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5
誰的耳朵最靈敏
森林裏最愛說假話的是兔子,有一天它當著很多小動物的麵大聲宣布:“世界上最靈敏的耳朵是我的耳朵,方圓幾裏外的聲音都能聽得見。”它說這話根本就沒有把蚱蜢考慮進去。 蚱蜢很生氣地說:“我的耳朵比你的好使!”蛇從洞裏鑽出來說:“最靈敏的耳朵要算我的!”小黃鶯在樹上說:“你們不要爭,比一比就知道了。”
怎麼比呢?蚱蜢第一個說:“把耳朵堵住,看誰聽得見。”
黃鶯給兔子頭上包上了荷葉,給蛇頭上包了竹葉,給蚱蜢頭上包了樹葉,它就在樹上唱起來:“三個傻瓜一樣傻,封住耳朵怎麼能聽話?”
兔子搖搖頭說:“我怎麼聽不見啊?”蛇和蚱蜢都聽到了黃鶯唱的歌,回答得很對。黃鶯說:“蛇和蚱蜢的耳朵最靈。”
兔子不服氣,說黃鶯包紮得不緊,親自用荷葉把蛇和蚱蜢的頭包起來,把它們的眼睛和嘴巴也一起包住了。
黃鶯又唱起來:“稀奇稀奇真稀奇,封住耳朵能聽話!”這一回,蛇隻是搖搖頭,蚱蜢仍舊聽得見,回答得很對。
兔子問黃鶯:“這是怎麼一回事?”
黃鶯說:“蚱蜢的耳朵長在腿上,蛇沒有耳朵靠舌頭伸在外邊辨別聲音。”
海蟹智判真凶
在遙遠的東海的沙難上居住著一群海蟹,它們每天靠捕食小魚小蝦為生,它們吃飽了之後,便在沙灘上散步,有一天,一隻小海蟹在沙灘上散步。突然,前麵傳來一陣激烈的爭吵聲。
“是誰在吵?”小海蟹循聲看去,隻見有兩個身影扭在一起,一邊掙紮一邊叫罵。
小海蟹爬過去仔細一看,原來是海螺和海蝦。“你們這是在幹什麼呀?”小海蟹大聲問。
海螺見是小海蟹,知道它爸爸是新上任的水底大法官,就連忙說:“這可惡的海蝦,它無緣無故地咬了我一口。”
小海蟹一看,可不是!海螺的頭上直流血。
“你這樣做是違法,是犯罪。我爸爸會判你刑的。”小海蟹嚴肅地對海蝦說。
海蝦氣得不行,說它才是受害者。海螺太惡劣,惡人先告狀。
小海蟹被弄糊塗了,到底誰是行凶者呢?看海蝦比海螺大好幾倍的樣子,好像它是行凶者。
小海蟹想起了爸爸,對!爸爸一定會弄清是非。於是,它連忙喊來好幾個夥伴,一起把海蝦和海螺拖到了水底法院。
小海蟹的爸爸——大海蟹法官立即立案審理。
小海蟹和夥伴們在法院外,等待審判結果。
“我爸爸一定會判海蝦有罪的。”小海蟹說。
夥伴們都點頭讚同,說:“對!海蝦以大欺小是它有罪!”
約半個時辰,海蝦出來了。它顯得很高興、滿意的樣子。
小海蟹驚呆了,爸爸怎麼會把它給放了呢?它急忙衝進屋子去責問爸爸。
“爸爸,你這案子審錯了吧?怎麼把海蝦給放了?”小海蟹著急地問。
大海蟹法官笑著問:“你怎麼知道一定是海蝦錯了?難道你認為海螺沒錯嗎?”
小海蟹振振有詞地說:“海蝦大,海螺小,以強淩弱,以大欺小,這是經常事。”頓了頓,它又加了一句,“我親眼看見的。海蝦咬了海螺一口,海螺被咬得鮮血直流。”
“你錯了!”大海蟹法官說。然後它解釋了判海螺有罪的根據。
小海蟹聽了這才恍然大悟。
原來小海蟹認為海蝦咬了海螺一口,其實是海螺趁海蝦不注意咬了海蝦一口,海螺頭上的傷是它不小心自己撞在石頭上碰破的。
悟空訪仙師
孫悟空年輕的時候很頑皮也很淘氣,特別愛搗亂。有一天,一個老猴告訴孫悟空:“大王,你雖然當了我們的首領,但你這個首領也當不長久的。”孫悟空大吃一驚,他一下子就抓住了老猴的手,急忙說:“你說的是真的嗎?”老猴說:“幾十年後陰間的閻王會來收拾你的,你會死的。”孫悟空說:“怎麼辦?我不想死啊!”老猴說:“你過河找菩提祖師爺爺吧,他會傳授你長生不老的仙術。”
孫悟空馬上出發了,他找到了菩提祖師。菩提祖師考他“靈治方寸山,斜月三星洞”裏麵隱著一個什麼字?
