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化積累的角度而言,書無非是有或兼有三種功能,即或明物,或知理,或識人。明物即為掌握物之本質,計算如何挖掘物所蘊含的自然能量,使之為人類服務。所謂知理,就是對道理的知曉。世上所存在的不僅是可見之對象,還有關於對象的道理,道雖無形卻又能體認與認知,因此讀書也可明理。從境界的層麵上看,無論明物或是知理,都是為了識人。識人就是懂得做人,明白如何學著成人。識人是分辨,指清楚什麼是為人之道,做人之本,也就是從根基上識認人之為人的依據。總之,本書從正麵的意義上理所當然地包含著上述相互的內容。我以為,臧風宇所著的這本書大體抵達了這個目的。
書名為《人生三篇》,扣題為人生,以求從人生的體悟之中挖掘出對人生的思考,這是本書的綱領所在。書的真正意蘊是讓人領悟到人生的靈性智慧,體解到對人生的活性思考,知曉到對人生的意義把握。做人,做事,做領導,構成了本書人生思考邏輯中不可分割同時又是依次遞進的幾個環節。
做人或許是立於人生思考中最具衝突力的問題,做人意味著人出生之後未必成為人,他隻是有了以後將可能成為人的某種潛能。而製約他成人的一個根本性條件就是他如何選擇做人的路向,確認做人的價值,理解做人的意義。人無論在哪個發展階段上,都存在著如何做人,怎樣做人,為什麼這樣做人的問題,而且是這些問題構成了人生哲學乃至人生智慧的思考內容。做事實質上是做人的延伸,因為做人如果不是空泛的,就必須通過做事體現出來。做人是在做事之中不斷實現的。做人首先要做事,沒有所做的事也無法談及到怎樣做人。做領導貴在自知,不僅知道自己的優越所在,也能了解自己的限度範圍,在自知的前提下才能做領導,做人做到一定程度,做事做到一定步驟時,方能做領導。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做領導是做人與做事所追求的某種理念。倘若暫時拋開常識或世俗意義上的觀念束縛的話,做領導或許從個性化的角度說乃是達到一種境界。
無論是做人或做事,還是做領導,談的都是人生的智慧。做人涉及到道理,做事涉及到技巧。前者可以稱為大智慧,後者則為小智慧。一個人不僅要懂得一番道理,而且還能知曉如何做好一件具體事情。本書的意圖以及所做的全部努力都為了達成此目的。在我看來,作者的初衷在本書中已經達到了較為充分的發揮。也正是為了這一點,特撰短序以推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