子麵前的時候,還沒有等他開口說話,男子拔腿就跑。男子一跑,李新華就追。想都沒想就追。出於職業習慣,也出於本能。一邊追,還一邊喊“站住”。
男子身手敏捷,很快就爬上了坡,跑到上麵的公路邊。上麵車輛太多,李新華不趕猛追,怕出交通事故。對方也不敢再跑了,可能也怕車。這個立交上麵是皇崗口岸直接通向關外的快速幹道,跑的大多數是香港貨櫃車,車體大,速度快,遇到情況想刹車也刹不住。
對方有些猶豫,想穿過馬路,又害怕,拿不定主意。這麼一猶豫,李新華就追了上來了。突然,對方猛地將右手伸進自己的胸前,並且明顯擺出了轉身的姿勢。這個姿勢李新華熟悉,遇到過,自己也演練過。這是一個標準的掏槍回頭射擊動作,俗稱“回馬槍”,厲害得很。隻要熟練,動作連貫一氣嗬成,包管打追擊者一個措手不及。
說時遲,那時快,李新華立刻抽出了自己的手槍,並且在抽出的同時就拉開了保險。在對方身體轉過來並且右手剛剛出懷的一殺那,李新華的槍響了。
槍響人倒。沒有電影電視上那些慢鏡頭,更沒有讓挨槍者高談闊論的時間。李新華擊中男子的右肩,所以當時的真實情況就象是猛地一拳打迎麵打在對方的右肩上,對方猛地向後一仰,要不是有護欄,肯定會倒在快速幹道上,如果那樣,即便子彈沒有擊中要害,後麵來的大貨櫃也會把他碾得粉碎。幾乎就在同時,男子的右手從懷裏抽出,並且隨著右肩向後猛一抽,手中的百元大鈔拋向天空,在一輛又一輛呼嘯而過的大型貨櫃車攪動下,福田立交頓時彌漫在由百元大鈔組成的金錢世界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