孫悟空那時候還不聰明,他想了很久,想了三天三夜才想出來,他說:“是心字對不對?”
菩提祖師爺爺笑著說:“猴頭,你有點本領嘛!”
粉蝴蝶的罪狀
在一個晴朗的日子裏,一隻粉蝴蝶在地裏忙忙碌碌地飛來飛去,它是在尋找產卵的好地方呢。
不一會兒,它看中了一張碩大的芝麻葉,它決定在上麵產卵,於是它落在了那張葉子上。在它背麵開始產卵。
產完卵,粉蝴蝶探頭探腦地左右看看,見沒有誰注意它,就想趕快溜走。
“站住!”突然傳來一聲嚴厲的吼聲,粉蝴蝶嚇了一跳,差點從葉子上掉下去。還沒等它看清是誰,不知從什麼地方伸過來一隻有力的手臂,像鉗子一樣夾住了它。
“救命啊!救命啊!”粉蝴蝶拚命掙紮,大聲叫喊。
“哼,你這個壞蛋!不會有誰來救你的。”抓住它的原來是一隻螳螂。螳螂冷笑著說。
粉蝴蝶裝出一副可憐的樣子,狡辯說:“螳螂大哥,你可不要冤枉我呀,我可從來也沒有做過壞事。”
“是從來也沒有嗎?”螳螂緊逼。
粉蝴蝶結結巴巴說不出話來。這時,旁邊的芝麻花說話了,它替粉蝴蝶求情說:“粉蝴蝶還為我們傳播花粉呢,它幹的是好事,不是壞事,螳螂大哥,你放了它吧。”
“是啊!是啊!”粉蝴蝶像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連忙應和。
螳螂笑芝麻花太無知。它問:“那麼,你知道粉蝴蝶在變成蝴蝶前,是什麼樣子,吃什麼嗎?”
芝麻花想了想,搖搖頭。
為了讓大家徹底認清粉蝴蝶的真麵目,螳螂決定把粉糊蝶交到昆蟲法庭,由法庭公開審判粉蝴蝶,讓它交待它一生做過的壞事。
粉蝴蝶公開審判在法庭那天,來了許多觀眾。有知道粉蝴蝶底細的,都說它活該。不知道它底細的,心裏存有疑問,互相打聽粉蝴蝶犯了什麼罪。
審判開始了。蜻蜓法官猛拍了一下驚堂木,喝問粉蝴蝶:“說,你是由什麼變的?”
粉蝴蝶戰戰兢兢,起先還想抵賴,最後不得不交待了所做過的全部壞事。
“原來是這樣的啊!”芝麻花聽了粉蝴蝶的交待,幡然醒悟。
粉蝴蝶被處以死刑。大家一致叫好。
原來粉蝴蝶在芝麻葉上產下卵後,終過一段時間的自然孵化,卵就變成了小青蟲,小青蟲靠吃植物的葉子為生,過段時間,小青蟲就變成了蛹,蛹最後又變成了蝴蝶。就這樣蝴蝶一生糟蹋了許多的莊稼,粉蝴蝶被處死,是罪有應得。
巧查兵、器
戰國時期秦國有個叫甘羅的人,他從小聰明過人,12歲當上秦國的丞相,是一個頗具傳奇色彩的人。在民間有許多關於的他故事被廣為流傳。
甘羅5歲時,有一次去演兵場看士兵們操練,恰巧,秦王帶著一群大臣也在場觀看。秦王見操場上站滿了密密麻麻的士兵,身後還放著一大堆武器,就信口對身邊的大臣們說:“誰能在十擊掌的時間內,查出士兵多,還是武器多?”
大臣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誰也沒吭氣。
甘羅想了想,走上前去,對秦王說:“隻要士兵們聽從我的命令,我隻用三擊掌工夫,就可以查出士兵多,還是武器多。”
秦王看了看這個乳臭未幹的孩子,猶豫了一下,說道:“軍中無戲言。你若查得出來,我封你郎中(官職名);你若查不出來,我可就不客氣了!”
甘羅聽了秦王的話並不害怕。他跑上點將台,對士兵們發出命令:“我拍第一掌時,你們必須立即去拿各自的武器,違令者斬!拍第二掌時,凡有武器的人都必須立刻到我這裏集合,違令者斬!”士兵們聽完命令後,齊聲大喊:“是!”
甘羅拍第一掌時,士兵們立即跑去拿各自的武器;拍第二掌時,有武器的士兵都跑到甘羅前集合,隻剩幾個士兵空手站在原地。甘羅心中有數,拍第三掌時,甘羅對秦王大喊道:“大王,兵多武器少!”
