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斷凶案
青陽縣的胡成與馮安同村居住。兩家人世代有仇,關係不睦。胡成父子性情強悍,馮安隻好委曲求全,主動與他交好,但胡成一直不相信他,因此他暗地裏也記恨在心。
有一天,胡成請馮安喝酒。胡成是個見酒就喝,一喝就醉的角色,自然這次也不例外。喝到七八成時,胡成吹牛說:“不要怕沒錢,弄個百兩黃金並不算難。”
馮安知道胡家並不富裕,因而輕蔑地一笑,並不作答。
胡成見被馮安恥笑,便故作認真地說:“告訴你實話吧,昨天我把一個過路商人殺掉扔入了南山枯井,他的錢財全是我的了!”
馮安並不相信,仍然冷笑不止。恰好當時胡成的妹夫鄭倫托他置買田產,有一筆金銀寄存在他家,胡成便跑回家拿出來在馮安麵前炫耀。
馮安見果有真贓,信以為實,暗地裏寫了狀紙告到縣衙。
知縣郭傑人依狀拘訊胡成,胡成據實招供,說隻是酒醉戲言而已,自己並未殺人。訊問鄭倫及其他人證,都證明胡成說得不錯,未有虛假。
郭傑人笑道:“是真是假,到現場勘驗便知。”
同去到南山枯井勘驗,曾虎順著繩索下井,卻真的發現一具無頭屍體。胡成得知大驚失色,連聲稱冤。
郭傑人不動聲色地說:“證據確鑿,你還叫什麼冤屈?”當即令人給他戴上死囚的刑具,監押起來。又下令不要把屍體由井中取出,到處張貼告示,讓屍主前來認領。
過了一天,有個婦人手持狀紙到縣衙見官,自稱是死者之妻。
婦人遞上狀紙,不假思索地說:“我丈夫何甲拿著幾百兩金銀外出經商,被胡成殺死。”
“枯井之中雖然發現一具屍體,卻恐怕未必是你丈夫。”郭傑人說。
婦人堅持說是,並請求去現場驗看,態度十分堅決。
郭傑人等一同又趕到現場,令人把屍體取出,婦人站在遠處,一看果然不錯,隨即號啕大哭。哭聲之巨,三裏外可聞,聞者都心酸不已。
郭傑人見此情景,似也動了惻隱之心,對婦人和顏悅色地說:“凶犯已經抓獲,但現在屍體不全。你先回去,等到找到頭顱,就上報讓凶手抵命。”
在衙役的護送下,婦人哭哭啼啼地走了。
回到縣衙,郭傑人命人從牢中提出胡成。見到胡成,郭傑人臉色一變,大聲嗬斥道:“現在馬上去找人頭,如果明天再交不出人頭,我就打斷你的腿!”
差人押著胡成東奔西跑地找了一天,空手而返。再審時,胡成隻是號哭。郭傑人把刑具放在堂上,做出要行刑的樣子,但又不動手,說道:“想必是你作案後移屍匆忙,不知把頭顱掉在哪裏了,為什麼不去仔細尋找?”
胡成百般哀求,請寬限幾日,讓他再找。郭傑人準了,讓衙役押著胡成繼續尋找頭顱。
接著,郭傑人又傳來那婦人,問她:“你有幾個孩子?”
婦人答:“沒有。”
又問:“何甲有什麼親屬?”
婦人又答:“隻有一位堂叔。”
郭傑人歎息道:“唉,你年紀輕輕地便死了丈夫,孤苦伶仃,以後怎麼生活呢?”
婦人聽後撲通一聲跪下,又號啕大哭起來,嘴裏還含混不清地說著請縣官大人憐憫的話。
郭傑人說:“此案已基本理清,罪犯的罪行已經清楚,隻要獲得頭顱,此案就可審結了。結案之後你就能再嫁。你是個年輕婦女,以後不要再到衙門來了。”
婦人感激涕零,叩頭下堂。
郭傑人又發出告示,讓鄉民百姓代尋屍頭。
過了一夜,死者同村的王懷中前來報告,說頭顱已經找到。郭傑人問清驗明,賞給他一千文錢。
然後,郭傑人傳來何甲的堂叔,對他說:“這個案件已經審結,但人命關天,不過一年不能最後結案。你侄子既然沒有子女,他妻子難以生活,應當讓她早嫁他人。今後也沒有什麼別的事情了,如果上司需要複審,隻由你出麵應承就行了。”
何甲的堂叔不肯,郭傑人下令動刑。其堂叔害怕受苦,隻好勉強答應。婦人聽說,到縣衙謝恩。
郭傑人對婦人百般勸慰,隨即又宣布:“有誰願意娶她為妻,當堂辦理手續。”
消息傳出公堂門外,有一人立即投狀表示願娶婦人為妻。郭傑人一看,正是那個報告找到人頭的王懷中。
縣令把王懷中和婦人叫到公堂,問道:“殺人的真凶到底是誰,你們知道嗎?”
婦人說:“是胡成啊。”
王懷中也說:“是胡成啊。”
郭傑人說:“不對,凶手並不是胡成!”
