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 要 放 輕 鬆
我對你說,我要參加一個筆會,去鄭州。你說不去可以嗎?這麼遠,又是獨自一人。我說我想去,我想做點自己喜歡的事情。你說你從未出過遠門呢,我不放心。我說即使這樣,我更想去,我想鍛煉一下自己的獨立能力。見見世麵。你說我還是不放心你一個人去。你看我在外地工作不能陪你,要不你叫一個朋友作陪,一切費用包在我身上。我說你夠豪爽。可是沒必要。這是一個純文人的聚會,一個不相幹的人硬插在中間,彼此都不自在,也會給主辦單位
添麻煩。上次你去跟戰友聚會,我硬跟著去了,一屋子的大男人就我一個小女子,反倒使你們有所顧慮,不能暢所欲言。再說我也想一個人出去走走散散心。有個人跟著有時反倒拘束。你揶揄道:嗬嗬,說漏嘴了吧,你是存心要一個人出去,不想帶尾巴吧?準備跟情人幽會還是私奔啊!我說:你要這麼使勁往壞處想,我無話可說,反正我就是想一個人去。
我們的談話在不愉快中結束。
不知怎麼,我們工作的那個地方網絡出了故障,手機從早到晚處於癱瘓之中,恰似一團廢鐵。
在我的手機剛顯示出來信號時,媽媽的電話就緊隨而至。媽媽講你打我的電話老打不通,估摸著為你不準我去鄭州而賭氣。不知你跟我爸媽灌了什麼迷魂湯。本來主張我去外麵見世麵的爸媽也變得疑神疑鬼、緊張兮兮了。他們一個勁兒問我:那家雜誌社可靠嗎?會不會是騙局?我很不耐煩的打斷了媽媽,那家雜誌挺有名氣,挺正規,每年都舉辦活動,影響挺大,你們不用為我擔心。
家裏這邊的情緒算是穩定了。可你那邊卻又打來電話。你像一個教師給幼稚園的學生上課一樣,很有耐心的給我講了一個故事。你說你剛剛看了一個法製節目。一個孩子把家裏的音響設備扔到走廊上,後被鄰居撿到不肯歸還。兩家就打起了官司,最後還是判鄰居歸還音響。判斷依據是小孩子還不具備成人意識,不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我知道,你是在暗示我也還隻是一個不能對自己行為負責的孩子,不能想當然的想怎麼樣就怎麼樣,讓關心我的大人操心。不過,你是個聰明人,當你知道說什麼也不能阻擋我的這次行動時,你繳械投降了。你要我一路小心,到了就告訴你賓館房間的電話,讓你隨時可以找得到人。
果真,我一住下,你的電話每天都會不定期在房間響起。不知道的以為你關心我。隻有我知道你根本就是在查崗,你不放心我。你希望我手機一天24小時都開著,好監督我。可我不聽你的,十一點鍾以前準時關機,因為睡得正香香甜甜時被電話“叮鈴鈴”吵醒
對於我是一件挺痛苦的事。我討厭半夜三更被電話驚擾,有點像午夜驚魂。這也是你不能釋懷的。你說,你認識一對小兩口,男的經常出差跑業務,無論多遠他晚上10點都會準時向妻子報平安。女的出外也這樣。看得出你很羨慕,可我實在不明白這種例行公事的問候是愛多一些還是猜忌多一些。如果兩個人之間沒了信任和寬容,我很懷疑這份愛究竟還是否有必要繼續維持下去?這樣的愛太累太沒自由!
這次的筆會我鐵定了心要去的,哪怕你的態度是那麼頑固,也動搖不了我追求夢想的心。感情就像手裏的沙子,你握得越緊,溜得也越快。我給你發了一條短信,是李湘的歌《愛要放輕鬆》,隻願你能明白我的心情:“你的神經不要緊繃繃/如果愛得沉重,難免癡情苦痛,你的她反而無動於衷/愛要放輕鬆,就算戀愛也要有自己的天空/隻要彼此坦誠,隻要真誠笑容,你的她就會快樂無窮。
本文曾發表於《百花園.中外讀點》2005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