演兵場上的人發出一片驚訝和讚歎聲,秦王守信諾言當即封甘羅為郎中。
大灰狼為什麼沒吃小白兔
森林裏的小白兔恨死大灰狼了,小白兔罵大灰狼“不是個東西”。這話讓大灰狼聽到了,氣得大灰狼咬牙切齒恨不得一口吃掉小白兔。大灰狼天天在找小白兔算賬。
終於,有一天大灰狼和小白兔相遇了。大灰狼和小白兔分別在河的兩岸,兩岸有一座獨木橋連著。大灰狼過橋時仿佛沒有看到小白兔,小白兔過橋時也沒有驚慌。
老狼為什麼不吃小白兔?而小白兔為什麼不驚慌?
原來大灰狼和小白兔不是在同一時間過的橋。大灰狼過橋時,小白兔沒有過橋,大灰狼自然沒法吃到它,而小白兔過橋時,大灰狼也不在橋上,小白兔自然不會驚慌。
小丫頭智捉強盜
明朝萬曆年間,有一天深夜,一夥蒙麵強盜闖入一家殷實富戶家裏,主人夫婦被他們從床上拖了起來,嚇得哆嗦。
“快把藏錢的鑰匙交出來!不然,老子劈了你!”強盜揚著明晃晃的大刀威脅道。
主人夫婦不敢怠慢,心驚膽戰地到梳妝台上找出一串鑰匙。強盜們立即分散奔入各個房間,翻箱倒櫃。頓時,臥室、廳堂、書房一片狼籍。
此時,有個小丫頭心生一計,裝出十分害怕的樣子,對放哨的強盜哭哭啼啼地說:“叔叔,我,我冷,讓我到廚房去暖和暖和。”
那強盜見小丫頭不滿10歲,很不在意,就很不耐煩地說:“去吧!”
小丫頭跑進廚房,將門兒拴上。她點著了油燈,並往灶裏塞進幾把稻草,將火點著了……然後,她推開窗子,越窗跳入後院,又將窗子關好。
放哨的強盜走到廚房門前,朝門裏窺探,隻見油燈閃亮,灶堂裏透出紅光,估計那小丫頭蹲在灶後取暖,便重新回到廳堂門前放起哨來。
再說那小丫頭來到後院,立刻放火來將靠近圍牆的一垛稻草堆點燃。頓時,火苗借著風勢呼呼地往上竄,那後院小半個天空就變紅了。
周圍的人們給驚醒了。一下子,人們紛紛拎著水桶,擎著扁擔去救火。強盜聽見外麵人聲喧鬧,猛然驚覺,要想外逃,可是為時已晚,他們被活捉了。
狐狸智鬥惡狼
森林有一隻愛招惹是非的小狐狸背地裏說了大惡狼的壞話。大惡狼知道後,老是想教訓教訓小狐狸。
終於有一天小狐狸被大惡狼抓住了。大惡狼很得意,它說:“我聽說你的本事很大,能預言別人的禍福生死,現在就請你預言一下自己的命運吧。你認為自己還能活多久呢?”狐狸料到這大灰狼有意加害於它,早做好了心理準備。它毫不畏懼地說:“我預言我比你少活一天。”小狐狸預言的準確程度是享譽森林的,狼如果處死狐狸,萬一狐狸的預言得到應驗那麼狐狸死後的第二天自己豈不也得跟著死掉,所以狼連忙把狐狸放了。
小縣令設計巧斷案
漢朝的時候,有個十分能幹的縣令叫李賢,年齡大了,要告老歸鄉。按照當時的慣例,由他的兒子李崇頂替他的官職。
李崇隻有18歲,雖說他從小跟隨父親,幫助父親理事,得到不少鍛煉,不過畢竟年齡太小,少不更事,李賢很不放心,對兒子是千叮嚀萬囑咐。
上任的時間到了,李崇辭別父親,帶著幾個隨從,到壽春去當縣令。
李祟到達壽春的第二天,就有兩個人來縣衙擊鼓告狀。
李崇細細地讀完狀紙,不禁作難起來:兩張狀紙上寫的是同一件事,但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看來這案子不易審理。
一張狀紙上這樣寫著:本地開豆腐店的苟泰,有個2歲的兒子,長得十分伶俐可愛。3年前的元霄節晚上看燈時,兒子走失了。去年的春天,他到西郊收豆腐錢,發現自己的兒子在本縣大戶趙泰伯家裏。苟泰向趙泰伯索要兒子,趙泰伯不給。
另一張狀紙是趙泰伯的。狀紙上麵先是寫他妻子生下一子,模樣如何可愛,天資如何聰慧,然後又說:苟泰在收豆腐錢時,如何看中了這個孩子,如何妄圖占為己有,最後告苟泰企圖強占他人親生子之罪。
前任縣令傳訊過苟、趙兩人的鄰居,傳訊過那個孩子,仍弄不清事實真相,便作為疑案存檔,推給新任縣令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