“啊,那是誰啊?”二人表情愕然。眾觀者也都表情愕然,不明就裏。
“殺人凶手嘛,嘿嘿。”郭傑人冷笑一聲說,“遠在天邊,近在眼前——就是你們倆!”
二人聽後大喊冤枉,極力聲辯,叩頭不止。
“且聽我說。”郭傑人對婦人緩緩說道,“我早就估計到了此案真情,所以遲遲才揭露,是恐怕萬一出現什麼冤屈。我來問你:第一,屍體尚未由井中取出,你怎麼就知道是你丈夫呢?屍體取出後,你隻是遠遠望了一眼,並未近看,就一口咬定是你的丈夫,很顯然,這是由於你事先就知道他已經死了。第二,何甲的屍體上穿得那麼破爛,哪裏會是有數百兩金銀的人?你不過是在為撒謊找借口而已。”
婦人慌忙匍匐在地,無言以對。
郭傑人又轉而對王懷中說:“王懷中,我問你,何甲的頭顱在什麼地方,你怎麼知道得那麼清楚?而胡成找了很久都沒有找出來!你之所以這麼著急地交出來,恐怕是為了快點把這婦人娶到家吧?豈不知,你們一下就鑽進了我布的口袋。”
王懷中亦瞠目結舌,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郭傑人再加審訊,二人果然供出了實情。
原來王懷中與婦人早就勾搭成奸,正想謀殺何甲。那天,王懷中路過馮安家門口時,剛好聽到胡成在吹牛說謊,於是就鑽了這個空子,以圖嫁禍於人。最後,胡成釋放回家,馮安因為誣告被打了一頓板子,判刑三年。王懷中與婦人均被判極刑,秋後處斬。傑人審樹
這天,青陽縣人何傑從海外歸來,帶回了許多金銀,裝在一隻包裏,背在背上,行色匆匆往家趕。不料天色昏黑仍未到家,他怕遭到搶劫,四望無人,便把金銀埋在一棵樹下。埋完之後又環顧周圍,證實的確無人看到,才乘著月色返回家中。
何傑到家,天已二更,妻子迎進,互話離別之情。
何妻問:“奔波海外,有什麼收獲嗎?”
何傑答:“獲得若幹金銀,途中害怕遭搶,埋在某樹之下,明日即可取回。”
次日早起,何傑見院門虛掩,心中疑慮,查看家中並無所失才稍稍安定,然後前往樹下取金銀。挖開一看,昨日所埋金銀蹤影皆無,灰心喪氣,懊惱異常。想來想去,不如報告縣府,或許還有希望。於是急忙寫好呈詞奔赴縣衙。
知縣郭傑人升堂,詳細訊問埋金情況。
郭傑人問:“你外出共有幾年?”
何傑答:“四年。”
問:“有父母嗎?”
答:“沒有。”
問:“有子女嗎?”
答:“隻有一子,今年四歲,我外出時剛剛出生。”
問:“家中有婢仆嗎?”
答:“一切家務都由妻子操持,並無婢仆。”
問:“這樣說來,你不在時,家中隻有妻子和小兒了?”
答:“是的。”
問:“你昨晚回來,曾經遇見了什麼人嗎?”
答:“沒有。”
問:“你回家後發現什麼異常嗎?”
答:“也沒有。”
問:“你埋藏金銀的事告訴了什麼人嗎?”
答:“沒有。”
問:“難道連妻子也沒告訴嗎?”
答:“我到家夜色已深,兒子已經睡熟,隻與妻子講了。”
問:“她高興嗎?”
答:“不喜也不怒。”
問:“你再想想,家中是否有什麼異常? ”
答:“並無異常。”
郭傑人說:“如果當真沒有異常,我也就無法弄清這個案子了。”
何傑沉思片刻,說道:“今早起來我發現大門虛掩,不知是否算作異常?”
聽完之後,郭傑人怒形於色,拍案大叫:“千不怪,萬不怪,都怪那棵樹!有人在它那裏寄存金銀,為什麼不認真看守,以致失盜? ”
於是命令衙役前去拔樹,何傑說:“那樹很大,拔不下來的。”郭傑人說:“拔不動就鋸!”
衙役奉命而去。
郭傑人又問何傑:“你來告狀,你的妻子知道嗎?”
何傑答:“不知。”
郭傑人說:“回去不能告訴給她,否則就要罰你!明天一早,你帶著兒子來衙聽審。”
何傑唯唯諾諾,回家後果然不與妻說,妻子詢問金銀的事,也隻是含糊應付。
次日,何傑抱著兒子赴縣衙,差役們正在往衙中運樹。過路行人紛紛探詢所為何故,當知道郭縣官要審樹時,不禁哈哈大笑說:“這郭大俠又犯了神經病了,樹也是能審的嗎?”一時到處傳說,前來看新奇的人很多。
郭傑人升堂,讓衙役把大樹放在庭下,叫旁觀眾人一齊進院,然後吩咐關上大門。郭傑人讓何傑抱著兒子立在案前,讓觀眾一個一個由東階而上,西階而下,逐一走過。走過了幾十人後,何傑的兒子忽然對一個人喊道:“叔叔抱我!”
