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的四大要素
(一)人物。人物形象是一篇小說的主心骨,一篇小說是否成功,關鍵在於人物是否逼真,形象是否飽滿。它要求作者通過白描、比喻、襯托、對話、動作、心態描繪等手法,深刻地、豐富地、“莎士比亞”化地再現生活中的芸芸眾生。作者的哲學觀和美學觀,以及小說的主題思想,是通過人物形象悄悄流入讀者心的。如何刻畫人物?魯迅的“綜合法”比較實用:“雜取種種人,合成一個”(《魯訊全集》第6卷423頁),“往往嘴在浙江,臉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個拚湊起來的角色”(《魯迅全集》第4卷394頁)。為什麼“拚湊起來的角色”比較形象呢?因為寫小說不能拘泥於真人真事,小說中的人物必須典型化。而典型化——則要從生活中的很多個同類原型中去“去粗取精”,把取來的同類的“精”集中到所創作的人物身上,使其性格比生活中的更鮮明,更突出。也就是說從生活的美升華到藝術的美,從生活的真實上升到藝術的真實。比如《阿q正傳》中的阿q,他是魯迅從那個時代的許許多多阿q同類中抽象出來的,既象這個,又象那個,可又誰都不象,是真正典型化了的、性格化了的、藝術化了的“這一個”。這裏特別要注意的是,魯迅的這種人物“拚湊”,既是從生活中來,又是再創造。它不是簡單地一加一等於二,不是物理量變,而是化學質變,就似二氫加一氧,變成了既不是氫又不是氧的“水”——一個完全嶄新的“人物”。
(二)情節。它是小說第二要素。什麼叫作情節呢?高爾基說:“即人物之間的聯係、矛盾、同情、反感和一般的相互關係——某種性格、典型的成長和構成的曆史。”一句話,情節是人物的曆史。人物性格的發展靠情節,人物故事的開展靠情節,人物與人物之間的矛盾衝突靠情節。可以這麼說,情節是刻畫人物的最重要的因素,情節愈生動,創作出來的人物也就愈鮮明。高爾基的《母親》、楊沫的《青春之歌》、梁斌的《紅旗譜》,均是情節圍著人物轉:為人物成長作鋪墊,為人物性格衝突、蛻變提供天地。因此,展現出來的每個人物,莫不活靈活現,栩栩如生。情節既為人物服務,就必須符合生活發展的邏輯,不論是疾風暴雨式的驚險情節,還是日常生活中的平凡情節,不論是情節的因果性、必然性,還是情節的偶然性、突發性,都不能架空設想、主觀臆斷,而是源於生活,在生活裏篩選、提煉、加工、改造,真正成為人物發展的曆史和性格成長的必然歸宿。當代女作家池莉寫的《煩惱人生》,是通過主人翁印家厚一天流水帳似的、親身感受到的煩惱——編排成各種各樣的情節,然後從容不迫地、一個又一個地展現出來。用“一天”的微觀,表達了“一生”的宏觀;以一個人的“小世界”,看到了千萬人的“大世界”。它之所以能給讀者這麼深的印象和感受,很重要的一點是,這篇小說的每一個情節,都是從實實在在的生活中來的。凡在城市生活過的人、特別是普通工人、小公務員或多或少都有這類體驗。由此,得出一個結論:在設計任何一篇小說情節的序幕——開端——發展——高潮——結局——尾聲時,都要注意它的生活化。情節越貼近生活,越能豐富、深化人物,越能體現它的藝術魅力和感染力。
(三)細節。它是小說的第三要素。如果說情節是一個人的骨架,那麼細節就是附於骨架上的血肉。如果隻有好的情節,細節不豐滿,那描繪出來的人物,就象得了貧血症、幹瘦症,蒼白無力,站不起來。所以,著名作家李準說:“情節好辦,細節難求。”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確實如此。再好的情節都是靠細節組合的,細節真實,情節才真實;細節生活化,情節才會避免概念、公式化,才會把讀者帶到濃鬱的生活氣息中去。請看《三國演義》573頁中的一段:“雲長右手提刀,左手挽住魯肅手,佯推醉曰:‘公今請吾赴宴,莫提起荊州之事。吾今已醉,恐傷故舊之情,他日令人請公到荊州赴會,另作商議。’魯肅魂不附體,被雲長扯至江邊。呂蒙、甘寧各引本部欲出,見雲長手提大刀,親握魯肅,恐肅被傷,遂不敢動。雲長到船邊,卻才放手,立於船首,與魯肅作別。肅如癡似呆,看關公船乘風而去。”上麵是《三國演義》中“關雲長單刀赴會”這個情節裏的最後一個細節:那雲長的醉態語言,雲長一手持刀一手拉魯肅去江邊的氣勢,雲長立於船上的告別,以及呂蒙、甘寧按兵不敢動,魯肅嚇得說不出話的樣子……把“單刀赴會”這個情節的結局推向了高潮,真是尾聲的“老虎尾巴”:驚險、緊張、有力!關雲長和魯肅的形象也就活鮮鮮地從字裏行間跳出來了。這裏要強調的一點是,這些組成情節的最小單位,無論是行動細節、心理細節、對話細節、肖像細節、表情細節、環境細節,等等,隻能從社會生活、工作、學習、娛樂、休息中來,從各類人物的言行、喜怒、心理活動中來,必須緊緊圍繞展示人物性格的中心情節,必須注意它的生活性、準確性,它才能把人物雕塑得血肉豐滿,有聲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