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1 / 3)

筠倩之歸,餘固深疑之,蓋事之允否,隻須一言相示,何必皇皇作歸計。其歸也,餘知其對於此事,必處反對地位,或梨影之函,逼之已甚,彼乃星夜馳歸,以為抗阻之計耳。詎彼既歸之後,隻有讚成之表示,並無反對之行為,此中真相,無從推測。

噫!孰知不可解之事,又有更甚於是者!筠倩之歸,茲已兩星期餘矣。假期已滿,仍不回校,無事羈留,是又何故?餘心滋疑,以問鵬郎。

鵬郎曰:"筠姑不欲再赴鵝湖,日前已有退學書上之校長。阿母勸之急,乃哭泣不食者數日矣。"餘聞是言,懷疑益甚,意筠倩固青年有誌之女於,何為中途輟學?又何為而哭泣不食?是彼心中必有不得已者在。所謂不得已者,必無他事,意者此意外飛來之一紙婚書,足以灰其求學之心,而動其終身之感那。若然則彼又何為而見允?豈彼之見允,全由強致,絕無一毫自主之權耶?

夫崔翁固不嚐言筠倩乃醉心自由者耶?醉心自由之人,必不願與未謀一麵之人貿然訂婚。其允也必受梨影之強迫無疑也。

梨影逼之使允,彼雖不得不允,而心實相違。故事成之後,不禁慨念身世,百感茫茫,無複作進取之想。

大凡青年女子,以自由為性命,一旦失卻,未有不抱悲觀者。是豈獨筠倩為然?惟此事之主動,責任全屬梨影,彼固無心,餘豈有意,明知其為大錯而鑄之,是誠何苦。餘與彼實同為傀儡,而餘更過之。梨影之意,彼莫能知。彼心或且怨餘,而餘又將誰怨耶?

餘至此一塊疑團,固已自為打破,為之悵惘而已。乃未幾而筠倩之一腔心事,竟藉他種之傳導力,和盤托出於餘前矣。

星期午後,獨坐苦悶,將出後戶,而散步於草場。行經後院之門,忽聞院中風琴之聲,悠揚人耳。審之知聲出東廂。此時院內寂無一人,因潛步至窗外聽之。

俄而歌聲與琴聲並作,泠泠入聽。比歌歇而琴韻亦鏗然止。

餘初不審內為何人,聞歌而後,餘身乃大震,蓋撫琴而歌者非他,筠倩也。

其歌蓋自傷身世,不意為餘所聞,而彼之心事,乃於琴歌中曲曲傳出,不啻向餘麵訴也。歌凡六章,當時揣得其字句,今追憶而錄之。

阿儂生小不知愁,秋月春風等閑度。怕繡鴛鴦愛讀書,看花時向花陰坐。嗚呼一歌兮歌聲和,自由之樂樂則那。

有父有父發皤皤,晨昏孰個勸加餐。空堂寂寂形影單,六十老翁獨長歎。嗚呼再歌兮歌難吐,話到白頭淚如雨。

有母有母土一抔,母骨已寒兒心摧。悠悠死別七年才,魂魄何曾入夢來。嗚呼三歌兮歌無序,風蕭蕭兮白楊語。

有兄有兄胡不俟,二十年華奄然死。我欲從之何處是,泉下不通青鳥使。嗚呼四歌兮歌未殘,中天孤雁聲聲寒。

有嫂有嫂春窈窕,嫁與東風離別早。鸚鵡淒涼說不了,明鏡韜光心自皎。嗚呼五歌兮歌思哀,棠梨花好為誰開。

儂欲憐人還自憐,為誰擺布入情天。好花怎肯媚人妍,明月何須對我圓。一身之事無主權,願將幸福長棄捐。嗚呼六歌兮歌當哭,天地無情日月惡。

餘聞此歌,益恍然於筠倩所以退學之故。而此事之出於強致,益可斷言。惟事屬於餘,餘豈能遽置不問?梨影強餘,又複強彼,餘心固不屬之彼,彼心亦不屬之餘,以絕無愛情之人,而有夫妻關係,結果之惡,又何待言!

然餘初無誤人之意,人為餘主其事,而使餘蒙其惡,餘心何甘?且冥冥之中,又負一無辜之女子,人縱不怨餘,餘亦無以對人。矧怨情已露,將來餘心或能自轉,而彼意難回,終難得倡隨之樂。即彼亦鑒於已成之局,匿怨為歡,不歎遇人不淑,彼能安命,亦徒增餘心之隱痛。所謂幸福者,又複何在?梨影此舉,誠所謂弄巧成拙,非徒無益而又害之者也。

雖然餘實不能無過,梨影苦苦逼餘,餘若堅持不允,不過傷彼一人之心,而餘反可藉以割棄此無聊之情緒,事寧不佳,顧此情餘終不能割棄,彼亦不望餘能割棄。百轉千回,成此一局,欲求全而不全者愈多。

餘知彼殆未知筠倩之心,若知之者,當亦立罷此議。彼亦非存心陷人者,何為而若此?今事無可挽,而怨苦之音,已憾餘之耳鼓。使梨影聞之,又當如何?餘茲他無可怨,可怨者惟彼。彼實誤人,又豈能免人之抱怨耶?

筠倩之心事,餘於琴歌中得之。梨影與之朝夕相處,豈獨一無所聞?彼不與餘通訊者,又六七日。前呈五律,不得其和章,可想見其近日心情,且複大惡。餘欲有以訴之,乃以恐傷彼心,不敢下筆,待至今日,而彼書來矣。

得君詩近一旬,未有隻字複君,君或深滋疑怪。

顧我意且欲與君從此輟筆,不複事此無聊之酬答,以收束此情,別開新局。

嗟乎霞君!亦知我近日轆轆寸心,又陷入愁憂煩惱之中耶?我與君所圖之事,當時固欲償君幸福,且為筠姑得佳婿,今乃知其大謬。

筠姑歸來之日,對於此事,初不甚願。我力以利害說之,彼始意轉,固謂我誌已遂,從此可以報君矣。

乃事成之後,筠姑見餘,倏變常態,至今未見其歡笑,且又無故退學,使垂成之業,隳於一旦。我又勸之,彼乃侃侃而言,謂求學為女子之天職,自由亦女子之生命,今自由已失,求學又複奚為?我聞此言,驚懼不能置答。

夫我愛筠姑,此事實不僅為君計。以君之人品學問,固足以偶彼,而彼竟以失卻自由,鬱鬱至於如此,則我誠誤彼矣。今大錯已成,無可挽救。

善後之計,責任於君,我已無能為力。蓋彼非有所不慊於君,不過以結合不出愛情,異日恐無良果。

君苟垂念及之,則彼心自慰,而我亦可告無罪矣。

我今願將君曆來傾注於我之愛情,完璧奉君,君為我償之於筠姑,勿使彼含怨望而減少其一生之幸福。

我所求於君者,鵬兒得君訓迪,或非無望,此後尚望賢夫婦並垂青眼。至我之一身,不敢相累,雖未能即死以謝君,而其期正複不遠,深望君勿再念我,能絕我者,我尤感君至於無既也。

書不盡言,惟希諒察。梨影叩叩。

此一書也,若在平時得之,初無輕重,而在此時,則餘實不能複耐。彼既誤人,乃欲置身事外那?餘與筠倩勢無可合,與彼則勢無可離。彼自誤筠倩一生,乃欲餘移情償之,抑何不諒餘心之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