郭傑人立傳此人訊問:“你認識這個孩子嗎?”
那人說:“不認識。”
試著讓那人抱何傑的兒子,孩子竟伸手求抱,狀甚親近。於是,郭傑人指著那人說:“偷盜金銀的一定是你,你趕快交出,尚可饒恕,否則要兩項罪名同時懲罰!”
那人仍說毫不知情。郭傑人又讓何傑問孩子:“這個叔叔你在哪裏見過?”
孩子說:“這是我家叔叔。”
“叔叔喜歡你嗎?”
“喜歡,他常給我東西吃。”
“叔叔住在哪裏?”
“家裏。”
“誰家裏?”
“我媽家裏。”
郭傑人正顏厲色向那人說道:“前天何家大門虛掩,難道不是你幹的?不說實話,小心皮肉吃苦!”
那人害怕了,隻好供認;郭傑人派人跟他前去,由家中起出贓物,分文不少。
案件辦完,眾人齊稱郭傑人神明。郭傑人淡然一笑道:“哪裏有什麼神明!這正是我‘以癲惑人’的辦法。大家想想:他埋銀時無人看見,次日清晨去取卻不翼而飛,道理何在?早晨雖有人路過樹下,但不是下地就是趕集,來去匆匆,怎麼會有人去注意樹下?埋金銀的話出於何口,入於妻耳,若無人偷聽,誰能知道?最初我無法斷定是何人所為,但何傑說出大門虛掩,則可知十之八九是婦人的奸夫。因為何傑回來時奸夫必定仍然在其家中,藏在某個地方,所以聽到何傑的話才先行一步去偷挖金銀。但這隻是推論,尚無確證,無法撇開失金的事不問而追查婦人奸情。後來想到何傑長期在外,奸夫必然久住其家,與小孩熟悉。我便利用這點來斷案。如果不說是審樹,聳人聽聞,那個奸夫又怎麼會上鉤,來到縣衙呢?”
曾虎等人深為折服。傑人明察
清河鎮有兄弟二人,哥哥杜大,弟弟杜二,早已分家而居,各自討生活過日子。弟弟杜二愛好賭博,不多的財產很快被揮霍一空,生活陷入困頓之中。哥哥杜大出於手足之情,經常接濟弟弟一家。哥哥杜大年已五十,隻有一個兒子,娶劉家女兒為妻,夫妻和睦,家庭平安。
有一天,弟弟的妻子跑到哥哥家裏借貸,正趕上哥哥的兒媳婦在廚房做晚飯,二人便低聲說話。這時,哥哥的兒子從外邊做事回來,喝了一口水,然後說: “我太餓了,想吃飯了。”讓妻子盛上飯後,便狼吞虎咽吃起來。
哪知,吃完不久,哥哥的兒子忽說腹痛難忍,倒在地上翻滾了一陣,七竅流血而死。他妻子大驚失色,不知丈夫怎麼會突然死去,哭得不成樣子,一時也沒有了主意。
弟弟的妻子見狀,立即大呼大叫起來:“侄媳婦謀殺親夫啦! 侄媳婦謀殺親夫啦!趕快報官吧!”
哥哥嫂嫂聽了弟弟弟媳的話,叫人寫了狀紙,告到官府,弟媳也出麵作證。
青陽縣的前任知縣把哥哥家的兒媳婦抓上公堂,嚴刑審問。哥哥家的兒媳婦受刑不過,便供為“因奸謀殺”,並胡亂指趙某為“奸夫”。趙某本是她的表兄,一向拙於言談,見了官害怕用刑,也胡亂招供了。
不久,新到的知縣郭傑人看到這個案件,擔心冤錯,便向上呈報,申請複審。不久,上麵批閱下來,同意複審。郭傑人反複閱讀案卷。越是審讀越是覺得可疑,便傳來涉案的有關人員,分別訊問。
先訊問死者妻子當時的詳細情況,她一一作答,並無異常情形。
又問死者父母:“兒媳平素為人如何?”
死者父母答道:“兒媳婦平日孝敬公婆,溫柔和善,與丈夫從未有過爭吵。”
郭傑人再問:“兒媳與趙某有沒有奸情?”
死者父母答說:“從未發現他們往來,但不知內情如何。”
然後傳來趙某,問:“你是否通奸害命?”
趙某在堂上泣不成聲,隻是掩麵而哭,並不說一言。經過郭傑人反複追問,趙某才說:“我如果說沒有通奸,就要受刑,如果說通奸了,那麼離死期也就不遠了。究竟怎麼說才好呢?”
郭傑人讓趙某退下,與死者妻子分別押回監牢。最後傳來死者的叔叔嬸嬸。
先問死者的叔叔當時情況,死者的叔叔說:“我當日不在現場,沒有親眼看到。”
死者的嬸母則咬牙切齒地說:“這是我當天親眼看到的,絕沒錯誤。我哥哥五十多歲了,隻有一個兒子,現在被人謀害,成了絕戶。不殺死那個淫婦,就不能懲罰她的罪行!”