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沛雨水所形成的這些無垠的沃野,正是原住民賴以獵食維生的大地,更是渡海拓荒墾殖的先祖們所麵對的自然環境。先人曆經三四百年的艱辛努力,才建立起今日的台灣。
台灣是我國外貿的重要通道。因此也可以說,沒有豪雨洪 水,就沒有富庶繁榮的台灣。
雖然豪雨洪水促成台灣的文明,但發生豪雨洪水時,水勢湍急,波濤洶湧,山崩土埋,溢流漫淹,均會造成生命和財產的重大損失。
根據統計,1961年~1991年的30年間,台灣平均每年因水災造成的直接損失達142億元,約為國民生產毛額的0.68%。為了能防洪避洪以減災安民,進而蓄洪用洪以興利裕民,就應研究台灣的豪雨洪水現象,才能對豪雨規劃出適當有效的對策。
1624年,在荷蘭人占據台灣之前,已有我國人民移居台灣,但直至1683年台灣歸清,文獻上有關台風豪雨的紀錄並不多。1661年,鄭成功從荷蘭侵略者手裏收複了淪陷38年的中國
神聖領土台灣。
清代雖然還沒有近代的水文儀器測量豪雨洪水的大小,但從各種曆史文獻及奏章中,可以找
到發生重大豪雨洪水的日期及災情的記錄,有些也記載淹水的深度。如果隻計算台灣屬於清代的時間,即1683年至1895年,在此213年間,共計有220次風災及水災,平均每年發生1.03次。
從1896年至1945年的49年間,共有178次台風侵襲台灣,平均每年有3.63次,但並非每次台風均會發生災害。
1912年至1941年發生水災的頻率最高,平均每年2.2次,約與清朝末年相當。由1945年至2002年的57年間,侵襲台灣的台風共有243次,平均每年4.26次。其中1991年及2001年各有8次,是曆年來最多的,有7次台風的有3年,有6次台風的也有3年。
由1948年至2000年,台灣另有37次是因豪雨成災。例如1959年的八七水災,合計共有183次水災,平均每年有4.25次。發生水災次數最多的是2000年的9次,1990年及1994年各有8次,而每年發生7次的則有5年,都在1981年以後。
每年由於人口與開發利用麵積的增加,因豪雨造成水災的次數也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