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時候覺得換個新環境是那麼的不舍得,比如升學。小學之前的不說了,記憶很少。小學五年,初中四年,高中三年,時間越來越少,然而記得的東西卻越來越多。現在和別人聊起來發現自己可能沒有童年,如果童年是用是否看過快男快女、是否看過校園青春小說等等一些標準來評判的話。小學時候,電腦的速度之慢現在是難以想象,關個窗口都可以用上五六秒,打開個文件電腦要運轉半天,哪能想到今天連手機都能上網了。所以說,當時的我和我的同學們——也許隻有我——消息是不靈通的,我也不大去關注外麵的動態。可以說,我的世界相當小。每天就上課和玩這兩件大事。聽我爸媽說,每次剛開學去幼兒園,我總會嚎啕大哭上一回,可是入小學的第一天,我卻背著個書包,頭也不回地走進了教學樓,不哭也不鬧。這一點我還依稀有些記憶,但我說不清楚自己為什麼不耍性子了。我應該是從小學時開始和父母分開睡的,和書上說的不同,我沒有感到有鬼啊什麼的出沒,就很自然的睡去了,也沒鬧。在這方麵那時我還有點小驕傲,因為有很多書上和電視裏都說小孩子和父母分開睡的第一天會哭鬧,後來才曉得,也不是所有人都哭鬧的。
應該是在進校不久的某一天,我就惹了個大笑話。中午吃完飯,雖然不像幼兒園裏要午睡,但是還是有休息時間,又由於我們是一年級新生,當時我們的班主任就讓我們趴在書桌上
“睡”一會,並且給我們播放語文課文的朗讀錄音,那一天,也許是被溫暖的陽光曬的,也許是被磁性的朗讀聲催眠了,總之我就睡了過去,舒服香甜,到了上課鈴響還沒醒來,結果還是班主任讓同桌搖醒的我。老師說了句:“看來是真累了啊。”我騰地臉就紅了,一下子清醒了。班主任也是我們的語文老師,姓林,矮矮瘦瘦小小,寫得一手漂亮的好字,聲音很亮很有力,眼睛雖不大但眼珠烏黑,散發出有神的光芒,盯著你的時候雖沒有讓人害怕的感覺,但卻有讓人清醒的力量。喜歡老師的同時,順帶著也喜歡語文起來。
我的第一任同桌是誰,我不太記得了。但記得那一位可能是最讓我覺得又氣又恨的同桌。我的臉皮很薄,一旦覺得委屈就會不禁紅了眼眶,慢慢的才學會了忍住淚水。我又不喜歡向老師報告,總是把一切都吞在肚子裏,也很少會反抗,很少會對別人發脾氣。小時候別人非常喜歡來招惹你,特別如果你是個悶蛋,不會說別人的壞話,就更容易遭到侵襲。那一位同桌,姓郝,當時我真覺得他愧對他的姓。他微胖,臉圓圓的,皮膚倒是很好,留著一根和木頭鉛筆鉛芯差不多粗細的小辮子。說也奇怪,到了現在真正能夠痛快的記錄下他的罪行的時刻,我竟忘了他究竟幹過什麼了,可能是破壞我的各種東西,可能是扭過我、弄疼過我,總之我就特別不喜歡他,有時恨不得把他的小辮給剪了。不知熬過了多久,他終於要轉學了。沒有不舍,沒有傷悲,我很高興的送走了這位惡魔同桌。後來看小說裏有些老掉牙的情節說什麼男生欺負女生是為了吸引她的注意,是喜歡她,我想說,這樣幼稚的喜歡還是不要的好,喜歡一個人就應該保護她、嗬護她。而且,生活裏沒有那麼多浪漫,欺負你可能就是覺得你好欺負罷了,至少我沒有感受到那些欺負我的男同學對我的情誼。但如果有,我一定能感覺到,這就是女生獨特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