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第一章(1 / 1)

李新華第一個反應是局長整他。

事情是明擺著的。李新華什麼地方都願意去,惟獨不願意去羅湖所,可局長偏偏把他下到羅湖所,不是有意整他嗎?

多年的磨練已經讓李新華養成了一個自我反省的好習慣,遇上不順心的事,不怨天尤人,而是先找自己的毛病。李新華現在就在找自己的毛病,找自己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得罪過局長。認真找了一遍,沒有。別說沒有得罪過局長,連輕微的冒犯都沒有過。李新華是軍人出身,農村兵,從戰士做到幹部,又從幹部轉業到大城市深圳,除了吃苦在前的精神和偶然的好運氣之外,沒有服從和尊重上級的好品質不行,怎麼可能去得罪局長冒犯局長呢?沒有,絕對沒有。那麼,李新華想,是不是真像愛珍說的,是因為自己對局長孝敬不夠,於是就把局長得罪了?把局長冒犯了?

千不該萬不該,不該自己看走眼。

怎麼會看走眼呢?自己的眼力一向是很準的呀。前年在下麵當派出所教導員的時候,不就是憑著好眼力一舉擒獲一個持槍搶劫團夥嗎?

前年也是這個季節,也是這個時間,那天李新華值班,半夜11點了,他去路麵查看,經過半山花園別墅區院牆外麵的時候,發現一輛小吉利沒有熄火,卻閉著燈,他本能地感到不對勁。既然不熄火幹嗎不開燈?這裏是高級別墅區,能買得起別墅的人還開小吉利?李新華示意司機慢一點,靠近一點,借著警車燈光,就那麼掃了一眼,立刻就證實了自己的判斷——小吉利裏竟然滿滿當當擠了七八個人!

有鬼!李新華想。

李新華要司機立刻停車。

他下車,向小吉利走去。還沒有走近,小吉利竟呼啦一下啟動了。

李新華麻利地跳回到自己的車上,一邊要司機加足馬力追趕,一邊檢查自己的槍械。

糟糕!平常都是領一把92式手槍和12發子彈,可那天偏偏領了一把77式手槍和5發子彈。

怎麼辦?李新華一邊用對講機請求增援,一邊命令司機超過去,截住吉利。

警車先是和小吉利並行,然後猛然加速,再方向一打,一下子斜堵在小吉利的前麵,使它前進不得,也換道不得,隻能停下。

還沒有等車停穩,李新華已經握著手槍跳下來。

“我是警察,下車!”李新華大喝一聲,把吉利車上的幾個人都震住了,乖乖地打開車門,準備下車。

本來李新華的注意力重點是放在前麵駕駛和副駕駛位置上的,沒想到後門突然“砰”地一聲猛然打開,竄下來一個人,拔腿就跑。由於太慌張,沒跑兩步自己摔了一交,腰間掉下來一件東西。李新華遠遠地一看,就知道是把仿製手槍。

“不許動!!”李新華扯著嗓子大喊一聲。同時,對著天空就是一槍。

這一槍既是對對方的震懾,也是給正在趕來增援的同伴明確方位。

李新華不知道車裏的人還有沒有槍,沒有貿然地靠上去,而是繼續保持一定距離舉槍怒視。右手握槍,左手充當槍托,一副隨時射擊的樣子,終於堅持到增援的警察趕到,一舉抓獲一個當晚就打算實施搶劫的犯罪團夥。

那次李新華立了功。那次也讓李新華的好眼力在全局出名了。也正是那一次,李新華離開了派出所,調任刑警大隊政委。可是,這一次怎麼就走眼了呢?怎麼就栽了呢?而且偏偏就這麼巧,處理的方式是把他發配到羅湖派出所,他最不願意去的所。難道真的是局長有意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